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阿辉,你不要这样,你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幸福,而我不过是你身边的过客,哪怕我再怎么喜欢你,那也已经是过去了。我当初之所以离开你,也是迫不得已,你知道我爸生病住院要钱。”小红哭着说道。
男人替她擦着眼泪,“都怪我,如果我当初有钱,就不会变成这样,我们也不会变成这样,你放心,既然你爸的病已经好了,你也不用再跟着那个男人,我会一直好好爱你的。”
“不,不,不能这样,我不能离开那个男人,不然你的工作就没了,你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为的就是能出人头地。你放心,我会帮你的,只要这样,我才能帮你,这是我爱你唯一的方式。”小红说道。
男人一脸的不忍心,“都怪我没能力,害你吃这么多的苦,都怪我。小红,我这辈子欠你的,下辈子再还给你。”
“不,不是这样的,你不要有负担,一切都是我自愿的。”
“你总是这么善良,让我真的不忍心。”
……
郑大小姐看着他们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恶心人,真的觉得她这三年来的付出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你们够了没有,既然没什么要说的,那我先走了。”郑大小姐站起来,朝门外走。
男人冷冷的喝道:“站住!”
郑大小姐回头,似乎又想到了什么,说道:“哦,对了,我们分手了,从今往后,一点儿关系都没有,既然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那么你所有的事情都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你以为你是谁,想脱离关系就脱离关系。”男人冷道。
郑大小姐一脸趣味的看着男人说道:“那你的意思是还想讹一笔啰,你也知道我跟你一样是个打工的,在公司里的工资是最低了,我可没钱给你。”
“你想分手,可以!把我给你买的手镯留下。”男人冷道。
郑大小姐愣了愣,抬起手腕看到手腕上那个劣质的玛瑙手镯,“就是这个当时你花五十块钱给我买的东西吗?”
郑大小姐戴这玩意儿戴了一年多,要不是为了爱情,她早八百年就给扔了,她一边脱手镯,一边冷笑,“本小姐从小到大没戴过这么垃圾的东西,头一回戴居然还是为了你这个败类。好啦,现在东西还给你了,我们两清了。”
男人接过手镯,又恨恨的说道:“我还给你买过那么多回的早餐。”
“不都是我给你的钱吗?”郑大小姐一脸的疑惑。
“豆浆的钱是我出的。我一直都没有跟你说,怕打击你的自尊心。”男人眼神里有不屑的寒光。
“哦,这样啊。你说多少钱吧。”郑大小姐越看越觉得这男人恶心极了。
“我还请你吃过两回大排档,周末一直给你做饭,虽然菜是你买的,但是煤气和水电是我家的。一起加起来,五千,你还给我。”男人伸出了手,他想,郑莎半工半读,别说五千,身上连五百块都没有。
郑莎愣了愣,掏了掏身上的几块坐公车的零钱,她突然特别的讨厌自己,自己几百万的车不开,天天跟着这个男人挤公交,她的智商简直是被狗吃了,都是自找的。
自作自受的郑大小姐轻笑。
男人却一脸冷笑道:“我知道你没钱,不过没关系,你替我办好明天的生日宴会,我可以原谅你的任性。以后还是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郑莎说道:“不就几千块钱吗?你等着,三分钟后给你。”
