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春节过完,高三的同学们的寒假结束,初七就要回去上课。
屠墨初一收到一封邮件,“Lucifer,给你最后的机会,把程序写完!——K。”
屠墨初看完这封邮件,点击鼠标,毫不犹豫地删除。
许久之后依然没有收到屠墨初的回复,那边的人正在商谈。
“他不肯完成程序怎么办?”
K冷笑一声,“由得他选择吗?他不是想要正常的生活,参加高考去念大学吗?一个十八岁的黄毛小子而已,就让他知道他这辈子都不可能是个正常人,只有我们,才能接纳他这样怪物。”
春天来临,嫩绿的柳枝在春风中轻轻摇曳。还有最后三个月就要高考了,校园里不仅是高三气氛紧张,连高一高二的学生也受到影响,变得沉稳许多。
赵宝芸每次晚自习会找一些同学谈心,给他们做心理疏导。
对于N市这个小城市的学生来说,A大并不好考。景琳怕自己高考发挥失常,因此复习特别用心。她小时候反应能力不如同龄人,但是凭借超前的记忆与勤奋努力,成绩一直不错,而且她心态很好,会把一切预估到最糟糕的情况,这样成功了会有惊喜,失败了也不会气馁。
屠墨初特别厉害,他的分数一定能考上A大,她只能再努力一点,才可以追随上他的脚步。
高三下学期,一向松散的六中管理也骤然严格,时不时有班主任和学校领导轮流巡视,让学生们提心吊胆,夹紧尾巴做乖学生。
景琳所在的高三五班还实行收手机制度,每周一把手机交到班主任赵宝芸保管,周末再发放回学生手里。恨不得把学生们脑袋按在课桌上学习,让他们在最后一百天的时间里再上一个台阶。
当黑板上倒计时的日期还有六十天,一个帖子在论坛里疯狂流传。
最先看到这个消息的是庄怡。她乍一看到帖子的时候神情骤变,越看脸色越白,看到最后,整个人都有些恍恍惚惚。怎么可能?这绝对不可能!
她猛地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景琳课桌前,“你告诉我,这是假的对不对?你认识他,他一定不是……残……”庄怡咬着牙,说不出口。
景琳本来专心致志地复习,闻言抬眸,目光落在庄怡的手机上。
那是一篇扒人过去的帖子。
缉毒刑警们立了大功,解救了许多无辜的家庭。然而有两个刑警的家庭遭遇疯狂报复,那些吸毒贩毒人员绑架了两个孩子,一个孩子被砍掉了双手,另一个被砍掉了小腿。犯罪分子丧心病狂,把断手和断腿故意放到受害者家门口,让他们的母亲亲眼看到自己孩子的断肢。
后来两个孩子救了出来。被斩断手的孩子因为失血过多,没能抢救回来。而被砍断双腿的孩子,坚强地活了下来。
微微泛黄的旧报纸上的照片,孩子躺在病床上,苍白的脸、残缺的身体,只占了豆腐块大的地方。
那个立了功的刑警叫屠奕谦,被砍断双腿的孩子是屠墨初。时间太过久远,这个家庭的不幸已经被世人渐渐遗忘。
照片里的小男孩小小一团,景琳的怔怔落在他空洞的眼睛上。
常姿结结巴巴说道:“景琳,你……你怎么哭了?”
是吗?景琳一摸脸颊,她已是泪流满面。
庄怡一看她的反应,什么都明白了,立刻抢回自己的手机。她至今都不能接受,她喜欢的第一个人是个骗子,而第二个让她倾心仰慕的少年,竟然是个……残废。
屠墨初这个名字,现在不再意味着三中那个名声不好的坏学生,他是所有人心中的第一名。
景琳起身,往学校外跑。帖子已经发布了一天,太晚了,她太晚知道了。
华志鹏他们刷到这个帖子时,起初是觉得荒谬,怎么可能呢?将近三年的时间,墨哥和他们一起打过篮球,跑过步,他们相处了这么久,怎么会这样?帖子的标题是“昔日断腿男孩,如今伪装富二代。”
随后他看到照片上虚弱的男孩,华志鹏脸色一下变了,“我操他妈!哪个龟孙干的!”他像头暴怒的小狮子,“江达,你去查,查这个人的IP,找出是谁,老子弄死他!”
