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玉的预测并不准确。
晚上吃过饭,辎重队就进入了战斗准备。
妙玉、塔玛拉和晴雯的人,都是北海的老兵了。他们曾经跟哥萨克和罗斯人打过仗,塔玛拉和妙玉又都到过高丽。在盛京还曾痛打过韩天魁的宁古塔兵,所以,对于这些可能是马贼的家伙,根本就没拿他们当成什么对手。
但是,一直等到了凌晨三点,也没有什么动静。派出的斥候前出潜伏,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回来通报一趟,结果也是没有任何发现。
实在没招了,宝钗等人研究了一下,决定留下斥候,其他人开始睡觉。
如果马贼不来,自己这边今晚又不睡觉,明天赶路都要耽搁了。
早晨正常起来做饭,就在将要开饭的时候,情况发生了。
斥候来报,从东边和西边分别来了马队,每股大约有一百五十人左右。
众人起来,准备战斗,等到都进入位置时,马队已经将卧牛岗包围了。
跟一般的军队和土匪不同,这两个马队似乎更加训练有素,没有喊叫声,更没有什么旗帜,但是动作很快,分工也似乎很明确。
令人奇怪的是,对方并没有发起进攻,而是派出了三个使者来谈判了。
“叫他们进来吧。我倒是要看看,他们到底想谈些什么。”
宝钗略一沉思,就做出了决定。
“呵呵,这些人倒是挺有趣儿,竟然想跟我们谈判。”
焦利也感到挺有趣儿的。
不一会儿,塔玛拉带着六个马木留克兵,押着三个人进来了。
三个家伙进来,见满屋子都是年轻漂亮的姑娘,眼睛就不够用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下子就花眼了。
脸上的表情,也变得猥琐,眼光也变得轻浮起来。
“你们到底是何人,竟敢包围我们?想要做什么?”
妙玉厉声喝道。
“这位漂亮姑娘,你问的好,现在我就叫你们知道我们是谁,我们就是草原雄鹰。”
一个胖子先说话了,这个家伙,显然是几个人的头儿。
“草原雄鹰?草原乌鸦吧?你乱看什么呢?再看把你眼睛给挖出来。”
晴雯愤愤说着,就要上前踢那个胖子,被他躲开了。
“晴雯,听他说些什么。你们就是马贼吧?”
宝钗制止晴雯。
“这位姑娘,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别人叫我们马贼,你们可不能这么叫。”
“为何我们就不能叫?”
塔玛拉问了一句。
“因为你们以后就是我们的女人了。”
“呵呵,你好大的口气。不是想谈判么,说吧,什么条件?”
“交出所有货物,女人跟我们走,男人全都杀光。”
胖子傲慢地一仰头,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好啊,你知道我们带的是什么货么?”
“不管什么货,都是我们的了。”
“对了,昨天就是你们两个当探子的吧?”
“对,就是我们两个,你们的情形,我们都知道了,知趣儿的,就跟我们走,我看你挺漂亮的,我们阿拉木大头领会喜欢你的。”
这两个家伙,一个穿灰衣,一个穿蓝衣,正是昨天的两个探子。
“行了,塔玛拉,拿下吧。”
宝钗话音刚落,六个马木留克兵,两人一个就把三个家伙扭住了。
宝钗看了一圈儿,目光落在了迎春、探春和史湘云身上。
“这屋里就你们三个没杀过人了,今儿个你们运气好,你们就拿这三个家伙开张吧。”
“你叫我们也杀人?”
迎春不由自主地就往后退了一下。
虽然在北海经常练兵,但是她还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真的要杀人。
“妙玉,黛玉、惜春,你们几个帮帮她们。到外面去,省得脏了屋子。”
三个家伙被扭到了门外,还一边嘴里骂着。
众人跟出去,惜春从迎春腰里拔出短铳,塞进迎春手里。
“二姐,谁都有头一回的,杀着杀着就习以为常了。很简单,手指轻轻一动就行了。”
说着,惜春就拽着迎春的握枪的手,将短铳顶在胖子的头上。
迎春仍然不敢扣动扳机,惜春也不客气,轻轻把迎春的手指一按,砰地一声,枪响了,胖子一头栽倒地上。
喷出的血溅了迎春一身,吓得迎春失手把短铳扔在地上,转过身,蹲在地上呕了起来。
“探春,该你了。”
探春倒是挺痛快,拔出短铳,对准蓝衣人的脑袋,毫不犹豫地就开枪了。
表面上很沉静,不过,妙玉还是看出来了,探春的手在发抖,脸色也白了。
“史大哈,该你了。”
宝钗转向了史湘云。
史湘云性格开朗,做事说话有些马大哈,又是大伙儿就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史大哈。
别看她平时挺有豪侠之气,这回叫她杀人,她却犹豫了。
“我、我……。”
史湘云犹犹豫豫的。
“行,既然你不愿意杀人,就跟他们走吧,去给马贼当女人,等我们见到了卫若兰,叫他再把你抢回来。”
宝钗说着,就往前走,妙玉、黛玉等人,也向前走去。
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得砰地一声枪响,灰衣人已经栽倒在地,史湘云手里拿着枪,脸上都是血。
“把尸首拖出去给他们看看,开始战斗吧,留下两个活口,其余格杀勿论,不准一个跑掉。”
宝钗的声音,似乎比冰还要冷。
黛玉过去,拍拍探春的肩膀。
“杀了人,就算有了投名状了,从此刻起,你就入伙儿了。”
入伙儿了?我这是进了贼窝么?到底谁是马贼啊?