男人和女人都是一愣,觉得郑大小姐不可能在三分钟拿到这么多的钱。
郑莎走到其中一个房间里的门口按了按门铃,门应声而开,刚刚洗好澡的郑父探出头来,正要开口。
郑莎抢先道:“老板,借我五千块钱,小女子做牛做马报答你。”
郑父愣了愣,宠溺的笑了笑,“好,你等着啊。”
很快,郑父将钱包递了过来。
郑莎掏出五千,将钱包还了过去,转身看到男人和女人正站在门口,一脸鄙夷的看着她。
“莎莎,想不到你如此的作贱自己。”男人说道。
“郑小姐,你为什么要这样?”女人同情道。
郑莎将五千块钱摔到男人的脸上,“钱我给你了,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别让我再看到你,否则我会忍不住废了你。”
说完,高傲的离开。
男人是销售的,在冯氏房地产,冯少和陆小纨绔那天在KTV打架,碰上郑大小姐卖醉,两人把郑小姐还回郑家,经过一家饭店的时候,郑大小姐突然指着从饭店里出来的一个人模人样的男人,“冯少爷,小宁宁你们俩替我把他打一顿,姐姐我回头请你们。”
冯少和陆小纨绔一听,拉上坐在车里的徐达一起,三人在一个摸黑的巷子里围着黄辉把人揍了一顿。
当时黄辉还断了一条腿,警方只像征性的在医院里做了一下笔录,便离开。当然后面的事情,有冯家徐家还有郑家给输通了,黄辉被打,只能认栽。
这天,郑大小姐答应请冯少他们吃饭,于是开着她的豪华跑车,载上陆小纨绔和徐达,走到冯氏公司的门口等冯少,结果看到在冯氏公司上班的小红,郑大小姐当时可气愤了,但是呢,打人这种事情嘛,用一次就够了。
于是郑大小姐下车了,踩着一路高跟,像女王般朝冯氏的总裁室走去,连保安都不敢拦。
冯氏总裁,也就是冯少的老爸看到郑莎,先是愣了愣,然后笑呵呵的让她座,冯少当时也站在旁边,说郑莎姐请他吃饭,因为他替郑莎姐办了一件事情。
郑莎虽然是富家千金,但是各方面的能力都不错,又在国外的音乐节上得过不少的奖项,是个完美的名媛千金,而且郑家嘛,大企业,冯氏也想巴结。
“莎莎,冯松可要多拂你照料了,他啊,就是不让我省心。”冯总裁笑呵呵的让秘书准备茶水。
郑莎一脸笑意盈盈:“冯叔叔,你不必这么客气,其实我觉得嘛冯松他还是很有上进心的,只不过年纪比较小,玩心大也是正常的,你看我到现在还不是一样在玩,我爸都不管我。”
“你是女孩子,怎么能一样呢。”冯总裁觉得如果自己的儿子有郑大小姐一半能力就好了。
女秘书送茶进来,看到郑莎微微一愣,脸色白了白。
冯总裁似乎没有注意女秘书的表情,说道:“莎莎,你爸爸最近在做什么?我一起想跟他谈谈商业城那块地皮的事情,他总是说没时间。”
郑莎一身名牌,优雅十足,“他啊,还不是老样子。如果冯叔叔哪天有空,可以来我家做客,我跟我爸爸说一声。”
“那好啊,太好了。”冯总裁笑呵呵的。
秘书端茶的手突然一倾,茶水就要淋到郑大小姐的身上,郑大小姐身后的冯松突然将郑大小姐所坐的椅子往后一拉。
秘书一声惊呼,那茶水全部都倒在地上。
冯松年轻气盛指着那秘书的鼻子吼道:“你干什么?烫着我郑莎姐,要你好看。”
冯总裁也是一脸不悦,指着那秘书吼道:“出去!一点儿小事都做不好。”
郑莎优雅的拍了拍腿,站起来,说道:“没事,冯叔叔,不用骂一个小秘书,毕竟有句话叫过冤家路窄,她看到我,不顺眼也是应该的。”
冯总裁皱眉,“小红什么时候得罪过莎莎吗?”
郑小姐呵呵一笑,“那倒不算什么得罪,就是我无意之间撞见她跟我前男友开房而已。不过事情已经过去了。就不必再提了。”
“还有这种事情。”冯总裁那脸黑了。说道:“那个男人叫名字?”
