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县衙最近的一个小餐馆内,一身捕快服的项央和傅大春凑了一桌酒菜,酒酿花生,爆炒腰花,红烧鲤鱼,再有两大碗白饭,香喷喷的,惹的人流下口水。
此时距离项央第一天当值已经过去五天时间,县衙的效率很高,小刀会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解救出的『妇』孺也纷纷归家,至于之后怎样,就跟官府没什么关系了。
项央在这个破案过程中立功最大,除了县衙赏赐的二十两白银,蓝大先生送出的拜帖和百两纹银,还有就是得到各个捕快的认同,跻身其中,不说打成一片,也不会被当成萌新小白被人欺负。
当然,他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刘丰还有几个年纪轻轻也做到捕快的年轻人,对项央的态度就很一般,或者说有些恶劣。
“项大哥,我就不懂了,刘丰要不是靠着你的消息,能立下那些功劳吗?干什么成天吹胡子瞪眼的,看着真不爽利。”
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嚼的咯嘣脆,傅大春脸『色』有些泛红,颇有些不忿道。
他自己是没什么本事,既不能打,也不能查案,这一点他承认,要是自己受了气,也就罢了。
但项央可不同,在他眼里那就跟唱戏里的主角一样,早晚要有大出息的。
今早居然受了刘丰的气还不还以颜『色』,在他看来有些难以理解,甚至感同身受,有些憋气。。
事情的起因是今天城西出现一个『奸』杀案,王英本想带着项央和另外几个年轻捕快前去办案,不过刘丰『毛』遂自荐,把项央换了下来,所以项央就成了一个闲人。
要知道县城捕快的升迁或是参加神捕门的考核,过往的办案经验,经历,都会成为一部分参考,少了一个案子,就少了一分升迁的希望,阻人前程可是大仇。
项央的脸『色』倒是很平静,看着傅大春一脸的愤愤不平,咽下口中的美味,淡淡道,
“你急什么?刘丰所言合情合理。
虽然我刚刚立下大功,但那是运气占据一大半,不代表我真的是个合格的老捕快,能够帮助王捕头破案,刘丰愿意去就去吧。
还有,今后你自己说话小心一点,刘丰和我不一样,此人心胸狭窄,手段也不甚光明,要是知道你对他的闲言碎语,早晚会找你麻烦的。”
傅大春嘟囔一句没说话,他真的不明白项央在想什么,凭他救了蓝大先生独子这一条,县令李致知都要给他几分面子,小小刘丰算个屁,何必这般隐忍?
项央自是看出傅大春的不服,摇摇头,这就是眼界的差距和见识的不同。
刘丰别看只是一个小小的捕快,但资历老,代表了一批人的意志想法。
要是自己真的和他正面硬刚作对,也许会一时占据上风,但结果就是整个县衙的捕快同僚都疏远自己,除非这个捕快不干了,不然他怎么在这个体系中混下去?怎么有机会进入神捕门?
还有,他也不是认怂,只是现下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弄死钱孚,哪有心思和王英查什么『奸』杀案,既然刘丰想去,就随他去,正遂了他的心意。
“对了,让你帮我查的事情怎么样了?有没有头绪?”
项央话锋一转,看了眼冷清的店里,和远处几桌零星的客人,低声问道。
傅大春听到项央的话,也是左摇右看,确认没有泄『露』的可能,才从怀里掏出一张自己誊写的信息。
“查到的不多,大多都是我从旁人处听来的,有的真,有的假,不过大部分都应该是真的。
我说小央哥,你查那个人干什么?这可比巨熊帮的厉害多了。”
傅大春有些担心,他知道项央武功厉害,但再厉害也不可能有那个人强,猛虎武馆的馆主,他曾经数次想托人拜师,是做亲传弟子的那种,都没能成功。
“这些你不用管,做过就忘掉,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还有,过一段时间我会教你一门武功,成为武林高手不太可能,强身健体还是不成问题的。”
自从穿越而来,傅大春对他真是没得说的,高过朋友,亲如兄弟的那种程度,他自然也要有所准备,钱,傅家不缺,那就送他一套武功,能世代传下,多子多孙总是好的。
听到项央的话,傅大春惊喜莫名,抓耳挠腮,胯下的凳子一阵晃动,就有些坐不住了,武功啊武功,这可真是万金难求的好东西,果然是好兄弟。
而项央则没空搭理傅大春,摊开纸张,看了眼潦草的字迹,微微摇头,随即沉浸在里面的内容,大脑飞速运转,分析种种可能。
钱家,在安远县城还是很有名望的,归根到底就是钱长明这个人。
年轻时武功高强,锄强扶弱,开创武馆,成为受人仰慕的英雄,在民间的声望很高。
不过他的家庭就不是很美满,从白玉寺回家乡后娶了一个书香门第的女子为妻,两人恩爱有加,不过在生钱孚的时候难产而死,从此钱长明再没娶妻,而是将全部精力放在武馆和自己的独子钱孚身上。
看到这里,项央就有点牙疼,嘶,怎么这么眼熟,这不是项大牛和自己的翻版吗?有没有搞错,难不成钱孚也有主角模板?
再看下去,也没什么奇怪的,就是钱孚长大,孝顺正直,钱长明老去后,子承父业,成为武馆的馆主。
唯一有点看头的就是从几年前开始,钱长明已经时不时的传出有病在身的说辞,钱孚数次外出游历想为老父亲寻求根治的方法,结果都一无所获。
“伏虎拳法我也看过,的确刚猛强硬,外功虽然成型快,但没有真传内练之法,早晚会血气溃败,想必也就是如此,钱长明才有这般下场。
钱孚为了不重蹈自己老父亲的覆辙,投靠什么组织获取一份吐纳之法养生修身也是很正常的,说不定还有帮钱长明疗养治伤的想法。”
项央眼里闪过一丝异『色』,在游历之前,钱孚就是一个钱长明的翻版,正直有为,游历之后才变得神神秘秘,这就是转变的开始。
“也许,这还是一个孝子,不过造物弄人,你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谋害我的父亲,同样是人子,儿子何苦为难儿子呢?”
虽然感念钱孚的孝心,项央却没有丝毫放手的打算,你要尽孝,我也要尽孝,就看谁的手腕更高明,谁更胜一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