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伊筱听后默默地点点头,依旧闭着眼睛,就像一位即将走上神坛的圣女,在心爱的男人面前贡献自己宝贵的身体。
她的身体颤抖地实在厉害,裸露在外的皮肤光洁地没有一丝丝瑕疵,向天戈缓缓地脱去自己的衣服,轻轻覆上她光滑的身体,一连串绵长的吻,密密麻麻的落在了她的身上,他的手小心翼翼地解下她的吊带,不想弄疼她了。
林伊筱眼角的一滴泪珠,在这旖旎的**中顺着脸颊缓缓滑落,她在纠结自己的坚持,一个女孩最宝贵的东西。
向天戈在看到她眼泪的那一瞬,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停止了手上的动作,用薄毯盖在她洁白的身体上,亲吻了一下她的肩头,“好女孩,不要哭了,等到结婚的那一天,你再把自己交给我,好吗?”
“嗯……”林伊筱颤抖着,和向天戈相拥在一起,他的大掌抚摸着她光滑柔嫩的肌肤,爱惜地吻着她,“放心吧,我会一直疼惜你的。”
两个人就这样贴身睡在一起,向天戈望着怀里的女孩,眸底的那一层深邃越来越浓郁。
林伊筱渐渐放松了下来,脸颊贴在向天戈精壮的胸口,弱弱地问道:“天戈,以后我们不要吵架,好吗?”
向天戈似乎在想些什么,眸光落在了林伊筱左肩的红痣上,“以后不会了……”
“我真的很怕水,以后不要勉强我。”
……
向天戈没有马上回答,他忽然幽幽地问了一句:“你左肩上的那颗红痣还蛮特别的,红得像血一样。你全身肌肤胜雪,唯有这一点红色让人过目难忘。”
林伊筱垂眸,那张生动的脸庞露出一丝甜甜的笑容,“妈妈说从出生就有了,这颗痣是我的印记,她说有了它,我就永远丢不了了!”
向天戈用手抚摸着那颗猩红如血的红痣,眸光忽然变得深邃阴冷,“是的,有了这颗痣,就算天涯海角,你都是我向天戈的女人。”
马珩远浑身提不起劲,订婚典礼都安排就绪后,在十二月十日的上午,在众多宾客和媒体的关注下,这场浩大的订婚礼就像直播一样,终于在巴厘岛灿烂的阳光下,一项一项顺利进行了。
向天戈挽着林伊筱,站在一众宾客中尤为引人注目。他今天穿了一身浅灰色的西服,淡紫色的手工衬衫上一个黑色的领结,气质高雅;林伊筱穿着向天戈为她准备的紫红色拖地长裙,一头如瀑的长发绾成了一个髻,双鬓垂落的发丝带着些许委婉的气息,精致的脸上,只是一点淡淡的妆容,就把她衬托得格外美丽高雅。
在这样的场合下,每一个小的细节都会被媒体捕捉。
“哎,我说那一对帅哥靓妹组合是谁啊?”好奇的记者向同行追问。
“嗯,我也不清楚!不过能来参加马珩远订婚礼的,非富即贵,肯定也是大有来头!”
原来向天戈的名气还是不能和马珩远相比,他只是雄霸一方的商业巨子,离开了南元市,其实也就离开了关注。
但他很聪明,懂得在这样的场合推销自己。他本就生的很好,加上林伊筱那出众的美貌,在宾客如云的典礼现场,丝毫不会逊色于任何人。相反,他高雅的衣着,不俗的品味,立即就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在马珩远的订婚典礼现场,他成功地吸引了眼球,反倒抢了这对准新人的不少风头。
交换完戒指后,全场嘉宾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马珩远还是那不苟言笑的样子,只是旁边的蓝云媚,一副麻雀变凤凰的表情,张狂又可笑。
“珩远,你看那是你的朋友吗?真讨厌,他的那个女伴今天把我的风头都盖住了!”在换衣服的间隙,蓝云媚嘟囔着嘴,不住地抱怨不远处谈笑风生的向天戈。
马珩远换了一件白色的西服,眼睛不经意地瞟向了向天戈处。他身旁那位容貌艳丽,气质出众的女孩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
是她?马珩远重新定了定眼睛,没错,居然是她?
那个像从画里走出的秀美女子,在海滩边哭泣,和他一起漫步的漂亮女孩——居然是向天戈的女友!
他一下子怔在那儿,半天都没有移开视线。
“马总,那个向天戈可真有心机啊!您的订婚宴倒成了他的秀场。他在这里结交了不少商务人士,听说还在推销他的楚江城项目。”
马珩远完全没有听进去,他的注意力全部都在林伊筱身上。不知怎么的,他此刻居然嫉妒起向天戈来,如此美妙的人儿,居然是他向天戈的女友。
“珩远……珩远……你在看什么啊?”蓝云媚突然发现马珩远的眼睛都直了,气呼呼地拉着他,“那个女人有什么好看的啊?还不是个一般货色嘛!”
