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吧,我听刘义这小子说,他扫听到的结果和我的一样时,那哥们对刚刚的猜测就更是信心十足了。
所以,我俩是连走带着小跑,几乎一路未停,就急匆匆的回了招待所,生怕托大再给忘了。
可没成想,刘义跟在我的屁股后头刚进房门,他马上就拽了我一下,同时,他还低声说了一句:“哎?这屋里的味道不对啊!”
“哪不对啊?”我一愣,没反应过来是啥意思,随即就哦了一声,道:“哦,我刚才走的太快岔气了,就放了一个屁!是不是你跟我后头熏着你啦?额,可这也不能怪我啊,你岔气的时候也得打嗝放屁吧!”
“啧,不是这个!”刘义没理会我的玩笑,指了指屋里说:“我说的是屋里的味道不对,有生人味!”
“生人味?你这不废话嘛,这是招待所,又不是咱私家旅馆!”
“你就不能听我把话说完吗?”刘义瞪了我一眼,这才解释说:“我的意思是说,现在这屋里的味道,和咱出去之前不一样了,也就是说,咱俩出去以后,还有外人来过这里,而且,对方停留在此处的时间,应该还是很长的!”
我心说:那这也没啥奇怪的呀,现在的招待所或是旅馆啥的,店家都会在客人不在房间的时候进行打扫的,毕竟人家是做开门生意的,服务周到是人家的通病!
可刘义又抽了抽鼻子,说:“你要是说,有人进咱的客房是为了收拾,那为啥地上还有脚印啊,而且,你仔细的闻闻,这屋里的味道,还是一种香水味,可这招待所的老板娘,她就是一普通的农村村姑,身上的味道我记得,绝对不是咱屋里的这种味儿!”
“呦,你还闻过老板娘啊,可以啊你!”
我嘴上打趣,但并没有开小差,而是真的提高注意力,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
当然,一开始,我是啥也没闻见,屋里的味道,和我们离开的时候,几乎是差不多的。
但是,当我静下心、仔细的去品味空气当中的复杂味道时,哥们突然就发现,屋里的空气,确实和我们离开的时候不一样了。
在夏天,出过门的朋友或许知道,如果你出门以前,不管去哪,也不管你走多远,只要你离开家的时候,把各个屋里的房门、要是给关上的话,那等你再一次回家的时候,绝对会品尝到你屋内各种家具、或是你藏床底下的臭袜子,所散发出来的各种味道。
可如果在你回家以前,这些关闭的房门,曾被打开过的话,那你回去以后,这些味道就会淡上许多,甚至是所剩无几。
而我们这间客房就是如此,屋内的闷气很淡,没有那种关了两三个小时的闷热感,似乎,当哥们全神贯注的去品味这屋内的气味时,我果然就闻到了一股很淡、又很清新的香味。
“我去,小清新啊!”哥们低声惊呼,又小声对刘义说:“莫不是有女贼来过啦?要偷了咱的内裤?”
“恩?为什么你不说、这是一个爱喷女式香水的变态男贼啊?”
“额....你的意思是不是想说,用女式香水来掩盖贼子的切实身份啊?”
“不是!”刘义很严肃的摇头:“我只是想学你,可以在任何时间下,都能傻『逼』似的不着调!”
“滚!”
我骂了一句,然后赶紧跑到哥们带来的背包前,翻出一只旧旧的钱夹,数了数里头的现金,确定哥们存款用的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以后,就把不解的目光抛向了刘义!
“什么也没丢?”刘义看我表情就知道怎么个情况了,随即,他也走到床边,在枕头下头『摸』出自己的钱包,检查了一下。
“咋样?丢东西没?”
我生怕刘义说丢了,因为那样的话,这几天住招待所的钱,就得哥们掏了,当然,几天的食宿费倒是没多少,哥们还掏得起,主要是回去以后,哥们不能再随意的吃喝人家了,而且,刘义还说一个月给我开好几万的工资呢,万一他丢了点啥东西,比如说银行卡,那我估计,哥们理想中的富有日子,就得化为泡影了。
万幸,刘义也摇了摇头,说啥也没丢,同时扭动脖子,看了看这间客房里的一切,发现和我们走的时候,没啥区别,就连窗户那边,也都没啥异常!
“我说,是不是你想多啦?”
