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林锦又被噩梦惊醒了。
这几天他一直做着不同的噩梦,但是无一例外的,都在梦里看到了陆言青。有的时候看到他满身是血,有的时候又梦到他远远的朝他挥手告别,有的时候只是一个追不上的背影……但不管哪一个都令他惶恐不安。白天他强装着镇定,不想让阿姆和溪哥儿担心,他知道夫君没回来,阿姆肯定也很忧心,他不能在这个时候添乱。
但是每到晚上他就害怕入睡,他怕又在梦里梦到他害怕的事情。
林锦坐在床上喘着粗气,背后的衣服都汗湿了。
“噔,哐”
等他好不容易平复好呼吸,突然间听到院门外有动静。该不会是贼吧?他有些紧张,手脚都有些软,一时之间坐在床上不敢动。
不行,阿姆年纪大了,溪哥儿又还小,我必须去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他将外套披在肩上悄悄下了床,轻手轻脚的拉开了房门,往院子里扫视了一圈。外面安安静静的,月亮被云层遮住漏下了一点光,林锦从房里走出,仔细的打量了自家院里,好像确实没看到人。
看来是听错了。
“锦哥儿”忽然一声轻叫,林锦吓得差点跳起来,赶紧用手捂住嘴怕自己叫出声。
原来是文秋,他可能也是听到动静刚从床上起来。
“阿姆”看到是文秋林锦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胸口安慰安慰受到惊吓的小心脏。
“吓着了?我刚刚好像听到什么声响就出来看看。”
文秋看到林锦的动作,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叫他应该是把他给吓坏了,安抚地给林锦顺了顺气。
“没事,我刚看了,好像没有看到有什么人。”
“那看来是我们听错了。”文秋拍拍林锦的肩“不怕,也不用担心,回去好好睡。我和村长说了,明天天一亮他就组织人进山找找,放心。”
“嗯,谢谢阿姆。”
就在两人转身准备回屋继续睡觉时,突然间,大门又发出了\"哐\"的一声。这一次,他们都听得清清楚楚,毫无疑问,确实有贼!
两人对视一眼,紧张地咽了口唾沫,然后迅速冲向厨房,准备选些趁手的工具当做武器。然而,正当他们手忙脚乱时,门外却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阿姆?阿姆,我是陆言青啊。\"
文秋和林锦先是一愣,随后脸上露出欣喜之色。是青小子(夫君)。他们急忙放下手中的东西,跑到门口。
\"是青小子,快开门!\"文秋喊道。
林锦高兴的说不出话来了,只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于是,两人合力将挡在门前的木头移开,打开了院门。
\"阿姆,锦儿!\"陆言青一进门就看到林锦也站在门边。
“夫君”
林锦声音中带着哽咽,眼眶里霎时盈满了泪水。陆言青看着有些委屈和害怕的林锦,微微朝他张开手,林锦再也忍不住了扑进了陆言青怀里。陆言青紧紧抱住怀中的林锦,眼中满是思念与喜悦。
“夫君,我去给你煮碗面”林锦不好意思地从陆言怀里退出,抬手擦了擦眼泪。
“好,随便弄点就行,辛苦你了。”
林锦不舍地松开手,转头去了厨房。
“阿姆,让你们担心了。”
“诶,青小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文秋也抹了抹沾湿的眼角。迟了这么多天,他太怕自己儿子会像自己的丈夫一样出事。
“呜~呜~”被堵在外面半天的大白强行从两人中间钻了进去,径直往厨房里跑。
“夫君,来吃面了。”林锦从厨房探出头来,大白就屁颠颠的也跟着探出头来。
面是擀好的,生起火没多久就煮好了,他每天都吃完晚饭都会擀一些面准备好,就怕陆言青突然就回来了吃不上饭。反正擀好的面也不会那么快坏。如果……如果陆言青没回来,正好也能当做第二天的早饭。农村人没那么多讲究,早饭吃的简单点也没什么
“好,我先把东西搬进来,大白过来。”
陆言青招呼上大白,林锦赶紧点了个灯笼给他们照照。
一只只猎物被搬进来。林锦伸着脖子往外看着,这次夫君确实收获颇丰,有野鸡,还有两只活着的兔子诶。正看的起劲呢,一不小心就和一对发着幽光的眼睛对上,被唬的后退了两步。嚯,原来是只吊睛白额的老虎,大概是死的不甘,眼睛还没闭上。
“别怕,它已经死了。”陆言青看吓到了自家夫郎赶紧出声安慰,大白也跳上去狠狠踩了这老虎几脚。
老虎:你是真的狗啊t^t
文秋把背篓提进来,陆言青又去牵了头什么过来,林锦抬高灯笼一看,呀!原来是头鹿。
“青小子,你先去把面吃了,我把这背篓整整。锦哥儿你也去陪着坐着。”
“阿姆,不用忙。你先去休息,待会我来规整。”陆言青赶紧拦住自家阿姆,不让忙活。
“是啊,阿姆,这么晚了,您接着睡吧。我和夫君自己弄”林锦也劝着
“诶,好好好,你们弄完也早点睡”文秋知道两小的心疼他,他也不能白费了他们一片心。
“好。”
看文秋进去了两人这才坐下。刚刚忙活了一阵,面已经有些坨了。不过这两天他为了追那头鹿也确实没怎么吃东西,他也确实饿的慌。赶紧扒了几口暖暖胃,才放慢了速度。
“夫君,那…那老虎是怎么回事啊?”