“黄辉,听说是冯叔叔公司新上任的销售经理。”郑莎掩唇,轻轻地笑,“也是我年少不懂事,被人骗了,每每想起都深感丢人。”
“没关系,谁年轻的时候没被人骗过啊。莎莎,冯叔叔会替你做主的。”
……
所以当那对渣男和渣女看到坐在豪华跑车里走出来的名媛时,都惊呆了。
郑大小姐被渣男骗过一场,智商不仅回来了,还有涨了好几个点,游戏人生,成了名媛圈里有名的妖艳妖精,人家把她视为女王,当然女王也有女王的气场,跟一帮闺密们在一起,她成了大家的守护女神。
郑家在一家KTV推销的酒出了问题,郑父让郑莎来处理,KTV里的负责人都知道她是郑家的大小姐,郑大小姐身边还跟着几个保镖,所以她那天虽然穿得妖艳,却没有几分人敢过来搭讪。
可偏偏有那么一个不知死活的家伙看到一个美女单独在喝酒,就起了异心,走过去将手搭在郑大小姐的肩膀上。
郑大小姐身边的保镖正要出动,结果另一个人站起来,将那轻薄者给推开,两人还起了冲突,最后那个不知死活的搭讪者被那人的一张警官证给吓跑了。
郑大小姐眯着一双桃花眼,打量着眼前的男人,长得并不算出众,却看得出一身的正气,而且还上前热心的关心她。
“小姐,你一个人吗?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那男人的声音大得很,还很有磁性,跟个低音响似的,纯爷们的声音。
郑大小姐觉得好笑,玩心大起,抱着男人呢喃道:“我失恋了,我男朋友不要我了,你是谁?干嘛抢我的杯子,不让我喝酒,我要喝酒,你放开我。”
“你一个女孩子一个人喝酒很危险,你家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男人说道。
背后的保镖正要走出来,郑大小姐一个手势又站了回去。郑大小姐抱着男人的脖子,一身酒气,迷迷糊糊的说道:“住在,住在凤岭南……”
男人拉着她离开嘈杂的KTV,开着他那辆破旧的二手车,结果坐在后座的郑大小姐被颠簸得吐了,什么破车啊,开车这人的技术虽好,但是车太破。
男人一见她吐了,脸色都白了,又得花钱洗车啊,只好将车停在路边,过来扶她,郑大小姐说她要去酒店,不要回家。
“去酒店?”男人一脸的为难,看了一眼被她吐得乱七八糟的车。
“不好意思啊,我把你的车吐脏了,你送我去酒店就可以了,我酒醒了之后,会自己回家的。”再说,还有保镖在后面跟着。
“我带你去江边吹吹见就醒酒了。”男人觉得一个孤男寡女去酒店会被人误会的,他倒是没有什么,但是对人家女孩子不好,所以也就没有同意。
可是你吹风就吹风吧,结果疯子一样的玩江边的栏杆,就掉江里了。当时可把他给吓坏了,也顾不了当时江水有多冷,直接跳了下去,把人给捞了上来,弄了半天,才知道她算是醒酒了,郑莎醒酒的时间段很尴尬,正是男人给他做人工呼吸的时候。
她推开男人,拿过电话叫来司机,然后就回家了。
那天是郑大小姐晚上回家最早的一次。
当然那天也是张大队长被沈琮和陆宁挖苦说他碰上女水鬼的那一次,其实张大队长想法很单纯,作为一个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照顾好每一个公民的人身安全,那是他应该做到的责任。
结果那么就惹了一朵娇艳的女妖精,然后两人发展得很迅速,郑大小姐热情火辣,让他这只野生柴狼根本招架不住,慢慢的,张大队长愣是从一个糙汉子变成一个连情话都会说的温柔男人。
郑大小姐开放又热情,几乎每天让他直起不腰,于是有一天他因为要执行任务没有赴郑大小姐的床约,郑大小姐那火爆的脾气,直接提出了分手。
因为在张大队长的印象中,两人一直很默契的做着床友的关系,这么一提分手,张大队长觉得事儿大了,于是那晚在两人啪啪啪无数场之后,郑大小姐累得直不起腰,于是说在暂时各自没有对象的时间段里,不分手。
两人的关系吵吵闹闹的,还真维持了下来,郑大小姐发现自己有两个多月没有换男朋友了。
那天张大队长的父母从老家赶过来,在警局门口等他下班,结果被郑大小姐碰上了,郑大小姐直接介绍自己是张桐的女朋友,把人家张家父母带到酒店安顿,又请他们吃了一顿饭,总之张家父母对好格外的满意。
郑大小姐还知道张家的家境还挺不错,只不过不在同一个城市她不知道而已,虽然没有郑家有钱,但是张父是国内知名的考古专家,张母是医院的副科长。
等到凌晨,加班的张桐才匆匆赶了过来,看到郑大小姐和自己的父母相处得这么好,顿时有种家有贤妻的感觉。
在张家父母来F市的那几天,郑大小姐简直是招呼周到,临走的时候,张母还把一块祖传的价值不菲的汉朝古玉手镯戴到了郑大小姐的手上,郑大小姐一看是手镯,顿时就想起黄辉送她的五十块的劣质玛瑙手镯,还有阴影,直到拿回到,到网上一查,才知道这东西有价无市,价值连城。
