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米铺的刘掌柜死了。
刘掌柜暴死于洛阳街头,致命伤口是喉咙处的剑痕,那也是唯一的伤口。初新认得那剑伤的模样,虽然很浅,却是剑刺入留下的。出剑者像是不肯多用一分力气,刺至割破喉管就停手。
刘掌柜的死相可怖,全身架势摆开,一只手呈鹰爪状,另一只手则拳头紧握,仿佛死前还要与人一搏。人们想把他的手放平,紧贴身侧,却怎么也掰不过去。
据说临死前曾和人有过激烈对抗者,尸体总是僵硬得很快,故而战场上有许多英雄死时仍是站立的。
看着文弱的米铺掌柜竟似学过一些拳招,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寻常百姓认为,刘掌柜大概是得罪了什么人,仇家找上门,致使他曝尸当街,毕竟习武之人总容易惹上麻烦。武学不如文章诗赋,文章诗赋各人有各人的爱好,谁也不能断言《蒹葭》比《无衣》要好,可招式拳脚并非花架子,而是要分高下判生死的。所以武者切磋,无论怎样都避不过伤痛淌血。
可初新明白,这些剑痕是残狼的秦五所刺。
只刺不守,无其他招式,杀人要几分力气就用几分力气.,像极了秦五的杰作。
城北,皇宫。
皇宫一侧的墙根处总是靠着许许多多无所事事的人,他们终日不用干活,却能挣得盆满钵满,只因他们是联络宫内和宫外的桥梁。
皇宫外的人多半钱少,行动却方便;皇宫内则正好相反。这些闲散之人替宫内的宫女和太监买来他们想要的东西,从中赚取钱财。其中办事最快,抽利最少者,被敬称为“桥主”。桥主现如今已不用自己奔波劳累,他雇了十几名帮手,同洛阳城多家商铺都有合作,只要传个话报个信,想要的货物就会送到皇宫边上。桥主虽不干活,却爱乔装打扮混入人群中,静静地看着世事变迁,起码他将这一小处天地所发生的称作“世事”。
初新要找的人,正是桥主。
他一路走来,倒是见到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像一把驱邪用的桃木剑,一个用来诅咒他人的木偶,甚至还有人绑着一个小孩子,披头散发的,不能辨识性别。
初新明白,这个孩子将被贩卖至宫中,供一些宦官凌辱取乐。他在此停步,问道:“这孩子卖别人吗?”
卖孩子的那人眇了一目,冷哼道:“不卖,有主。”
“我出的价钱一定更高。”初新之前从郑俨处拿了不少金子,他不相信宫中宦官还能出价更高。可独眼龙仍是不松口:“做生意的人最重信用,说好要卖,不可轻易更改。”
“是吗……”初新喃喃道。
忽然,他又问:“你可知道桥主在哪里?”
独眼龙不再吭声。与宫内人打交道的商贩或许也沾染了一些奇怪的脾性,初新无法,只能起身离开。
忽然,初新反手拔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架在了独眼龙脖颈处,周围人大惊失色,独眼龙幸存的那只眼睛却毫无波澜起伏。
“你就是桥主?”
“何以见得?”
“你看着最像一个桥主。”初新拔剑回鞘,轻笑道。
独眼龙大笑,问:“你找我是为了什么?”
“我来自宫中,想买一些宫中的东西。”
一旁的人都大惑不解,可桥主却似听懂了,说了句“跟我来”,起身带路,初新回头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留在原处的孩子,问道:“能把他放了吗?我付您钱。”
桥主没有转身,淡淡地回答道:“放了他?你想让他饿死?进宫他才有活路,进宫才是他最好的选择。”
初新咬了咬牙,只能狠下心撇下了孩子。
入宫至胡太后处要经过十道小门,三道大门,每道门都得用钱打点,纵使是天子教给初新的办法,也免不了破费。初新才明白自己低估了太监们的敛财能力,如果能掌管一道大门,一天有三个人经过,莫说买个孩子,连洛阳的小宅都能轻易买得,自己又怎能同他们相比。
宦官是一群没有今世的人,他们一生都在积累来生的财富,想到这儿,他又不由有些同情。
“太后住处,我不方便出现,就此别过。”桥主在最后一道门这里停下,行了个拱手礼,初新也抱拳回敬,仍不忘恳请道:“如果可以的话,别让那孩子进宫当玩物,卖给寻常人家吧。”
桥主冷笑:“你这是小仁小义,这个孩子不进宫,还会有下一个进宫的,那群宦官绝不肯善罢甘休。”
初新茫然地望着桥主离开的身影,无力感再次袭涌而来。
可他还是抬起头,挺起胸膛,叩响了太后寝宫的门。
门开了。
开门的人是郑俨,胡太后仍在朝中议政,虽然她议政并不认真,耗费的时间也不长,但必要的程序还是得走的。
郑俨一点儿也不惊讶,就好像他从昨天开始就一直等待着初新光临。他让初新坐,初新就随随便便地坐下;他倒了一杯茶,初新就大大方方地喝下。
他们开始凝视彼此。
是郑俨先开的口:“你不怕茶里有毒?”
