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头痛欲裂,仿佛有千万根针同时扎他的脑海。
他心中更是在想,此刻自己应该已经被甲壳怪的刀臂切成碎片了吧?
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应该已经死了,为什么自己还可以思考呢?
凌云猛然睁开了眼,尸横遍野的战场不见了,铺天盖地的虫潮与怪兽大军也不见了,他则倒在大学宿舍舒适的大床上。
凌云心中疑惑不解,自己怎么会倒在末世前学校宿舍的大床上,自己不是已经死在虫潮大军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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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上眼,他想到了末世中的很多事,末世历十年五月,那天是他惨死在虫潮大军中的日子。
当天他带领两万士兵,奉命出击变异怪兽的老巢,却被甲壳怪大军所困。
也许是救援这支军队的代价太大,也许是军方高层另有打算,凌云所在的基地市竟然没有派出援兵救援这支陷入困境的孤军。
更加凌云接受不了的是,与他一起行动的两支队伍见到势头不妙,竟然舍了他不战而逃,彻底将凌云推入绝境。
两支军队的指挥官,平日里与凌云私交还不错,在凌云陷身险境的时候,他们则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抛弃凌云独自逃生。
经过几昼夜的厮杀,凌云身边的两万士兵几乎伤亡殆尽,眼见自己走向末路,凌云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自己基地市效力多年,既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想到为之流血奋斗多年的基地市,却在自己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抛弃了自己。
更叫他寒心的是,另外两支队伍的指挥官平日里还是他的兄弟,他成了一个被兄弟出卖的人。
末世中人情簿如纸,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心吗?
周围的甲壳怪越来越多,所有的士兵都死了,凌云已无力再战,他将手中的宝剑掷在地上,嘴角的微笑变得更加冷漠。
在末世中行尸走肉般的生活了十年,一切却要在今天走向终结?
数不清的甲壳怪则潮水般扑向了他,锋利的刀臂纷纷刺入他的身体,凌云清晰的感受着自己的身体被撕裂,切碎,他也渐渐失去了最后一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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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睁开眼的时候,他却倒在大学宿舍的床头,窗外则是阳光明媚。
凌云看了看手腕上的电子表,上面的日期是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看到这个日期,他差一点从床头跳了起来。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这不是末世发生的那一天吗,自己真的重生了,还来到了末世即将降临前?
二零一二年,当时世界各地到处流传着末世的说法,末世却没有来临,那一天全世界什么也没有发生,全人类都在庆幸躲过了一劫。
这一切只是人们看到的假象。
上一世末世后期,凌云从基地市的解密资料中得知,二零一二年二十一日,北美的一个病毒研究所成立,并暗中研究一名宇航员从外太空携带回来的奇异病毒。
那一天,便是全世界预言末世降临的日子,从那一天开始,人类的劫难便已经开始走入了倒计时。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晚九点十分,北美的军事研究所突然发生爆炸。
病毒以光速在全球内迅速传播,短短几分钟,全球近四分之一的人类感染了病毒,变成了智力低下,力大无穷的丧尸。
动物感染的比例比人类还要高,几乎达到全部数量的一半,地球上最血腥的末世元年正式开始。
凌云看了一下时间,如今是下午四点钟,离着末世降临还有五个小时,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五个小时的时间做准备,此刻的他突然想起了一名叫他牵挂了十年的女孩。
哪怕他整整十年没有见过那名女孩,但他只要闭上眼,女孩的一笑一颦,依然出现在他脑海中,虽然他们分开了十年,但他却知道,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他,她一直在天上看着他战斗,直到他死去,直到他重生。
凌云念念不忘的那名女孩叫林雨晴。
他们自小便是邻居,两人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又一起上大学,两人两小无猜,也算青梅竹马。
上了大学之后,林雨晴出落的越发漂亮,还成了所有男生暗中倾慕的校花。
与林雨晴的优秀相比,凌云则是一名普通男孩,好在白天鹅移情别恋高大帅的故事并没有发生在他们的身上,他们的关系依然像小时候一样亲密无间。
上一世末世突然降临,林雨晴在从电影院回来的路上,被大街上发生了变异的丧尸撕成了碎片。
凌云虽然没有亲眼看到那一幕,他却可以想象到那些摇摇晃晃的丧尸是如何伸出锋利如刀的利爪,抓入了林雨晴细腻光滑的肌肤,血水从林雨晴凝玉般的肌肤上流下,她最终无助的倒在血泊中。
这件事曾经叫凌云痛苦了十年,如今自己既然重生了,说什么也要制止曾经的悲剧。
凌云拿起床头的手机,拨通了林雨晴的电话,告诉她自己病了,希望她能过来陪自己。
林雨晴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便答应了下来,她相信凌云,也愿意听凌云吩咐的任何话,只要凌云需要,她愿意随时出现在他的面前。
挂了电话,凌云的目光落到了操场上玩耍的校友们身上,他们脸色的表情是那样的无忧无虑,这也许是他们生命中最后的美好时光了?