我也是突然意识到,既然贵重的物品没少,那就说明,在我俩不在的时候,这里来过的人,就不一定是贼,否则,为啥这么多现成的贵重物品,咋一样就没少呢,譬如说哥们的钱包、和换洗用的裤衩。
所以,在哥们的聪明头脑想来,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来人绝对不是坏人,保不齐就是打扫房间的呢。
也说不定,这屋里残留的淡淡香味,是老板娘的乖巧女儿留下来的呢,谁能保证,人家招待所的老板娘,就不能有一个喜欢清新味道的香水、又爱帮着父母收拾客房的懂事儿闺女呢!
可是,刘义是注定会否决咱哥们的猜想,就见他环顾整间屋子,沉默不语,那双明亮有神、善于发现关键点的眼睛,不住的在眼眶里转动,而最终,他就把视线,落到了木质地板上的那些脚印里。
这些脚印,其实我也发现了,只是它们不太清晰,很容易被人忽略。
况且,咱哥们啥也没丢啊,你看,这钱包里还是那些钱,卡,身份证,还有避孕套....额,最后一个不算啊,那是我瞎编的,但不管怎么说,东西没缺少,那哥们也就不认为地上的脚印,会有啥问题。
可刘义显然不这么看,他先是走到房门那边,把身子冲着屋内,和那些脚印的朝向一致,随即蹲下身子,仔细的去观察脚印的运动轨迹,同时,他还跟着这些足迹朝前走。
说实话,在我觉得,刘义这时的动作真是挺笨的。我心说:你跟着脚印、那走就走呗,可站着走不好吗?为啥非得蹲着啊!而且我觉得,刘义的眼神也不至于这么差吧,他刚才进屋的一瞬间,就已然发现了屋里有异样,并且,他还是站在哥们身后发现的,不可能现在他不蹲下,就看不见那些脚印的。
可我又想错了,哥们来到刘义的身后一看,这才发现,这地上多出来的脚印,本身就有问题。
这些多出来的脚印的前半截很明显,而后鞋跟儿的地方则很淡,也就是说,如果脚印的主人,本身不是踮着脚走路的话,那就是猫着腰,或是撅着屁股,半蹲着走路的。
因为只有这两种可能,脚印的主人,才能双脚的前后受力不均,出现这种前后半清晰、半模糊的印记。
还有,在刘义跟着脚印往前、蹲走了两步时,他突然停止了移动,淡淡的说了一句:“那人曾在这里停顿过,估计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时,确定了一下自己要找的东西位置!”
我低头一看,果然,那些脚印到了这里,果不其然的不一样了,它们不再是距离紧凑,而是步伐加大,同时,双脚的鞋印,也完全清晰了起来。
但紧跟而来的另一个关键点,就是哥们发现,这些足迹,是朝着这间屋内最阴暗的一个角落里蔓延而去的,而那个角落,也正好是阳光照不到的床头一角。
“我去,不会是那个东西吧!”
我想起了什么,趁着刘义比我慢了一拍儿时,哥们一个箭步,窜到脚印延伸过去的终点,然后赶紧蹲下,伸手就往床下头『摸』。
这一『摸』,哥们就『摸』了一个空,只把沾了一手灰尘的手心,缩了回来,随即,我把这只手冲着刘义一摊,“那个茶杯没了,你猜的没错,确实是陌生人来过这了!”
“哼哼,这可越来越有意思了,有钱不偷,居然偷一个招待所的茶杯!”
“你真认为对方偷的是茶杯吗?”
其实,哥们也知道,我这话等于是白问,毕竟招待所的茶杯有什么稀罕哒,还不如大瓷缸子来劲呢,好,就算对方偏爱茶杯、也喜欢偷茶杯,那这屋里的其他茶杯怎么没丢啊,怎么就偏偏装有水鬼春梅、还是被刘义藏床下的这只茶杯没啦。
所以,那个喷着清新香水的贼子,她的目标绝对不是茶杯本身,而是茶杯里的水鬼春梅。
“大林,你还记得你刚才从那些『奶』『奶』那里,打听到的线索吗?”
可正当哥们猜测,那神秘的香水贼子、为啥要偷水鬼春梅的时候,刘义的这句话,就打断了哥们的思路。
而紧跟着,刘义还说了一句,让哥们瞬间领悟的话,他说的是:“那些『奶』『奶』们不是告诉你,还有人,也在找刘大根真正的死因嘛!”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