林媛媛她娘可不知道自家闺女还没死心呢,还在想着要干个大事呢。
另一边,叶城几人也聊到了最后,叶城和陈炳文两个人都是有家室的人了,也不可能在外面呆太久,所以聚了没两个小时,两个人就打算要走了。
邵志伟非常的不满,“唉,你们两个这是干嘛?咱兄弟几个两年了好不容易聚这么一次,结果这么早你们就走了,这也太不给我面子了吧?”
陈炳文不好意思的说:“我答应了我媳妇儿,今天陪她去我岳家吃晚饭,这都是之前定好的,真是不好意思啊,改天吧,改天我们再聚聚。”
邵志伟说,“行吧,勉强算你的理由过关。那城哥你呢?你有什么事?”
叶城倒没有什么事情,他只是单纯的想回家陪媳妇而已,但他知道肯定不能这么说,于是他说道,“我出来前就答应了我媳妇晚上吃晚饭之前要回去。”
邵志伟说,“操,你们俩真的,故意向我炫耀有媳妇是吧?”
陈炳文说,“你要是实在看不过去,你可以也找一个,反正你这次不是有半个月的假期么?你多相几次亲,说不定就能找着个对象了。”
邵志伟说,“我才不相亲呢,傻子才去相亲。”
最后他还是放叶城和陈炳文两个人走了,两人走之后,他自己也没什么意思也跟着回家了。
邵志伟回到家之后刚一进家门就看见她娘正在跟一个穿着蓝色衣服扎着麻花辫的女孩说说笑笑,女孩背对门口坐着,认不出来是谁,只觉得有点熟悉。
他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他高中的同学,也是他印象最深的是那个王潇潇的狗腿子之一刘鑫月。
王潇潇在读高中的时候,她身边围了好几个狗腿子,都是被王潇潇那个假女人迷惑的,其中,王潇潇的一号狗腿子就是林媛媛那个傻缺,再然后就是这个刘鑫月了。
只不过后来他听朋友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刘鑫月好像跟王潇潇那一拨人闹掰了,后来他也不知道怎么了,反正他也不关心,因为当时候他好友叶城下乡了,他自己也要被他亲爹扔到军营去当兵去了,心情实在是不太好。
邵志伟语气不善的说:“刘鑫月,你来我们家干嘛?”
听到儿子这么不客气的话,他娘皱了皱眉头,说:“你这什么语气,怎么说的话?跟客人说话怎么这么没礼貌?”
邵志伟说:“我就这态度,她要是不高兴,可以走啊。”说完他就直接上楼了。
他娘看到儿子这副德行,虽然嘴上埋怨说:“这臭小子,都在部队呆两年了,这臭脾气还没改。”
但她心里面却没有生气,毕竟她儿子一向脾气都不怎么好,而且以往她还有可能会说说儿子,但儿子离家当兵一年多才刚刚回来,她正是对儿子稀罕的不得了的时候,当然不可能为一个外人训自己亲生儿子,但她也会做做样子,帮儿子挽回一下。
他娘又对刘鑫月说,“鑫月啊,你志伟哥他就是这样的性子,被我们惯坏了,蛮横的不行,你可别跟他一般见识。”
刘鑫月当然不会计较了,她嘴上还说起了邵志伟的好话。
刘鑫月看待邵志伟是很包容的,因为她的实际年龄要比邵志伟大好几岁,看待邵志伟就像看待一个年纪小的比较叛逆的弟弟。
邵志伟他娘毕竟已经活了40多年了,看人已经很准了,她能看出来刘鑫月是真的没有把邵志伟这点冒犯放在心上,于是她就更对这个闺女满意了。
唉,可惜了,她还挺想让这个闺女当她的儿媳妇呢,现在她儿子这么排斥,看来两个人是有缘无份了。
刘鑫月可不知道邵志伟他娘在脑子里还转过这个念头,刘鑫月今天之所以上门,是有两个原因,因为她娘跟邵志伟他娘王岚是好朋友,正好她们家老家给寄来了一些特产,她让刘鑫月送过来一些,其实刘鑫月本来可以推辞的,但她实在是好奇小说当中男主的好哥们长什么样子,所以她就过来了。
对,刘鑫月是个穿书者,她穿越的这本书叫做七零年代娇宠妻,描写的是穿越女主苏玲跟下乡男知青叶城之间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