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少年玩伴
十月初的临洮,已是‘塞上秋来风景异’的时节了,遍地的金黄色荒草,吃得膘肥体壮的牛羊,这个成熟的季节对于那些不知愁苦是何滋味的少年来说,正是最佳的玩劣时候,傅戈迄今仍清楚的记得少年时与玩伴一道在城外干涸的河床边挖洞寻找‘黄狼’的情景。
黄狼是一种吃杂食的小家伙,有一根蓬松的大尾巴,它的样子有一点类似老鼠。就是那个时常感到肚子咕噜噜叫的少年时代,虽然现在回想起来日子过得艰辛之极,但回忆却是无比的美好。
对于傅戈来说,临洮虽小,但却亲切,而对于一直在咸阳这个大都市里娇惯着的安阳公主来说,这临洮边陲小城实在太过荒芜了,就连住宿的驿馆也是破破烂烂的,和咸阳的那些三等的留宿客栈差不多。
“公主放心,有我在,你只管安心歇息就是!”说实话,一路护送嬴真北上,傅戈的心情也是十分的复杂,平心而论在这一场骗局中,嬴真是最不幸的,这位美貌的公主若不是生于帝皇家,虽不能有荣华富贵的生活,却也能安安稳稳的渡过一生,而现在,她的生命就象这冬日里的一片飞雪,纷纷扬扬的落下,化作春泥即将消失不见。
“明天,明天就是另外一天了!”走下车乘,嬴真抬头看了看天,喃喃自语道,这一时她清秀的娇颜上带着几分的决绝,几分的坚强,一个女子面临这样的境况犹能保持这份从容的气度,犹能不哭哭啼啼,这不由得让傅戈对她刮目相看。
这是他认识的那个大胆泼辣、心中充盈着野心和权欲的嬴真吗?是她,又不是她,又或者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两面。
“初雪,好生照顾公主,小心别着凉了!”傅戈小声的嘱咐陪侍的初雪,正如嬴真所言,明天将是另外的一天,也将是决定大秦命运前途的一天。
“哼!”对于傅戈的好意,初雪冷着一张俏脸摆出一副毫不领情的架式,在她的印象里,傅戈基本上和那些负心汉没什么两样,枉自公主一片苦心,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凄惨结果。
“这小妮子倒和她主人性子相近,都是一付倔脾气。”傅戈无奈的摇了摇头,在初雪眼里,看来自己这个‘恶人’是当定了。
安顿好了嬴真一行,傅戈决定趁着这个空当到父母的坟前祭拜一次,记忆里有甜也有苦,再次见到熟悉的故土,傅戈的心情就象打翻了的五味瓶一般,后世的父母亲过得怎么样了,这一世怕是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他们祝福了,而将自己从荒原上抱回的养父养母也已魂归地下,纵算傅戈今天地位显赫,纵算他有孝敬父母恩情的一颗心,现在能做的也只是亲上父母坟前跪着磕几个头了,拔几把坟莹上的荒草了。
子欲养而亲不在——。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悲痛的呢?
等这一番战事后,一定要让人好好的将父母的坟莹好好的重新修整一下,想想当初卖掉房子的钱真的太少了,只能够卷起一席被子,堆起一捧黄土。
“傅帅,你让我找的人来了?”不知什么时候,穿着一身最低阶的秦国边防军士卒甲衣的郦商来到了傅戈跟前。
“是吗?在哪里?”傅戈惊喜的问道。
“你是小傅子,真的是你吗?我是不是眼花了,我是在做梦吧?”一叠声的带着浓重的临洮口音的问话从郦商背后的一个柱着拐杖的独腿乞丐嘴里说出。
“你是林宝、小林子。”傅戈几步凑近跟前,一把抱住了这乞丐的脏兮兮的身子。
“是我,是我。你真的是小傅子,想不到我们还能再见面?”喜极而泣,这两个童年少年时的玩伴再次相逢,彼此却都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林宝是傅戈在临洮时的最好的玩伴和朋友,他的父亲也和傅戈的养父一样,是驻守在临洮的边防部队的一名军人,同样的家境、同样的年龄,也同样是男孩子,这让两个少年有了更多的共同语言。上树掏鸟蛋、下套捕狼崽,但凡是那些玩劣少年会做的事情,傅戈和林宝几乎一样也没落下过。
在傅戈十七岁的时候,他意外的加入了由蒙恬统领的那支秦国南方军一部,而林宝在一年之后归入了北方军团的守边部队。
自此,天各一方,人生也从此不同。
当傅戈在荥阳城中不甘反抗的时候,林宝依旧在临洮过着他平静的生活,当傅戈在巨鹿与项羽大军舍死拼杀时,林宝也成为了大秦的一名军人,他的战场在河套,在长城这一线,他的敌人就是前来掳掠的匈奴人。
随后,在一次出击匈奴人的军事行动中,林宝的左腿上中了淬毒的箭矢,军医为了保全他的性命只能无奈的截去了他的一条左腿。
“小林子,你还记得我们小时挖出的那条地道吗?”傅戈扶住林宝摇晃的身体,急急的问道。
“地道,什么地道,噢,你是说城墙根的那个洞吧,好着呢,前几天我还见有野狗在那里钻来钻去的。”林宝怔了一怔,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说道。
地道这个新名词是傅戈在后世的记忆里带过来的,出自经典的革命题材影片《地道战》,而对于林宝来说,他又哪里知道站在面前的傅戈已经和从前的那个玩劣少年有了截然不同的思想。
“好极了,小林子,这样,我问你,你想不想找匈奴人报仇?”