“有毒的话,我便杀了你。”初新又啜饮一口,微笑着说出了威胁的话语。他的确有能力在毒发身亡之前把剑刺进郑俨的身体里,他相信郑俨也明白这一点。
“你之前告诉我,你不杀人?”郑俨同样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细细地品着。
“人总是在变。”
“是啊,人总是在变,我们认识以来,我换了好几张脸孔,你有些改变也是理所当然的。”
“更何况,你不会下毒杀我。”
“哦?”
“你若是想杀我,早已动手。”
郑俨的脸色透着一阵诡秘:“别忘了,你知道我真实的身份,留着你始终是个祸害。”
初新无奈地笑了笑,道:“照我以前的脾气,不把你身份戳穿、将你再送上断头台,是不会罢手的。”
“你的意思是,你已打算罢手?”
初新喝完了一杯茶,将茶叶吐在杯盏中,缓缓说道:“是的,但你得帮我做件事。”
郑俨就像听到了一则滑稽的笑话,问:“你在求我?”
“不完全是,这件事对你也有好处。”
“是吗,”郑俨仰了仰脖子,拿出了兴趣,“愿闻其详。”
“很简单,整桩事只有两个字。”
“哪两个字?”
初新竖起了两根手指,压低了声音道:“猎狼。”
郑俨疑惑地盯着初新的双眼:“残狼?你不是残狼的头领?”
初新被逗乐了:“这样的谣传你都信?”
郑俨原本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仿佛心头大石落地:“残狼倒是块心病。我想除这心病很久了,一开始传你是‘公子’那会儿我就不信,果真是假的。”
初新静默地观察着郑俨的反应,偶尔“嗯”一声表示自己对郑俨所说话语的赞同,心里不忘嘲笑郑俨之前把自己关在铁笼时的愚笨。
郑俨手一扬,道:“为表诚意,我也有礼物奉上。”
还没等初新来得及震惊,门被打开一条缝,一尺大小,刚好适合将人的头颅掷进。
桥主的头颅沾满鲜血滚了进来,就像一个在辣椒酱中浸过的剥了皮的胚胎鹅蛋,如果不是一只眼睛里全是白蒙蒙的一片,初新根本认不出这是桥主。
“你来晚一步,‘公子’已派人来过了,”郑俨微笑着,就像他装作刚刚知道初新不是‘公子’那般矫揉造作,“他开出了丰厚的条件,并且告诉我你一定会来找我。要知道,我虽然忌惮你,却远没有达到对‘公子’那般畏惧。你做不出丧尽天良的事情,而‘公子’和残狼却什么事也干得出来。”
此时此刻,初新才明白,自己的一举一动早被‘公子’吃准摸透。他就像“公子”掌中的爬虫,笼中的鸟,始终笼罩在“公子”的阴影之下。
有能力者顶多使人敬佩,不择手段者方可令人胆寒。
但他克制住了自己,多年的剑客生涯让他的神经坚硬如钢,他脸上依旧挂着自信的笑容。
“笑什么,很快你的脑袋也会掉在地上,和他一样。”
“郑大人,我临死前想问你,战国时的外交权谋,为何数合纵连横最为着名?”
郑俨不明白初新的用意,反问道:“你说是为何?”
“合纵者,合众弱以攻一强;连横者,事一强以攻众弱。这两则阳谋是平衡之道,是那种形势之下最实用之策,”初新随即抛出下一个问题,“秦国势大,六国合纵以抗强秦,本是正确的方针,可为什么最后秦国仍能吞并六国,一扫天下呢?”
“因为秦国与齐国结伙,远交近攻,用连横之计瓦解了六国之盟。”
初新拍手称赞道:“正是,齐秦皆为强国,可连横之策却使秦国坐大,郑大人不该好好想想其中原委吗?”
郑俨是个聪明人,他已听懂初新的意思:“公子”的残狼是强秦,他和初新是其他小国,他不与初新合纵,却同残狼连横,正是步齐灭国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