“本来是打算再多打几只野鸡就回家的,没想到……”
在陆言青的讲述下,林锦才明白他也为什么推迟回来。
时间回到回到六天前,那时陆言青抓住几只野鸡,在大白的带领下还在野鸡窝里掏到了五颗野鸡蛋。看了看天色,一人一狼正打算去溪边吃点午饭休息一下。
谁知快到溪边时,大白忽然扫了扫陆言青的腿,停下了脚步。一人一狼在山上合作打猎半个月了,已经形成了独有的默契,陆言青便也跟着停了下来,他微微俯下身子将自己隐藏在草丛里往前摸了摸。待到近前时,他才看清溪边有一头鹿正在小溪边喝水。
从体型上来看,那显然是一头成年鹿。它身躯高大而健壮,四肢修长有力,鹿角如树枝般分叉蔓延,显得威风凛凛。这头鹿浑身覆盖着一层光滑的皮毛,毛色呈深棕色,与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若不是仔细观察,很难发现它的存在。
当陆言青第一眼看到这头鹿时,心中便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他要活捉它!青云镇虽然卖不出去,但是省城很多乡绅富户都爱吃这样的野味。尤其是像这样健康、强壮的成年鹿更是受欢迎,而且一头鹿浑身是宝,鹿肉鹿血都是养身的精品。如果能成功将他活捉,那么所得的报酬将会相当可观。
一头活着的鹿,起码能卖出五十两银子;然而一旦死亡,其价格就会大打折扣,恐怕连三十两都难以卖到。对于以打猎为生的陆言青来说,活捉这头鹿无疑是最佳选择。
可惜,那头鹿太警惕了,河边追捕的空间太少了,只能先放它一条生路。
陆言青跟了这头鹿五天,才终于抓到一个机会。当他准备动手时,大白却突然将他一把按住,陆言青心内有些着急,但他也知道大白不会无缘无故的拦住他。
陆言青现在想起来他都有些后怕,还好大白拦住了他,不然他真的会被埋伏在一旁的老虎给扑杀了。
听到这里的林锦伸手揉了揉大白的头,“大白,谢谢你,还好有你。”
陆言青伸手抱住还有点惶惶不安的林锦,“没事,都过去了。”林锦埋在陆言青的颈侧蹭了蹭。“那后面呢?老虎怎么会死掉?”
“这可能真的是运气好吧。我都准备放弃了,没想到那老虎追着追着突然之间就掉到了陷阱里。等我去查看看的时候,它已经被扎穿了腹部,活不了了。那鹿像吓傻了一样,站在坑边一动也不动。我也算捡了个漏子。”
“幸好,幸好你没事。”
“没事,我不会冒险的。我还有你,我一定不会以身犯险。”
“嗯。”
“不早了,锦儿,你先回房吧,这里我来收拾。”
“我和你一起。”
林锦利索的将碗筷收好,起身端去厨房放好。陆言青见拦不住他,只好让他去了。自己也起身将放在地上的猎物用东西盖好以防被田鼠拖走。
两人全部弄好已经很晚了,躺在床上又说了会儿话才安静下来。窝在陆言青怀里的林锦很快就睡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