“当然了,这还用说!”
“好,那我现在就有一个杀匈奴单于的好机会,你愿不愿意帮我?”傅戈的话相当的直截了当,军情紧迫,他已没有了犹豫的时间。
“小傅子你尽管说,只要我小林子能帮上忙的,就算豁出我这条命去,也不皱一皱眉头。”林宝兴奋的说着,声音已经有些颤抖。
“那好,小林子,你接下来就听郦将军的吩咐,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干什么?等这一仗结束后,我带你到咸阳去过那舒服安心的快活日子。”傅戈拍了拍林宝的肩头,宽慰的笑了笑,对于林宝他有的不仅是深厚的友情,还有一份对象林宝这样伤残的军人的钦佩之情。
也许在将来的某一天,等到秦国真正富强的时候,象林宝这样为国家献出青春与热血的人再不用过乞讨的日子,他们能安安心心的住进由国家统一建造的房子里,由朝廷拔出专门的款项来养活他们。
为了不让匈奴使节呼衍勃勃察觉出异常,和郦商、林宝的这一次秘密会面是这段日子以来傅戈的第一次外出,而在匆匆交待了郦商要紧的事务后,傅戈又马不停蹄的往驿馆赶回,他的手里没有闲着拎着上好的美酒。
明天,也就是十月四日,不出意外的话,就是匈奴大单于冒顿现身临洮的时候,这位把匈奴由弱变强的大单于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他会带多少亲随赶来,一切都是未知数,对于硬抗死打不敌的傅戈来说,他能做的就是把能想到不利情形悉数考虑周全,包括动手的时间、时机和全身而退的方法。
其实,身为大秦的丞相,傅戈原本是没有必要以身犯险的,他的任务在护送了安阳公主到临洮之后就已经算是结束了,或许换一个胆怯的家伙的话,这个时候怕是早早的就在回咸阳的路上了。
逃跑吗?莫说还有伏袭冒顿的计谋,就算是没有,以傅戈的个性,他也不会选择临阵畏逃的,况且,要想迷惑象冒顿这样精明的对手,单单一个嬴真还是不够份量,若是加上一个大秦的丞相的话,相信冒顿会有兴趣前来一会的。
英雄乱起于草莽,傅戈从一介小卒在短短三年间挤身大秦丞相之位,有这般神奇经历的人又岂是凡夫俗子,冒顿虽是单于之子,但他的夺位经历也同样富有传奇色彩,甚至可以说与傅戈的崛起相比一时喻亮,不相上下。
英雄爱美人,英雄更惜英雄。
有美人英雄在的地方,冒顿不来的话就不是那个将刘邦杀得灰头土脸的冒顿了。
除了上面的原因外,傅戈留在临洮还有迷惑呼衍勃勃和掌握伏袭时间的考虑,临洮城内由郦商指挥,城外由韩信接应调度,这两员大将的能力有目共睹,只要冒顿前来,他必难逃秦军的袭杀。然而,这其中最难把握的也就是时机,若是提前让冒顿察觉出了异样,那秦军在这一场精心策划骗局中的所有努力就付之东流了,更为严重的是一旦冒顿逃脱,恼羞成怒的他一定会发动大军攻打秦国,这样的后果真的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