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族和契丹的首领使团,终于抵达了洛阳。
按照惯例,先由鸿胪寺负责接待。武则天改革官名,鸿胪寺现已更名为司宾寺。这次专司负责接待奚族与契丹首领的是司宾丞田归道,武则天让他直接听受夏官尚书薛绍的调谴行事,大小事宜不决之处都问薛绍。
最初田归道有点想不大明白,为什么隶属司宾寺的外交事宜要让一位掌管军事的夏官尚书来担纲。但是当他接到奚族与契丹的首领并请他们下榻司宾寺之后,田归道就彻底的明白了。
奚族派来的代表,是他们的“王子”李大酺。当然,“王子”只是一个习惯的称谓并非十分准确。李大酺的父亲原名叫“可度者”,早年率奚族部落内附于大唐。大唐在奚族领地设立了饶乐都督府,任命可度者为饶乐都督并封为楼烦县公,赐为皇族李姓。
奚族王子李大酺体魄雄健能骑善射,牛高马大壮如熊罴。他说他父亲年岁已高不堪远行,于是由他代替前来。田归道则是认为,李大酺此来洛阳可不是出于一片孝心,至少不全是。因为他刚刚下榻司宾寺就急着要出去见识一下繁华似锦的神都洛阳。田归道以安全为由婉拒不让他出门,李大酺就吵吵嚷嚷的让田归道给他安排美女来陪他过夜。为此他愿意自己掏钱,多少钱都行。
是的,他要**。
这样的要求,身为儒生重臣的田归道当然无法答应了。否则传扬了出来,中华礼仪之邦的脸可都要被他丢尽了。这让李大酺很不痛快,他开始横挑鼻子竖挑眼的为难司宾寺的官员与侍从们,有几次还差点惹出斗殴的祸端来。
奚族的王子很不安分,很不好伺候。
但是相比之下,契丹的使臣更让田归道感觉到不安。
与奚族类似,大唐在契丹部族的领地也建立了讼漠都督府。现任讼漠都督名叫李尽忠,这次他派了他的大舅子孙万荣来担任使臣。田归道在鸿胪寺用事多年,他知道这位孙万荣是个什么人物——契丹的至高军事统帅。
让这样的一个人来担任外交使臣,李尽忠的用心可以说是比较叵测的。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孙万荣名为使臣,但恐怕他更重要的身份会是“军事密探”。他此行的主要目的,很有可能是要刺探大唐的内部虚实。他们此一行从幽州入关一直走到神都洛阳,大唐内部的多项军事部署他肯定早已探清查明了然如胸。
奚族的王子李大酺在鸿胪寺里为了**吵得不可开交,但是孙万荣却是相当的安静,他只和自己的两名心腹侍从骆务整与何阿小呆在一起。主仆三人足不出户神神秘秘,轻易不让司宾寺的人太过接近。田归道因此相当的担心孙万荣会在私底下进行什么细作活动,但他又不能把国宾当作囚犯一样的去看管和关押。
这两族的使臣,让外交经验丰富的司宾丞田归道觉得很为难。思来想去,他觉得太后用人还是颇为得法的,本朝恐怕还真的只有薛绍能够应付得了奚族与契丹的刺头使臣们。他记得裴公裴闻喜生前好像有一句名言,薛绍将是未来几十年里所有草原人的噩梦。哪怕这只是传言,想必奚族与契丹的人也应该都是听过的。
于是田归道马上找到了薛绍,向他汇报自己所了解到的情况。
详细听完田归道的汇报之后,薛绍笑了,说道:“我曾与李大酺的父亲李可度者打过交道,在于都今山。”
田归道微微一怔,但马上就想起来了,说道:“薛尚书说的可是那一次裴公北伐,你与恶来将军挥军深入平定判乱,踏平于都今山一役?”
