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去了蒙特利尔?”
罗莎问了一句,那边的艾瑞克回答道:“还不是因为他们几个,进了加拿大之后,大家就都松了口气,尤其是到了魁北克之后,大家总算是觉得逃出了生天,所以都很高兴,刚好大家也都饿了,于是就决定先去蒙特利尔吃一顿,反正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哪想到车子在这边却爆胎了,这有点麻烦,这边挺冷的,我们的车子上也没有备胎,他们几个去搞备胎去了,所以可能要耽误一段时间,我这不给你打电话过来汇报一下,让你不要太担心。”
罗莎一听,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毕竟那帮家伙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有些人可能根本就没来过加拿大,到了这地方会感觉很新鲜。
另外大家也确实是刚刚逃出生天,这刚刚到了安全的地方,难免就回想着精神上放松一下,这都可以理解的。
“对了,老板,你能不能告诉一下我,你们现在的地址,到时候我们换好了轮胎,就直接开车过去。”
艾瑞克在电话那头说道,而这边罗莎根本就没怎么多想,就直接把地址告诉了艾瑞克,等挂断电话之后,罗莎才想起来,自己不应该这么草率。
但是在想想,现在已经到了加拿大,就算那些fbi的人在神通广大,他们在加拿大也是没有执法权的,而更何况他们好像到现在都没摸清楚什么门路呢,那就更没什么好怕的了。
现在她唯一要担心的,并不是那些fbi,反而是英国军情局那帮人,设立在纽约的一处情报站被抄了,而且还被抄的是莫名其妙。
一大帮执行任务的队员也失踪了,军情局那边的负责人,肯定都急疯了,他们也搞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想必现在正在满世界的寻找罗莎他们。
可是考虑其军情局那帮孙子,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尿性,罗莎就觉得,自己绝对不能被他们找到。
如果要是让军情局的人发现了自己一行人,再被带回去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那帮家伙想必会分分钟就把自己一行人都卖给美国人。
说不定还会和美国人一起,把自己这一伙人给坑了,所以如果想要活命的话,那就必须在这边先低调下来,然后再寻找那个x先生的踪迹,只有把这个正主给抓到了,才能洗清自己一伙人身上的嫌疑。
一想到这,罗莎就无心睡眠了,毕竟她现在是这十几号人的老大,她要对手下那群人的生命负责,而且不光是那帮人,这事还关乎她自己。。。
可是再一想到,那神秘的x先生,现在是毫无头绪,半点线索都没有,她就感觉一阵头疼,想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索性就不想了,干脆从酒架上拿下一瓶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在厨房里喝了起来。。。
反正这里是魁北克,这里是传统的法语区,这里的统治者,和管理方式,是完全和英式的管理制度不接轨的,而且就算fbi的人发现了一些端倪,他们想要来这里执法的话,那也根本就不可能。
就算他们通知本地的执法机构配合,最后的结果,肯定也不会太好,毕竟这里的执法部门,大多数都是对美国人和其他地区的加拿大人不太友好的法国后裔。
有了这帮酒囊饭袋当搅屎棍,自己一行人的安危,就不用太担心,更何况自己在魁北克地区的执法系统里,可还是有不少朋友的。
如果那帮人收到什么风声,他们肯定会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
就在罗莎觉得她躲在魁北克城很安全的时候,另外两个人也刚好开着车,在赶往魁北克城的路上,这两个人当然就是金沐晨和卡波特。
原来之前他们两个在那埋伏地点,煽风点火搞得罗莎他们和那些fbi的探员来了一场大火拼之后,他们两个就回到了城里,然后就直接埋伏到了军情局情报站的跟前,在哪里他们看到了fbi的抄家行动和埋伏状况。
但是这次他们可没打算介入,因为他们知道罗莎他们最后肯定会回来这里的,而在这里,如果他们被fbi全歼,那就最好,如果没有的话,那他们也不介意在送他们一程。
