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打洛城寨,林默带着大军一路北上。
因为没有战争,将士们的脚步也放慢了许多。停下来休息的时候,还能欣赏沿途的山水美景。
蛮州的战事已经平息,所以林默把大部分兵力都带走了。
其中包括自己带来的人马,以及攻克建宁收编的楚恒的人,和乌戈、胡夜姬的人,一共八万余人!
当然,他目前的兵力肯定不止这些。
蛮州留了两万人,用于震慑佣兵和周边的那些附属国。
同行的还有乌秧和胡夜姬。
只是这两个女人让林默挺头疼的,在一起就互掐。
情况呢,林默大概也了解了。
胡夜姬的母亲是胡明傲的第一任蛮后,一直都很受宠。是乌秧改变了这一切,导致胡夜姬的母亲失宠,郁郁而终。
所以,胡夜姬把母亲的死归咎于乌秧,从而处处针对她。
乌秧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可以吃林默的任何东西,却不能在胡夜姬那里吃一点亏。
“主人,前面有个山村,要不今晚就在那里借宿一宿吧。”
因为赶路,林默并没有跟着大部队一起,而是带着狻猊铁骑和银狐小队快马加鞭。
本想着能在下一座城池休息,可蛮州的城寨分布实在太散了,加上山路难行,所以错过了宿头。
银狐小队经过侦查,发现前面有一个小山村。
像这样的小山村在蛮州十分普遍,周围的情况也比较简单,在这里过夜不会有任何问题。
“嗯。”
林默点点头,他相信白狼的判断。
一行人进入小山村,村长得知是汉军,连忙带着村民们前来迎接。
得知林默等人是来借宿的,村长更是心甘情愿的让村民们把自己的房屋 让给将士们居住。
这一操作,直接把同行的胡夜姬看傻了眼。
蛮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了?
以前她带兵出征的时候,村民都不让军队进村的,防军队跟防贼一样。汉军才来多久啊,他们居然主动邀请汉军,甚至还把自家房子让出来!
简直惊掉胡夜姬的下巴!
“老伯,你们把房子让给我们住,你们住哪?”
胡夜姬忍不住问道。
虽说现在已经是晚春,天气变暖了。
可大山里晚上还是很冷的,大人还能扛一宿,老人和孩子呢?
只听村长解释道,“以前啊,蛮皇在位的时候,每次出兵经过这里,我们都要躲到山里去了,一次就是好几宿,回来的时候,村子都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有的人家甚至连房子都给点着了,造孽啊。”
“但是汉军不同,老儿我活了这么大,第一次见有军队借宿,还留下借宿费的。而且他们走的时候,把我们的房屋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家里的一粒粮食都不曾少,而且水缸都装的满满的。这么好的军队,我们全村人都欢迎呢。所以啊,大家都心甘情愿把房子让出来给他们住。”
他看出来胡夜姬是蛮人,于是一个劲的夸汉军,汉王。
“还有那汉王,真是个大好人啊。”
胡夜姬满头黑线地看了看身旁的林默,似乎在问:这是不是你找的托。
林默面带微笑,心里美滋滋的。
作为一名领导者,这是他听过最舒服的话了。
当面的赞美可能是虚情假意,背后的赞美才是真情流露啊。
“他哪里好了?”
胡夜姬问道。
“你进村的时候,看到那绿油油的田地了吗,那些都是我们新种的水稻。”老人得意洋洋的说道,因为他们村的地形比较平缓,能开垦出一百多亩地,可让其他村的人羡慕不已。
加上山上有水塘,水资源丰富,适合种植水稻。
所以当初他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找洞寨要水稻种子,没想到汉人不但给了他们水稻种,而且还派了专人指导。
除此之外,就连农具和耕牛,都是免费租借的。
可以说,他们只要出劳动力就行了,这么好的事情,他活了六十年还是第一回碰到。
“汉王说这些水稻,全都是仙种,每亩可以产粮食一千六百多斤呢。这种水稻,只需要种十亩,就够我们村吃一年了。你猜,我们总共种了几亩?”
老人就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和胡夜姬聊了起来。
“仙种?”胡夜姬一脸质疑地看向林默。
林默撇了撇嘴,表示这不是我的说的。
“我猜……你们种了二百亩!”
