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咱哥们也承认自己的胆子不大,我也认可别人说我见识少,但我害怕一下又怎么了?谁叫这条黑线这么诡异啊。
别说我了,你腿上被蚊子咬了你还得抓抓呢,我这可是皮肤里头长了东西,我他娘的都不知道这条黑线是怎么进去的。
可吴晓雅是一脸的轻松,毫不担心哥们会被这条黑线给弄死,我就见她伸出一根玉指,用指头上的指甲,在我脚脖子上的黑线当间儿猛地一划,嗖的一下,那叫一个快,疼的哥们嗷的一下,抱着脚脖子就开始嚎!
但吴晓雅还是不慌不忙的样子,她那一脸的淡定,都让哥们蛋疼了,而后,她就硬把哥们按住了,我也不知道这妞的力气怎么就怎么大,她硬是把哥们的手给拿开,又用她右手的拇指和食指的指甲,在我脚踝处的那条血道子旁边,捏起了一条黑线!
“呐,都出来了,你别嚎了行不行!”
吴晓雅那劲儿头足了,好像哥们多叫两声,就给她丢人了似得,可我就纳了闷了,这地方又没人,我他娘的叫几声都不行吗?再说了,哥们要是在她胸上抓两把,我就不信吴晓雅能忍住不叫。
“你....你是老天爷派来玩我的吗?”我都疼了一脑门子的汗,狠狠的瞪着她,骂道:“你他娘的就不能给哥们打个招呼再动手吗?你妈波儿,你这么做,难道就不觉得很残忍吗?”
“残忍你个鬼!”吴晓雅白了我一眼,晃了晃用指甲掐着的那条黑线,说:“你知道这叫啥吗?这叫绊脚鬼儿,是一种寄生虫,能麻痹人的局部神经!”
“靠,它再怎么寄生,那也不影响你对我打个招呼吧!”
“这你就不懂了吧!”吴晓雅对我解释说:“这绊脚鬼儿,它可是能够听懂人说话的,我刚才要是先告诉你,它肯定会加快移动速度,那样我就抓不到它了!”
“得了吧,别以为哥们失忆了,就等于是白痴,我还没听说过,能听懂人说话的寄生虫呢!”
“一般的寄生虫当然不可能听懂人说话了,但这绊脚鬼儿不一样啊,它并不是什么生物,准确的说,它不是什么正常的生物,它的原身是一种吸血线虫,在老鼠的身上特别常见,不过,当这种吸血线虫所寄生的老鼠产生了异变,那这吸血线虫也会跟着异变,当然,我不说这种异变之后产生的吸血线虫,就真能听懂人类的语言,我其实是指,它寄生在任何生物的身上以后,是能够感应到宿主的神经反应的。”
说句实话啊,这吴晓雅的解释对我来说,那简直就是圣人讲经,我总感觉她说的是人话,可我他娘的就是听不懂啊。
不过,等我仔细的琢磨了以后,也就恍然了,说白了就是这绊脚鬼儿是一种很牛『逼』的虫子,它能够影响哥们迈脚之后的下一次的行动,但我疑『惑』的是,绊脚鬼儿寄生在我的脚上以后,它就影响了哥们的正常行走,那它要是寄生在我那个地方,额.....那哥们以后是不是得把『尿』不湿当小裤衩呢?
吴晓雅见我不言语了,就微微一笑,从自己的身上『摸』出了一只zippo火机,嚓的一声擦着,用金黄『色』的火苗,把指甲掐着的黑线给烧了。
而黑线刚一接触火苗,就跟头发丝似得,立刻就打起了卷,我甚至还能看到那条黑线,在打卷以后还频繁的颤抖着,只是火苗的温度太高了,黑线本身又细,所以,它没有任何的意外,就被撩成了一簇灰烬。
做完这一切,吴晓雅就朝着别处弹了弹指甲,咔哒一声就把zippo火机给合上了,可她在收起打火机以后,却又顺手从紧巴巴的皮裤兜里掏出了几个创可贴,轻轻的,给哥们脚脖子上的划痕处,贴住了伤口。
“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呀!”吴晓雅随手把创可贴的包装纸丢在一边,这才想起了什么似得,看着我问:“还有,这片坟地附近也没有老鼠啊,那你脚上的绊脚鬼儿是哪来哒?你来这里之前,是不是还在这个村子里的其他地方停留过啊?”