郑大小姐小小的贪心了一把,直接霸占着手镯,不打算还给张桐。
为了霸占那个手镯,郑大小姐一直“违背”着良心跟张桐维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渐渐的觉得还习惯了,从当初的争吵,到最近的相互挖苦,然后再争吵。
越争吵,还越离不开对方,郑大小姐开始怀疑自己的价值观了。
后来张桐去执行了一次非常危险的任务,回家的时候,还带着没好全的伤,把郑大小姐给吓坏了,还跟张桐承诺:在张桐有生之年,一定好好陪着他,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没了。
而这次,郑大小姐心里慌了,因为张桐已经两个多月没有给她发一个信息,虽然两人在相处的时候,都很默契不提结婚生子,以及未来的事情,郑莎嘴上还经常咒张桐去死,可是内心里已经将两人的未来放在自己的人生计划里了。
郑莎打电话问陆小纨绔,陆小纨绔说沈琮也失联,郑大小姐骂骂咧咧了几句,说过来看陆小纨绔,却赶上陆小纨绔生产。
连小纨绔都结婚生子,郑大小姐发现自己离三十岁更近了,开始思念张桐,到最后都几近成魔症了,没事的时候,就拿着手机给张桐发信息,说些结婚生小孩的话。
第三个月了,郑大小姐还没有收到张桐的任何回信,她想了想,收拾了几件衣服,去了张桐家里,打算替他照顾他的父母。
W城的天气还是很冷的,郑莎坐在张家的小楼里,看着墙上滴滴答答行走的钟发呆。
今天是情人节,她给张家父母安排了一家情侣酒店,让他们两人单独去过了。张母本来不愿意,但是拗不过郑莎的坚持。
郑莎披了一件外套,走在W城繁华的大街上,大街上情侣很多,都是成双成对的,街道两边的咖啡厅,酒店,饭店都设定了情侣座,她甩了甩头,打算去超市看看。
超市里,情侣你侬我侬,郑大小姐在那里诅咒,一个个的秀什么恩爱,秀恩爱死得快不知道吗?
她在冷柜那里买了几包饺子,还去红酒柜台那里买了一瓶上好的红酒,打算情人节来个独醉,嘴里还喃喃自语:饺子下酒,越喝越有。
离开超市,她像一缕幽魂般,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
走到回家的路口,突然一声低沉的声音传来:“小姐,一个人啊?”
郑莎顿时一怔,皱眉,一转身,手中的红酒正要朝那人的头上招呼过去。在看到那人的脸之后,心底一跳。
那人一把抓住她砸过来的红酒,一脸的郁闷:“这红酒挺贵的吧,不配砸我这张贱头。”
“混蛋!”郑莎拽了拽酒瓶,没有拉过来,却被那人拉入了怀里。
那人像色狼般在她的发间重重的闻了闻,说道:“小美人好香啊,做我的老婆吧。”
“放开我。”郑大小姐挣扎。
“既然不愿意做我的老婆,干嘛替我照顾我的父母呢?连以后生几个孩子都想好了?”男人抱得越来越紧。
“我……”
“你不会打算等我死后,就守寡吧?连后路都想好了,居然都没征求过我的同意。”
“那你要是不同意,就算了,等会我就回F市。”
“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回娘家?”男人爽朗的大笑。
郑大小姐抬起蹬在男人的腿上,男人一声惨呼,她吃吃一笑,“疼?”
“疼!”
“不是做梦。”她一边笑,眼泪已经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喃喃而道:“我还真以为你爸妈要我照顾呢。”
“当然不会,不管是你爸妈还是我爸妈,都是咱的爸妈,都是我来照顾才对,还有你,我也一起照顾。”男人揉着腿,又不好生她的气,只得朝她瞪了一眼,下这么重的手,真是够了。
“说得好像照顾我是顺带的一样。”郑大小姐哼道。
“不是顺带啊,我是认真的。哎哟,别踹,痛死了,我错了,我错了,你别追了,小心着,穿着高跟鞋呢,别崴脚了。别打,小心手,别打疼了。”
郑莎追着他跑,但是每次都追得上,而他似乎是故意每次都让她打到。
“老婆,我错了,我错了,以后再也不这样了,你别打了。”男人的声音很大,很大就吸引了旁边的邻居。
邻居们议论纷纷。
“这是老张家的小子吗?”
“是啊,好几年没回过家了。”
“老张家儿媳妇可真是彪悍啊。”
“老张家的小子居然是个妻管严。”
“那应该是他家的遗传……”
“哎,老张好像也惧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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