这时,站在林默身旁的乌秧咯咯笑着猜测道。
她天生妩媚动人,村民们哪里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直接看呆了。
老人连忙摆手道,“哪有那么多,我们全村总共才百亩地。”
“那就种了一百亩。”胡夜姬道。
老人依旧摇头,“没那么多,我们种了八十亩。因为汉人农师说了,我们不能光吃大米啊,所以他们还给了我们一些蔬菜种子,村里种了二十亩的各种蔬菜呢。”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因此觉得很新鲜,每个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期待。
“哦。”
胡夜姬淡淡的应了一声。
八十亩地,产量就有十多万斤了,的确很吓人。
不过她觉得这根本不可能,一定是汉人谎报数字,哄骗百姓的。
他们蛮国也有种植优质的水稻,最多的亩产也就五百多斤。一千六百斤,想都不敢想!
她哪里知道,一千六百斤只是一个保底。
林默拿出来的是高产水稻,即使低产稻田,一亩也有六七百斤。而蛮州土地肥沃,雨水充沛,因此只要好好种植,亩产轻轻松松达到一千二三百斤。这个斤,是后世的斤,相当于500克。
而这个时代一斤,只有不到300克。
换算过来,亩产最高可达两千多斤。
胡夜姬虽然有质疑,但她也没有当面拆穿林默的意思。
因为这是老百姓的希望,不可能因为她的一句话而改变。而且现在说出来,等于是破碎百姓的希望,未免太残忍了些。
老人却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接着向胡夜姬说道,“还有一件事情可以证明汉王人好。”
“什么事?”
胡夜姬好奇地看着他。
“看到门口的大黄狗了吗?”老人指着门口,一条壮嘟嘟的大黄狗趴在那里。
“嗯,怎么了?”
胡夜姬美眸中闪过一抹不解。
虽说这种你小山村的老百姓养狗,是一件比较稀罕的事情,但也不是没有。
只要他们家有人当佣兵,或者当过兵,都有条件买得起狗。
所以,也没必要向她炫耀吧。
老人嘿嘿一笑,道,“这条大黄狗,是上旬的时候,我儿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汉朝廷奖励的!”
“还有这种事情?”胡夜姬瞪了大眼睛。
生孩子不征收丁税,还奖励一条大黄狗?这样的事情,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当然了,好些个人都领到了,还能有假?”
“咱大汉啊,生娃每年奖励一百石粮食,若是男娃,额外奖励一条狗;若是女娃,额外奖励一只鸡。这临近的,好些个人都领到了呢,还能有假?只可惜我们没有早点成为汉人,要是早个几十年,我们这一大家子早就富有了。”
胡夜姬听得脑瓜子嗡嗡作响,她缓缓地回过身,一双美眸看着林默,瞪得大大的。
大汉,也太富有了吧!
这么好的政策,请问一下,哪国百姓不喜欢?
林默则是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早几十年我都还没出生呢……
318乌秧:我有一只小兔子
“老伯,你知道他是谁吗?”
胡夜姬指着身旁的林默,询问老者。
后者仔细看了看林默,摇了摇头,“不知道。”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胡夜姬接着问道。
后者依旧摇了摇头,不过她凑到胡夜姬的耳边,小声说道,“小姑娘,嫁给汉人的军老爷可是咱的福气。这位军老爷年轻英俊,而且一看在汉人中的地位就不低,你可千万不要错过啊。”
此刻在老人的眼中,汉人的一切都是好的。
而且,蛮人能嫁给汉人,是一件非常风光的事情。
哪怕他看得出来,胡夜姬在蛮人中的身份地位并不低。
此言一出,胡夜姬顿时面红耳赤。
心里轻啐一声,“呸,谁要嫁给他了。”
不过,她并没有说出自己和林默的身份。
林默笑着对老人道,“老伯,让村民们都回去吧,我们有帐篷,不用你们的房子。”
虽然老人再三请求,林默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当天晚上,便在这里住了下来。
村中的景色很美,前面有两座山峰,太阳从两座山峰间落下,染成了红色。
林默把帐篷搭在了山上的水塘边,这里背靠大山,可以俯瞰整个村庄。
依山傍水,景色宜人。
然而,胡夜姬却无心欣赏美景,一个人坐在水边发呆。
老人的话,对她的打击还是蛮大的。
胡家辛辛苦苦一百年,到头来,却敌不过大汉在蛮两个月。
然而,大汉给与的这些政策,的确是蛮国给不了的。所以老百姓支持大汉,也无可厚非。
原本她还心存复国之念,可现在,她不敢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因为连百姓都不支持他们了,怎么复国?