“是的。当时奚族也加入了阿使德温傅的叛军之中。”薛绍说道,“当然,事后奚族首领李可度者的解释是,他是被温傅裹挟不得不从,否则就有灭族之危。于是我放了他,让他率领奚族的兵马撤出了于都今山,回归了自己的领地。否则,当时奚族可能就真的会有灭族之危。”
“那难怪李可度者不敢亲自前来,却派了一个愣头脑脑的糊涂儿子李大酺来做为代替。”田归道笑道,“有了于都今山一役的惨痛经历,奚族应该不敢再对大唐生出什么异心了吧?”
“田司宾的意思是,李大酺只是来走个过场,奚族归降之诚意早已明了?”薛绍问道。
“难道不是吗?”田归道反问,“若非薛尚书网开一面,奚族恐怕早就灭族了。奚族难道还想再冒一次险与大唐作对?”
“此一时彼一时。如果仅凭久远的一场战争就能决定当下的一切问题,那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战争了。”薛绍说道,“奚族弱小,他们必须选择一个强大的盟友来投靠,从而自保。以往大唐是他们坚定不移的唯一选择,但是至从突厥死灰复燃,尤其是这一次突厥脱离大唐自行建国之后,奚族的信心就动摇了。”
“薛尚书的意思是,大唐已经江河日下,这些蛮夷不愿意再俯首称臣了?”田归道问道。
薛绍微然一笑并未反驳,只是道:“大唐仍旧强大,但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而对奚族与契丹这样的北狄部落,失去了以往强有力的管控。与此同时,有一个离他们很近的突厥汗国斗然兴起。不是有一句老话,叫做远水难解近渴么?奚族就算有心投效大唐,也不能忽视了悬在他们脖子边缘的钢刀。再加上近年来他们好邻居契丹部族在不断的壮大,留给奚族可供选择的余地就更小了。更多的时候他们都只能像是跟应声虫一样的追在契丹身后摇旗呐喊。弱国无邦交,李大酺此来只是做为一名花花公子专事游玩而已。主要的决策权,恐怕还得着落在老谋深算的契丹军事统帅,孙万荣的身上。”
“薛尚书,熟知边情精熟军务,深谋远虑言之有理啊!”田归道顿时对薛绍刮目相看。在他的印象里薛绍就是一个顶着无数美丽光环、显得无上高大——但或许只是徒有其表的贵族公子。
薛绍不难从田归道的话里,听出他以往对自己的成见。但他只是报之以淡然一笑,并点没往心里去。
因为,他早就习惯了。
薛绍的心里一直都很清楚,在如今这个朝堂之上,真正了解薛绍其人的并不多。像田归道这样罕与自己直接接触、仅凭印象与传言就一直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自己的人,其实大有人在。没办法,谁叫自己蹿升实在太快、顶的光环实在太多,以往还有一个蓝田公子的纨绔形象呢?现在又是煊赫一时的当朝驸马和手握兵权的太后股肱,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裙带宠臣”的特有标志。
当一块顽铁与一块真金同时刷上了艳丽的油漆,人们就很难单凭一双肉眼去做出分辨了。
“薛尚书,接下来我们该要做何安排?”田归道开始请示,并用上了“我们”一词。
这个词让薛绍听了略觉舒坦,他说道:“让使臣安心休养三日恢复体力养足精神。三日后,我请他们邙山射猎。”
“邙山射猎?”田归道微微一惊,“此前预先的安排不是麒德殿设宴,太后亲自接见两族使臣么?”
“改了。”薛绍淡然道,“三日后,邙山射猎。”
“……是。”虽然满腹怀疑,但田归道还是应诺而去。
薛绍目送田归道离去,心中暗自一笑,这位田司宾,此前恐怕很是瞧不起我。但好在他不像某些儒生那样泥古不化叽叽歪歪,否则我肯定会要换人。
没等到三日后,当天傍晚薛绍就换上了一身平服,带着琳琅和几名仆人来到了司宾寺。田归道连忙出来迎接,但薛绍叫他不要声张,自己先要以私人名义见一见那个奚族的王子,李大酺。
“尚书,哦不……公子,请!”田归道在前引路,他看到薛绍带的仆人扛了一个木筒很是好奇,便问这是何物?
“给李大酺治疗色疯病的良药。”薛绍笑道,“田司宾,今日让你见识一下薛式邦交的独有特色。”
田归道先是一愣,随即笑了——薛式邦交?好吧我拭目以待!