可是他们俩也没想到,这帮军情局的家伙,居然这么生猛,硬生生的就从埋伏圈里杀了出来,还把那些fbi的探员给打的是落花流水。
原本他们以为,就算这些军情局的人再厉害,最后也只不过能和这帮fbi拼个两败俱伤呢,不过现在看来,他们是低估了军情局这帮人的战斗力,高估了fbi那帮人的实力。
原本他们以为,就算这帮军情局的人在厉害,也难逃fbi那帮执法者的伏击呢,最后他们的结果,不是被击毙当场,就是被俘。
就算情况再差,他们也能和那些fbi拼个两败俱伤,到时候他们再出面直接补枪就行了,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帮军情局的特工,根本就没损失几个人,就硬生生的从伏击圈里杀出了重围,倒是那些fbi的人是损失掺重。
这让他们是措手不及,之前不在那个废弃的工业园里干掉这帮军情局的人,一方面是想要往他们身上扣屎盆子,让他们沾上谋杀美国执法人员的罪名。
另外一方面,也是觉得,干掉这帮人的事,最好还是由美国的执法部门出面,才最好。
可是现在看来,他们的预计是指望不上了,但那也不能眼看着这帮军情局的人从北美逃出去,毕竟这帮家伙,在和那帮fbi的执法人员交战的时候,所体现出来的战斗力,可是让金沐晨和卡波特都心有余悸的。
如果被这帮家伙,成天惦记,那他们俩可就谁都睡不好觉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帮人除掉,让英国的军情局总部那边摸不着头脑,搞不清状况,再加上这帮家伙身上,背着的谋杀美国执法人员的罪名,到时候几年之内,英国军情六处的人,相信都不敢轻易的踏足美国本土了,那样一来,大家就安全了。
而且有了这次的教训之后,想必英国人再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在追查他们那个大英博物馆失窃的案子了。
毕竟有美国人卷进来的案子,他们总会特别小心,谁让他们现在已经成了美国人的小弟了呢。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这帮军情局的家伙,就都必须死,就因为这样,他们就一直远远的吊在这帮军情局家伙的后面。
这帮家伙一路出逃,他们就在后面一路尾随,但是跟踪这帮人可是让金沐晨吃尽了苦头,还好他身边有个经验丰富的卡波特,这要是他自己跟踪这帮人的话,救他那三脚猫的跟踪水平,恐怕早就被人给甩没影了。
他们就一路远远吊着这帮家伙的车尾,跟着他们一路进了加拿大,不过他们并没跟踪第一辆车,而是跟踪了后面那辆车,原本他们以为这两辆车进了加拿大之后,会一起走,可哪想到前面的和不见了踪迹,后面这辆车去先去了蒙特利尔。
金沐晨和卡波特一方面高兴,后面这辆车上的****,终于给他们提供了机会,可也有点觉得操蛋,那就是前面那辆车居然跟丢了。
两人没费太多的力气,就在蒙特利尔的一家酒吧外面,解决了那几个刚刚从酒吧里放松了神经出来的大兵,他们显然是没有想到,居然真的有人会跟着他们到加拿大,一直等到这个时间才动手。
所以这次任务做的很轻松,而在解决了他们所有人之后,金沐晨和卡波特才在搜索尸体的时候,找到了那个专门用来和罗莎联系用的手机,然后金沐晨就假装那帮家伙里的一个,给罗莎打了电话,骗到了罗莎的地址。
现在他们就正在敢去干掉罗莎他们一行人的路上,蒙特利尔到魁北克的距离并不算很远,等到了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他们就到了魁北克城,一连赶了好几天,他们也有些累了,先找了家快餐简单的对付了一口,等到差不多十点,两人就开车往罗莎给的地址开去。
很快他们就把车开到了罗莎的那幢林荫别墅,两人下了车,各自带上头套手套,然后拿出装好了消音器的枪就翻墙往院子里跳进去,不过才一落地,金沐晨就赶到一条黑影一闪,原来竟然是一直猛狗铺了上来,草,千算万算,居然忘了查看着院子里有没有狗?
不过这狗也是倒霉,撞上了他,要是换了其他人,肯定是躲不过这狗的猛烈一扑了,可是换了金沐晨,他只是一个侧身,然后狠狠的抡起一拳,直接砸到了这狗的耳朵后面,这条黑背大狼狗,当场就直接横飞了出去。。。
大狼狗呜咽着横飞出去,摔倒在地上,虽然声音不大,但却刚好惊醒了正坐在厨房里品红酒的罗莎,她根本就不多想,立刻站起身,往楼上走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