“我....”哥们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也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说实话。
刘义不是告诉过哥们嘛,说我要是过了考核,就是一个真正的阴差了,对外要保密自己的身份,否则,那是很容易被外人当成神经病的。
当然,刘义的意思肯定不是这个,而我也能明白他不让我对外说的原因,但问题是,如果咱哥们以前,真和吴晓雅有过一段那种关系,而现在吴晓雅还是个道士,那是不是就可以说,哥们能把自己在做的事情告诉她呢?毕竟她是个有神论者嘛!
可是,我转念一想,在刘义没有找到我之前,也没有证明我以前和吴晓雅认识的时候,哥们似乎还不能说出任何的东西,保不齐这妞是看哥们帅、另有图谋呢。
还是那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哥们不是那种很敞亮的人,但也绝对不是那种、脱光了站你面前、任你欣赏的型男!
“我....我还不想说我现在正在做事,但哥们不建议,先告诉你、我失忆以后的事儿!”
其实我这话是有逻辑上的错误的,哥们失忆以后,是直到现在的,如果哥们能对吴晓雅说我失忆以后的事情,那我现在的阴差考核任务,其实也在其列。
但吴晓雅懂哥们啊,她不是自称是咱....额,是我自己的媳『妇』嘛,所以人家就特别懂事,问我:“那你失忆以后,你最先到了哪里呀?我怎么找了你那么久,就一点你的消息都没啊?”
“我也不知道你为啥找不到我,反正哥们我最初的记忆,是在哈市的一家医院里醒过来的......”
我把之前对刘义说的记忆最初的那套话,又对这吴晓雅说了一遍,说完,我就看着她,道:“其实,我这几年一直都在哈市北城,而北城的警察叔叔们,在了解到哥们的情况以后,还给我办了新的身份证和户口,哥们现在可是哈市北城区的小市民哦,还是自由工作者!”
“哦~!是这样啊,那难怪我找不到你呢!”吴晓雅恍然道:“我去过你以前的老家找你,就是锁子村,可村里一个人都没了,你们乡里有人说,锁子村闹了灾,人都死绝了,可我不相信你也在其中,因为锁子村遭灾的时候,咱俩正在一起呢,只是后来.....哎,算了,那件事就不提了,提起往事我也闹心,反正我是找到你了,你可不许再丢下我了!”
我心说:什么叫哥们不能再丢下你啊?我本来就没有好不好,谁会放着这么好看的媳『妇』不要呢?还玩失忆的,你以为我愿意是咋了?
但我扫见吴晓雅那一脸的轻松和愉悦,也就没好意思反驳她什么,只是顺着她的话说:“嘿嘿,你要是不嫌弃哥们穷,哥们不介意带着你过苦日子!”
“你这是什么话,我是那种嫌贫爱富的渣女吗?”吴晓雅不满的看着我说:“咱俩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你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每次都花我的,那个时候我都没有嫌弃你,而今天你都能自己生活了,我开心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嫌弃呢!”
“不是吧,哥们以前就那么不要脸啊?”我心里一惊,心说,哥们没有失忆以前得渣成啥样啊?有手有脚的不干活还不算,还靠着女友养肥膘,还整天对人家动手动脚的耍流氓,我他娘的就那么混蛋吗?可为啥刚才的那张照片上,就一点都看不出来呢?
我是生怕这吴晓雅,再给哥们以前的未知人生添加上负面新闻,所以,我果断的转移了话题,说:“额....以前我啥样你千万别说了,太他娘的渣了,还是先说说你自己吧,对了,你怎么也在这啊?这村里不干净你不知道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