她的话让马珩远心中一阵厌恶,颇为反感地说道:“莫名其妙地说别人干嘛?人家是客人怎么可以这样没有风度?”
“我——”蓝云媚还想狡辩,眼睛狠狠地瞪了一下。
马珩远被她这样一搅和,完全没有了心情,他换好衣服后准备出去招呼客人。
“你等等我……”蓝云媚急了,赶紧追了上去。马珩远一脸的不乐意,但在众人面前不好发作。还没有真正结婚就要开始在人前演戏,马珩远此刻居然后悔自己的决定了。
马珩远端着香槟酒,潇洒地走到向天戈身旁,一旁的林伊筱这才看清了准新郎的长相。
“小老弟,今天恭喜了啊!”向天戈半仰着头,一副目中无人的模样。
马珩远礼貌地将手中的杯子和他碰了碰,客气又不失风度地说道:“谢谢向总赏光,今日来参加我和云媚的订婚礼。”
他边说边微微颔首,体贴地朝林伊筱笑笑,黑眸投射在林伊筱的全身,眸子中隐约蕴藏着赞许和惊艳。林伊筱和他也彼此心照不宣,礼貌回应着,稍有不适应,还微微低下了头。
马珩远身旁的蓝云媚颇有敌意地看着向天戈身旁的女人。一副轻柔可人的模样,美得不可方物,居然让她成为了今日宴会的主角。
她嘴角一歪,皮笑肉不笑地说道:“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啊?也不介绍一下?”
向天戈紧紧搂着林伊筱的腰肢,不屑地望了一样马珩远身边的庸脂俗粉,有力度又不失风度地回答道:“这是我的女友林伊筱小姐。”
向天戈此刻是得意的,他看女人找女人的眼光不知要比马珩远好多少。
面前那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厚厚的粉底遮盖了面容,鲜红的嘴唇娇艳欲滴。一双妩媚的大眼睛泛着春晕,这样的桃花面女子,他是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的。
反之他转头深情凝望着自己的女友,清新不失婉约,端正不失秀美,和对面恶俗的野玫瑰相比,林伊筱就是一株秀丽的马蹄莲。
“你好,祝你们白头偕老,永结同心。”林伊筱大方地伸出手,蓝云媚不满地瞟了她一眼,不情不愿地和她握了握。
马珩远的目光仍旧落在林伊筱的脸上,他看着向天戈搭在她腰间的手,心里开始变得不快。
但是人家的女友,你有什么资格不舒服呢?
蓝云媚醋意十足,她再也看不下去了。男人对女人的欣赏是实实在在的,无须掩饰都能看的出来。她赶紧拉住马珩远的手臂,娇滴滴地说道:“珩远,我圈内的好朋友都来了,你还没有陪我过去呢!”
她是如此失礼,让一向礼仪周全的马珩远颜面尽失,他强压着火气,尴尬地走了。
向天戈望着马珩远失落的背影,不禁狂笑起来,“伊筱,今天太痛快了,你没看到马珩远的脸都绿了吗?”
林伊筱压根搞不清状况,木木地问:“天戈,你说什么呢?你不是和那个马总是朋友吗?”
“生意场上能有朋友吗?何况他还是只来夺食的老虎。”
林伊筱听后一头雾水,“我真搞不懂你,如果不是朋友,那还来参加什么订婚礼啊?还要穿得这么隆重!”
向天戈放下酒杯,轻轻抚摸着女友的肩膀,“这就是生意场上的虚情假意。那个马珩远,找这样一个不入流的小明星,可见他的品味够低的啊!”
他毫不掩饰对蓝云媚身份的蔑视,在马珩远的订婚现场,语气中充满了嘲讽。
“快别说了啊!今天人家办喜事,既然你和那个马总不对付,那干脆我们就回去吧!”林伊筱虽然不知道向天戈和马珩远之间有什么过节,但她坚信,在这样的场合对主家过多的贬斥是很失礼的。
向天戈望着马珩远的背影,嘴角一抹冷笑,“好吧,我就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姑娘!我们就不在碍手碍脚了,走喽,回酒店,下午我们回南元市去!”
而在整场典礼中间,准新郎马珩远几乎没有笑颜。不知为什么,林伊筱的倩影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的感觉,让他不知不觉开始对有过几面之缘的林伊筱念念不忘了。
而这次巴厘岛之行,林伊筱和向天戈的感情又进了一步,向天戈的求婚攻势越来越猛,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林伊筱娶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