哪怕经历了十年残酷的末世,他此时心中依然升起了一丝怜悯。
外面一张张满是青春活力的男生女生们,很快就会变成嗜血的丧尸,或者被丧尸吃掉,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侥幸活下来,虽然知道了他们即将面临的结果,凌云却帮不了他们。
上一世自己可以活十年之久,却并不代表者这一世也可以活的更久,尤其是这一世,他还要保护自己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女朋友,必须早作准备。
凌云取出银联卡中的所有存款,来到了一个不起眼的五金店,在花费了无数口角之后,终于使五金店的中年人相信他不是警方的卧底,并买了一把手枪与大量的子弹。
上一世末世初期,华夏到处一片混乱,城市里一些有门路的人,开始用丧尸与怪兽脑袋里的妖核从黑市中换取手枪。
就是有了上一世的经历,他才知道这家五金店暗中贩卖枪支。
凌云接过手枪,又拉了一下枪机,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沙漠之鹰的改进版,这种大口径的手枪是所有手枪中威力最大的一种,完全可以射透普通丧尸的身体。
凌云又买了几百发的子弹,他的这个决定叫五金铺的中年人看的目瞪口呆。
一般来购买枪支的人,最多只要几十发子弹,眼前这名年轻人却一次性要了几百发,难不成他要去打抗战不成?
离开了五金店之后,他又在学习附近的商店中购买了大量便捷食物,存放在自己所在的宿舍中。
末世后,全世界都会陷入了空前的混乱,没被污染的食物在末世早期绝对是必不可少的,必须贮备充足。
上一世中,很多人便是吃光了家中的粮食,才不得不外出寻找新的食物,最终被大街上的丧尸杀死。
凌云所在的宿舍,住的都是本地的几名学生,他们平日里几乎从来不住校,这间宿舍只有凌云一个人居住,他才将自己所在的宿舍改成了一个又可以住人又可储存食物的小仓库。
不出意外的话,他将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并不过末世最凶险的第一周。
傍晚的时候,林雨晴如约来到了凌云的房间。
一进房间,她看到房间内到处都是方便面矿泉水一类的副食,眼睛一下子瞪大了,她不知道凌云为什么将房间改成了食品店?
凌云也不知道该怎样对林雨晴解释这一切,他只好随便找了个借口搪塞了过去。
宿舍内,凌云与林雨晴闲聊了起来,记忆中,凌云已经十年没有与自己梦中的女孩像现在这样面对面的畅谈了。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九点,林雨晴要回自己的宿舍休息,但她却被凌云拦了下来。
林雨晴的眼睛中露出了一丝疑惑,他们虽然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却从来没有像其他学生那样在一起同居,凌云今天还上第一次大胆留下她,林雨晴的俏脸立即红了,她还以为凌云有别的意思。
凌云拦下林雨晴,是因为末世已经降临,而不是真的有别的想法,从表面上看,今天的夜晚与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实际上却有了很大的不同。
记得末世降临之后,人类会分化成三种,绝大多数人还是与过去一样,本身不会有任何变化。
四分之一的人则会成为双爪如刀,力大无穷的丧尸,另外极少一小部分人则会成为进化人类。
所谓的进化人类,则是正常人与丧尸之间的一种稀有人类,他们并没有变成丧尸,却拥有丧尸人类那样的力气,还能不断进化。
上一世中,华夏各个基地市的高级将领,绝大多数都是进化人类,这些人才是名副其实的末世骄子。
上一世凌云以一名普通人的身份,最终成为了华夏最出名的无敌战将之一,堪比大多数的进化人类,可以说是极为逆天的事情,但他却最终被基地市抛弃而死。
上一世的他与林雨晴没有变成丧尸,也没有变成进化人类,这一世,当然也不会例外。凌云才不担心他与林雨晴会变成丧尸。
凌云指着窗外摇摇晃晃的人群说道:“雨晴,你看?”
林雨晴举目望去,看到了小院的广场上有无数摇摇晃晃的身影在走动,那些人看起来像人,行走时的步伐却十分的僵硬,这叫她想起了看过的西方大片中的丧尸。
林雨晴一脸不解的问道:“那些同学们怎么了?”
“他们已经变成了丧尸,末世降临了。”
“什么......”
面对林雨晴的疑惑,凌云只是简单的对她说,外面很多人都变成了丧尸,那些丧尸很快会对周围的人类发动攻击。
林雨晴一脸的疑惑,并将目光投到了窗外。
借着外面路灯的光辉,她看到窗外的广场上,有几名摇摇晃晃的校友,将另外一名正在散步的校友抓的鲜血淋漓。
那名校友的肠子与内脏,夹杂着大量的血水一起流出来,场面极为血腥。
校园操场上,传来了一名男生临死前的惨叫声,短短数分钟,更多的惨叫声先后响起,刺破了寂静的夜晚,从周围的楼道中传了出来,显然在一些幽暗的楼道中也发生了极为血腥的事情。
林雨晴脸色苍白,并开始相信凌云说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再说凌云自小到大从不骗她,如今更不会与她开这样的玩笑。
她一脸不安的问道:“凌云,我们现在该怎么做?”
“我们首先要确保自己能够活下去.....”
末世降临之后,反应最快的是军队,就算是军队,至少也要在一个月之后才能成立基地市,在华夏的各个基地市还没有建立之前的这段时间,他们只有依靠个人的力量保护自己。
林雨晴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便听到寝室外面有人用力猛拍寝室的小门。
那人的力气极大,几乎要将小门完全砸烂,室内的楼顶部多年没有清扫的尘土都被震得落了一地。
林雨晴问道:“是丧尸?”
普通人决没有如此大的力气,凌云注视着林雨晴,郑重的点了点头。
林雨晴忧心忡忡的说道:“丧尸的力气好大,那扇门好像挡不住他?”
凌云看了一要被撞破的小门说道:“很正常,任何一名丧尸,都有四五名普通人加起来的力量,他们的力量当然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