江达脸色凝重,看了眼屠墨初。而屠墨初出奇的平静。
屠墨初握住笔,还在继续演算题目……
江达咬牙,“我现在就让人把帖子删了。”
他删除了那个帖子,却发现这帖子好像有繁殖能力一般,但凡删一条,下一条就会冒出来。
屠墨初垂眸,笔下未停……
纪恒伟也看到这个帖子,他愣了足足好几分钟。几年来第一次不在沉迷于看书,而是和江达他们一起删了一节课的帖子。
可是太多了,多到删不完。不管请多少人一起删除,下一刻都会有新的帖子出现。
纪恒伟红了眼眶。他看着手机屏幕,生出比考不好还要无力的感觉。
屠墨初始终很平静,他写完了所有作业,才起身离开教室,准备回自己的公寓。
他在学校颇有名气,毕竟最初不学好,三天两头不来上课,后来又经历了“作弊”风波,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他。屠墨初一路从教室走到校门口,有无数目光悄悄打量他的腿。
华志鹏跑过来追上他,“墨哥。”这个昔日没心没肺的富二代急出来了,“你别担心,一定是有人故意报复,等到晚上……晚上我们就能把所有帖子都删完了,等找出那个人,弄死他丫的。”
屠墨初这才淡淡看了他一眼,“不用,你回去吧。”
“那你呢?”
屠墨初沉默片刻,淡然回道:“准备高考。”他要考上A大。
夕阳西下,少年的背影显得格外落寞。华志鹏怒吼一声,险些大哭出来。
景琳蹲在屠墨初的小公寓下面,他带她来过一次,她就记得了。
春风柔柔吹过,绿了枝头。鸟儿叽叽喳喳,歪着脑袋打量这个不断抹着眼泪的姑娘。
景琳折下杂草的茎,交替编织。在他回来之前,景琳已经哭完,也把眼泪擦干。
屠墨初将书包随意搭在肩膀上,他走过公寓旁的小花坛,被一个软乎乎的人儿抱住。“屠墨初!”
他笑了,“嗯。琳琳怎么过来了?不是要好好复习吗?”
景琳垂眸,“我太困了,趴在课桌睡了一觉,醒来发现特别想你。”
屠墨初低头看着埋在自己胸膛前的小脑袋,“嗯,我也想你了。”
景琳问他,“有多想?”
屠墨初沉默地摸摸她头发,在她发顶落下轻轻一吻,“回来的路上看到玉兰开了,我看到它,觉得你会喜欢。”
他摊开手,露出一朵洁白的玉兰花。
“那如果我没来呢?”
屠墨初没有回答。因为无论她来不来,他只是每天习惯这样做。
景琳收下那朵花,“我也有礼物送给你,你伸出手。”她说:“不对,是左手。”
屠墨初顺从地换了手。
景琳打开紧握的手掌,把柔嫩的绿枝套进他的无名指,是一枚编织的戒指,大小刚刚好。
景琳羞涩地问道:“你喜欢吗?”
屠墨初喉结动了动,“喜欢。”
景琳笑着踮起脚尖,用指尖轻抚他的嘴角,“屠墨初,你开心的时候要笑,难过的时候要哭,不可以活得像个机器,会把自己憋坏的。”
屠墨初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狠心了许久,到底没能舍得还给她,他握紧了拳头。她的真戒指以后会给另外一个人,他有这个……有这个就已经足够了。
景琳眨了眨眼,说道:“我特别贪心,现在送你这个,再过几年,你要还我一个真的知不知道?”她神色认真,水汪汪的眼睛里映出他沉默的模样。
屠墨初回道:“好。”
景琳欢喜地退后一步,歪着脑袋打量他,“哎呀,这是谁的男朋友?真是大方又帅气。”
屠墨初的嘴角微不可察地弯了弯。
周一屠墨初去学校的时候,发现大部分同学已经不再好奇地看他的腿了。
纪恒伟紧张地站在教室门口放风,用口型道:“墨哥来了,来了!”
华志鹏比了个“OK”的手势,拿出一本厚厚的册子。
屠墨初走进教室,同学们不像昨天那样眼神奇怪,而是一如往昔,认真学习的在埋头做题,不喜欢学习的继续玩闹,没有任何一个人异常。
屠墨初抬眸,有些诧异。
华志鹏跑过来,往他手里塞了一本册子,他一本正经地说道:“墨哥,上次你过生日兄弟们没有送你礼物,今天补齐了。”
屠墨初探究地打量了他一眼,华志鹏咳了咳,第一次干这种煽情的事,二代们感觉特别不自在。
屠墨初翻开第一页,又丑又大的字歪歪扭扭写着,“墨哥世界第一酷!——华志鹏”。
下面是江达的,“墨哥牛逼,永远第一”。
再翻是小学生字体,“墨哥高考考剑桥,剑桥!——纪恒伟”。在纪恒伟心里,剑桥拥有最崇高的地位。
屠墨初接着翻,许许多多的留言,写了有上千条。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男生的、女孩的,从高一到高三,每一句都是鼓励,就连乔慧,也在上面写了一句祝福。
华志鹏、江达和纪恒伟,拿着这个本子跑了整整一天,写满了留言,最后汇聚成了一句话,“屠墨初加油!”
屠墨初握紧这个本子,沉默不语。
原来世界并不只有恶意与孤独,原来身边的人可以不那么在意他的残缺。当不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好人,可是不再做坏事,好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