探春就有些迷糊了。
“好了,欢迎新人儿入伙儿,走,大开杀戒去。”
晴雯蹦蹦跳跳地拉着史湘云走了,剩下迎春,见没人理她,捡起短铳,跟了上去。
马贼头子阿拉木见手下三人被杀,就命令发起进攻。
在距离五十米左右,机关枪开火。马贼纷纷落马,不过,仍然有许多马贼继续往前冲,随后就是手榴弹和步枪伺候。
马贼没等冲到跟前儿,就纷纷送命。有的刚想张弓搭箭,就被步枪击中。
有一个家伙似乎运气不错,冲过了重重弹网,到了探春跟前。刚想挥起马刀,探春本能地举起短铳,就是一枪。
那个家伙身上中弹,还没落马,似乎还在迷惑之中。
这边迎春起身,冲着马贼连开三枪。
“该死的马贼,要不是你们,我能破戒杀人么?昨天就说来,一宿也不来,害得本姑娘一宿没睡觉。”
说着,又补了一枪。子弹打完了,才想起装子弹。
那家伙歪歪斜斜的,就是不落马,这边史湘云又急了,又对准那家伙开了两枪。
“早不来,晚不来,非得摆饭的时候来。我肚子早就饿了,你知不知道?你不让我好好吃饭,老娘就请你吃枪子儿。”
“行了,不要打了,他早就死了。”
探春的话音刚落,那个家伙就噗通一声,栽落马下。
探春走上去,在那家伙身上狠狠地踢了几脚。
“不开眼的马贼,竟然敢惹贾府的姑娘,纯粹活腻了。”
“哈哈哈,杀的痛快,杀的痛快,杀的痛快!”
史湘云一阵狂笑,头发都乱了,手里拿着枪,手舞足蹈的,似乎喝醉了的样子。
“史大哈,你没事儿吧?小心走火。”
迎春担心地道。
史湘云停止了晃动,站稳了身子。长长地吁了口气。
“没事儿,老娘憋了一辈子的气,今儿个都出去了。”
史湘云幼失双亲。自小就寄居在叔叔家里。叔叔家境也不好,幸亏老祖宗可怜她,时时照顾,才算没受太大苦。
不过,比起贾府的其他姑娘们,她总是有一种自卑感。今天被宝钗逼着杀了人,又经刚才这一番发泄,就觉得一口恶气全都出去了。
“走,二木头,我们去拿长枪,今儿个杀个痛快!”
“好,史大哈,就杀个痛快!”
马贼头子阿拉木本来以为今天逮着了一只大肥羊,没想到,竟然遇上了平生从未见过的硬茬。
眼见得手下纷纷倒下,他终于想起了这几天听到的那些传说。
在红山,来了一股什么北海志愿军,竟然把乃林部落的六万精锐和哈拉部落的一万多人,在几个时辰里就斩杀殆尽。
那个北海志愿军,用的似乎就是这样的火器。
他终于明白,自己犯了个错误,不该来招惹这些不该招惹的人。
“快撤,快撤!”
阿拉木拨马就跑。没跑几步,坐骑一下子就摔倒,将他摔落在地。
阿拉木在地上连着滚了好几个个儿,顾不得浑身剧痛,急忙爬起来,就想跑。
没跑几步,腿上一麻,就又摔倒在地。这个时候,他才感到腿上上一阵剧痛。好不容易爬起来,一瘸一拐的跑着,想找一匹马。
就在此时,一根绳索将他套住,然后就被拖着在雪地上,一阵狂跑。
一路上被拖得七晕八素的,脑袋埋在雪里,雪从脖子灌进身子里,只感到一片冰凉。
好不容易停了下来,没等他回过劲儿来,另一条腿就又被打了一枪。
这一下,阿拉木再也爬不起来了。
吃力地抬起头,终于看清了抓了自己的人。竟然是一个十几岁的漂亮的小丫头。
“你就是阿拉木啊?我盯了你很久了。你怎么长得那么胖啊,拖着你都把我给累坏了。你就不能少吃点儿啊?”
阿拉木恨不得一头撞死。
自己号称草原雄鹰,纵横草原十几年,手下有二百多个弟兄,有多少人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吓破了胆,今天竟然叫一个小丫头给弄成这样,这要是传了出去,老子还怎么见人啊?
“你到底是何人?”
阿拉木不想死于无名之辈的手里。
“我啊,我叫莺儿,是宝姑娘的丫鬟、亲兵。怎么了,你是不是不服气啊?”
阿拉木没听见别的,只记住了“丫鬟”两个字。
草原雄鹰,竟然栽在了一个无名丫鬟手里?心里不甘啊。
阿拉木又羞又怒,加上腿上疼痛,急血攻心,就喷出一口血来,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