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泽城的鼠患,叕省的水灾,还有边疆的蛮夷,每一处,陛下都亲指了您去治理。”
在木槿所在的小村外,芳草萋萋的溪水边,丁一单膝点地,双手抱拳:“儿女情长与康庄大业比起来,孰轻孰重,您应该是知道……”的~
“啪”
疾如风的巴掌呼啸而至,生生打断了丁一全心为赵羽珩的开导之言。
“本王又不是三两岁的孩子,自然知道怎样抉择是对的,不需要你这奴才教训我。你回去吧,这里由丁二守护。”
多年来,谦和宽容,对手下兄弟相待的恒王,今日还是头一次,唤自己亲手培养起来的暗卫队长为奴才。
丁一知道,自己的话,触怒了赵羽珩的统治者神经。
但是,自古忠义之士,必是主子脑昏时的醒神丸。
哪怕用最惨烈的方式,他也要让自己的主子以大局为重。
“属下知道自己只是殿下将养多年的一条狗,没有资格同殿下促膝长谈,可是,丁一不能够看着殿下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辛苦经营下来的一切。”
听着丁一的肺腑之言,赵羽珩心里触动很深,但是江山和女人又怎能混为一谈。
赵羽珩带着征战老茧的手,在月光浮动的溪水中倒映着,缓缓伸到丁一面前:“不过一个白术,他现在除了四处行医,又有什么可怕的?”
“殿下不同意回京经营大局,属下宁可跪死在这里,也绝不起来。”
见自家殿下向他投递橄榄枝,丁一登时抬起傲娇的头颅,情绪激昂地回应。
伴君如伴虎,即便赵羽珩只是个不太得宠的皇子,作为属下的丁一,还是将自家主子的脾气摸透了一些。
像现在这样,赵羽珩肯向他伸出手,那就说明赵羽珩心里对他的话是赞成的。
英气十足的眉眼凝聚一起,丁一计上心头:“若是殿下真的喜欢那新婚守寡的寡妇,大不了您回京处理大事,属下寻到白术离开的空档,就把她给您送进京里去。”
一个丧夫的农妇,别说是做恒王的正妃了,就算是恒王府里的姬妾,那也是完全不够格,甚至会令恒王成为笑柄的存在。
但是,将她养在别院里,与世隔绝,便能够两全其美,一切顺遂。
“这……”赵羽珩有些犹豫,却又觉得丁一给他出的主意不错,“那好吧,我现在启程,留你守在这里等待时机。”
“必不辱命!”
丁一对着赵羽珩抱了抱拳,这才将自己同样带着老茧地手放在赵羽珩的手上,一个助力站起身来,目送自家主子离开。
直到漆黑的夜色里,再也看不到赵羽珩的身影,丁一才负手而立,轻声呢喃,道:“殿下是要成大事的人,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寡妇拖了他的后腿呢。”
谁叫你的命不好,长了张天仙儿的脸蛋,却没有一个与恒王匹配的身份呢。
对不住了,木寡妇。
我丁一哪怕要被殿下杀头,也要先送你去见一见阎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