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找不到的尸体
“何笙哥哥,我差点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大黑果然是一条好狗,你知道吗?当时是它把你们拖下去的!”
“什么?竟然是它?”
“没错,不过它也受伤了,现在正被安排到宠物医院!”
“啊,做的好!刘雨宁和高明强她们还好吧?”
“大家虽然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痕,但都没有死,对了,真田玉子被拘、捕了,但她死活也不愿意说,自己和真田敬敏有关系!”
“这两姊妹身份不简单啊,说不定早就是深渊糖果里的人了……”
我给黄可莹说起了这个名词,这可是之前真田敬敏自己亲口说的。
“这难道是一个犯罪组织?莫非跟北极星有关?”
“我现在也不清楚,但真田敬敏说了,她的主人就是杀害我父亲的凶手,她承认了,她竟然承认了,估计当时以为我们死定了吧!”
“这女人真是可恶,昔日我怎么没有察觉到她有问题呢!”
“她把真正的黄老师杀了。”
“啊!”
黄可莹还不知道这件事,我觉得这也是一个要调查的案子,我们必须要找到原本那位黄老师的尸体,我跟可莹说:“你让何馨调查一下,那位黄老师的住处,走访一下她的家里人,还有一些好朋友之类,一定要先把尸体找出来!”
“我知道了,何笙哥哥你好好休养吧,听医生说你还得在医院几天的!”
其实我想说等不下去了,但看着黄可莹担忧的样子,我又不可拒绝治疗。
这几天我只能好像的病人一样躺在医院了,其实我还真是个病人。
但没有我在的时候,不知道公、安局里的士气不行,一直都没有找出那位黄老师的尸体,在她家已经找过了,但她的丈夫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情况是这样的,在他得知自己的妻子有可能被人冒充了身份后,他就如同遭受雷劈一般,傻愣在原地。
我在第四天的时候,出院了亲自来到了庆建同,也就是黄敬敏老师的家里,庆建同就是他的丈夫。
“你这段时间没有察觉到,黄敬敏跟平时有什么不一样吗?”
“是的,你这样提起来我就发现了,她好像比从前放荡了许多,我记得从前的她从来都不会上那种色、情网站的,可是最近我发现她总是一个人待在房间看那种小、电影,有一次我还发现她跟学校里的那位同学走的很近,后来我去问她怎么回事,她还非常生气地咒骂我说:‘现在都什么社会了,这不是很正常的吗?’当时我看到她的神态和眼神,完全不像从前的黄敬敏,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那是一种从骨子里完全换了人的感觉,就好像,好像灵魂都不是她一样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恐惧,之前不是看过一部叫《双重身》的鬼电影吗?我想到了里面的情节,感觉妻子是被什么东西缠着了!”
庆建同恐惧地说着,这家伙的职业是个网络作家,平时想象力够丰富的,他跟我们说,自己从前也当过语文老师,但那工资跟写网络小说无法比。
“那她去旅游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奇怪的话?”
“没有,当时我们的关系很不好,她已经很不喜欢跟我说话了,我甚至不知道她要去旅游呢。”
“那你知道自己原本的妻子死了后,你没找过她么?”
“何警官啊,难道你们说的是真的吗?我老婆已经死了?最近跟我待在一起的,只是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女人?”
“可以这样说,她的名字跟你老婆很像,只是她叫真田敬敏,她的外貌也跟你老婆很像!”
我对着墙壁上的一张大合照说道,里面的画面正是庆建同跟黄敬敏待在一起的时候拍的,背景是她工作的法医学院,当时估计庆建同也是在那里工作的。
发现我盯着那照片,庆建同马上就解释道:“我从前就是那所大学的语文教师,我们就是在学校里认识的,当时我们都有点懵懂,但非常甜蜜,本来我在学校里教的还不错,但工资一直不理想,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忽然写了一部网络小说,没想到就火了,后来我就没有再去上班了,我和她的日子一直过得很滋润,就是不知道为何最近出了这种情况。”
“那你发现她换了人,最早在什么时候?”我问。
庆建同思考了一下,仿佛正在自己的脑海里梳理一些记忆片段,过程中我发现他的眼神出现了几次的变化,脸色也跟随着不同的回忆产生了情绪波动,他应该是想起了甜蜜的回忆,又记起一些两个人闹矛盾的画面,最后他才说出了一个时间:“大概有3个月左右了吧!难道说,我老婆已经死了3个月了吗?”
提起这件事的一刻,庆建同恐惧的双手抓在一起,呼吸声不断地加大。
“你们家我们已经彻底搜查过了,没有发现尸体,我想真田敬敏应该把她的尸体另外放在了某个地方,现在我们还在审问她,希望她自己能交代出来,不然要我们警方去找,得耗费许多时间的。”
“我知道,何警官,敬敏真的是可怜啊,为什么会遭遇到这种情况呢,她到底做错了什么,才会有如此的报应!”庆建同不断地喃喃道,就宛若念经一般。
我看他的情绪不是很好,暂时也不方便继续询问了,我只好暂时离开了他家。
回到公、安局,刘雨宁告诉我,真田敬敏依然保持了之前的说法,说黄敬敏还在她家里。
我亲自来到了审讯室,面对着真田敬敏这个竟然敢公然挑衅我的罪犯。
“真田敬敏,24岁,系日、本大阪市人,3个月前你来到了中国,潜入到黄敬敏家里,把她杀害,但尸体一直都没找到,你给我老实点,尸体到底抛到什么地方了?按照你的情况,你如果愿意坦白,还能争取一个死援,我告诉你,这是中国,不是日、本,法律规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