可是不复国,她活着的价值是什么呢?
“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反思呀,有什么做的不好的,说出来给大家听听呗。”
看到胡夜姬一个人发呆,乌秧来到她身边数落了起来。
要是以前,胡夜姬免不了顶她几句。
可这一次她连头都没有回,就像是没听到乌秧说话一样。
乌秧也是第一次见这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变深沉,立刻猜到了她有心事。
于是走了过去,在胡夜姬的身边坐了下来。
她没有说话,而是静静地陪在胡夜姬的身边。
过了一会儿,胡夜姬率先打破了沉默,“你想嘲笑就尽情的嘲笑吧。”
胡夜姬很不喜欢这种感觉,宁愿被乌秧嘲笑、甚至骂两句,也好过被她的同情。
乌秧抬起头,看着日落的余晖。
“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是家里面身体最弱的孩子,体弱,多病,六岁的时候甚至还拿不起最轻的刀。族里的人都觉得我是异类,说我是乌族最没用的人。”
“我从小就在挫折,指责,甚至骂声中长大。过年的时候,别人都有新衣服传,而我只能穿姐姐们穿过的旧衣服。别人都能在饭桌上其乐融融的吃着年夜饭,而我却只能躲在角落,吃他们剩下的已经冷了的食物。有一天哥哥打猎回来,带回了一只受伤的小兔子,我请求哥哥把小兔子送给我,它也成了我唯一的玩伴。”
乌秧也不看看胡夜姬,自顾自地说起了小时候的事情。
回忆的脸上,带着一些苦涩。
如今的她看起来很风光,可谁又知道她儿时痛苦的经历呢。
见乌秧迟迟没有往后说,胡夜姬看着她,忍不住问道,“后来呢?”
“有一天,我从外面回去,发现小兔子死了。”
说到这里,乌秧脸上露出了悲伤和无奈。
“尽管我很努力的照顾它,可那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因为我根本不懂得如何给小兔子疗伤。它终究还是因为伤势加重而死掉了,成为了别人口中的食物。”
“刚开始我很难过,直到后来有一天,哥哥捕捉到了一群健康的小兔子。他说要送一只给我,我问他其他的小兔子怎么办?哥哥说当然是吃掉啊。那是我才明白,兔子天生就是给人吃的,不管它是健康的还是受伤的,都躲不过被吃的命运。因为,它太弱小了。”
“如果那只兔子没有遇到我,可能哥哥带回去的当天就被吃掉了。我自以为是的精心照顾,不但没有让逃脱被吃的命运,反而让它在被吃掉前,多受了几天的苦。”
“你说,如果你是那只兔子,你是会感激我,还是会恨我?”
胡夜姬呆呆地看着乌秧,认真地思考着这个问题。
然而想着想着,觉得有些不对劲。
“你编这个故事出来,就是想说蛮国是一只兔子?”她有些生气地看着乌秧。
乌秧回过头,目光带着几分柔和,“这个故事不是编的,的确是我亲身经历。但你猜的也没错,在强大的大汉面前,蛮国不就是一只弱小的兔子吗?还有蛮国身后的南夷十六国,也是兔子。你觉得一区兔子加起来,能打得过一个猎人吗?”
不能!
胡夜姬在心里肯定地回答道。
“如果我们真的心疼兔子,就应该把它交给有能力给它治伤,能喂饱它的人养。而不是在有人喂养它的时候,再把它夺回来,让它受更严重的伤。”
乌秧继续劝道。
“你和你的父亲不同,你的父亲只想关着这群兔子,不管它们的死活疾苦,而你是真心关心老百姓的人。所以,别再坚持了,那样你痛苦,百姓也会痛苦。你看看百姓现在,过的不是很好吗,日子有盼头,脸上有笑容。假如你有能力夺回蛮国,再让百姓回道以前的生活,它们会感激你吗?”
会吗?
胡夜姬扪心自问。
她想到了山下老者和自己聊天,老者说自己是大汉人的时候,那叫一个骄傲。
而以前的大蛮,从来没有百姓这样跨过。
慢慢地,她认同了乌秧的话。
继续坚持,只会让自己痛苦,让百姓痛苦。
原本她的痛苦在与,她知道林默的强大,自己根本没有希望复国。
而现在,更加痛苦的是,就算复国,老百姓不会感激自己,反而会恨自己。
她突然感觉自己的信念崩塌了。
胡夜姬咬着牙,看向乌秧,“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
这个女人,是真的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