天气炎热,已是喝到半醉的李大酺敞胸露怀的在房间里焦躁不安的走来走去,嘴里不停的在骂骂咧咧。
门开着,田归道把薛绍领到这里就悄悄退下了。
李大酺见到薛绍怒目而瞪,“你是谁?来干什么?”
薛绍听他的汉话说得有点鳖脚但大体还算流畅,于是没用突厥语与之交流,用汉语说道:“我来给王子送酒。”
“酒?——你是说这种让人反胃呕吐的马尿?”李大酺很不客气的拿起一个酒壶重重摔碎在地,“你们叫它杏花村?莫非就是因为它是村汉用来喂猪的泔水?”
碎片与酒水四溅,洒到了薛绍的身上。琳琅大怒,若非是薛绍有言在先,她们早已冲上去把这个无礼的蛮夷刺穿百八十个窟窿了。
李大酺一眼瞟到了薛绍身后、站在门外的琳琅,顿时两眼放光走上前来,伸出手要扒开薛绍,“滚开吧,我原谅你了。”
薛绍用力钉着,李大酺扳了几下一动不动。然后他就恼了,运足力气用力一推,薛绍仍是纹丝不动。
而且面带微笑。
李大酺的眼神终于离开了琳琅,落定在了薛绍身上不停的上下打量,“你力气很大。你武艺很强,对不对?”
“不强。刚好足够保护我的姬妾。”薛绍只是微笑,“我来给王子送酒。王子难道就不想尝试一下?”
李大酺自动忽略了薛绍后半句,问道:“她们是你的姬妾?——很好,开价吧!”
“免谈。”薛绍淡然道,“我知道你们奚族人把妻妾当作牛马,可以随意的交换与共用。但这里是大唐。”
“你错了。我们的姬妾可以随便交换,但是马匹,不能。”李大酺笑了,“还有,我知道你们的风俗。在南国——好吧在你们大唐,一样有很多人每天都在交换姬妾玩乐。”
“我不是。”
“难道你欺负我是蛮夷,故意搪塞拒绝我?你在藐视我?!”李大酺的眼神再度转到了琳琅身上,双眼发红,就差流口水了。
“看来我是瞒不过王子了。”薛绍淡然道,“这样吧,我知道你们奚族人敬重勇士。如果你能表现出足够的实力,我可以考虑安排两位姑娘来陪你,虽然不是我自己的姬妾。”
李大酺顿时双眼放光,“你此话当真?”
“当真。”
“你说话能算数?”李大酺又表示出了质疑,“那个田归道呢,你让他出来做证,我就相信你。”
薛绍微然一笑,“好。”
田归道果然来了,虽然他很是不解更加不赞同薛绍这样的行为,但是迫于无奈,他只好答应“做个见证”。
“开始吧,就在这个院子里,比什么都行!”
牛高马大的李大酺已经脱去了上衣,一身肌肉因为流汗而闪闪发亮,像是一个从古罗马角斗场里走出来的高等角斗士。而且他的眼神一直死盯着琳琅,甚至还咽了几口口水。
琳琅咬牙切齿目如喷火,若非是碍着薛绍严令在先,她们早把这个精|虫上脑的愚蠢蛮夷大卸八块几十次了。
“不可致残不可杀人。”薛绍对琳琅道:“但也不用忍了。上吧!”
“是!”
琳琅痛快的应了一诺,整齐划一的撸好袖子走上前来。
李大酺当场就愣了,指了指琳琅又指了指自己,拼命摇头,“我?她们?比武?——不能!不能!”
薛绍笑道:“为什么不能?”
李大酺摇头晃脑的咧嘴笑道:“因为奚族的勇士只会干女人,不会打女人。”
话刚落音,李大酺轰然倒地蜷成一团动弹不得。琳琅一左一右的用脚踩着他,冷冷的齐声道:“还有被女人打,对吗?”
田归道瞪大了眼睛,差点当场晕倒在地——我的个苍天哪,这就是薛氏邦交的独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