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很吃这一套。就是一旦妈妈用了“你不怎样怎样,我就不怎样怎样”之类话术之后,无论我再怎么不情不愿,也一定会被逼着“妥协”。
现在,我却对只会这种仗着自己是被爱的一方,便明晃晃地欺负人,甚至不惜用“道德绑架”的方式,让对方的乖乖就范的行为,深恶痛绝!
不想再被“感情”控制的我,像突然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立刻“炸毛”反抗道:“哎呀我都说了我一会儿就回去了!你睡你的!不用等我!”
泪痕未干,怒容满面。
这中间没有任何“缓冲”的情绪变幻,也吓了对面的婷婷一跳。
正准备给我递来“纸巾”的手,停在了半空,“进退无据”。
不待妈妈再说什么,我直接便挂掉了电话。
接过婷婷手里的“纸巾”,胡乱地擦了擦已是雾气蒙蒙的眼镜后,我佯装随意地问她道:“你晚上可以不回去吗?”
语罢,我不禁自嘲一笑,暗自思讨道:“想不到,我人生中第一次对她提出“夜不归宿”要求的人,竟然不是我的女朋友!”
“我出门时已经跟我姐说过了,要是过了十一点我还没回去的话,就是跟同学去网吧包宿了。”
看着她那清澈的目光下,那对儿不断起合的厚厚唇角,我心底忽然闪过了一丝“邪念”。脱口而出道:“那你晚上去我家住吧!”
婷婷“啊?”了一声后,便愣在了那里,“酒窝”逐渐消失。
就在我刚要借口自己是“开玩笑的”,以缓解可能出现的尴尬局面时,却听她干脆地回答道:“走呗!”
自始至终,我从来没有叫过她一声“妹妹”。在我的心中,也从来都没有当她是我的“妹妹”。
我这个人虽然“渣”,但对基本的“伦理道德”,还是有着近乎偏执的坚守。
“白痴妹”的重点,是“白痴”,与“妹”无关。
虽然,在她口中的我,早已没了“潇洒”,只剩下了“哥”。
可当时的我,尚未认真地想过,婷婷到算是我的什么。
我只知道,在她身边的我,可以尽情地放肆,又从不用担心她会离开。
而且我还一直都清楚,我对丽娜关于婷婷的解释,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谎言”。
其实我那天的“邀请”,并不唐突。
因为那并不是我俩的第一次“共处一室”。
只不过上一次的屋里,还有丁祥。
我们三人“悠哉游哉”于校园内外时,偶尔还会结伴饮酒。
那时的我,很喜欢借着酒劲儿“撒泼”。
虽然现在看来,这是一种挺“无聊”的行为。
但那个时候,我只觉得这很“帅”。
因为每次“撒泼”,我都会获得婷婷的悉心照料。
比如“S”型走位时,她便会贴身搀扶。哪怕是随我一同摔倒,也不会撒手半分。
倘若我不胜酒力,弯腰呕吐的话,她一定会拿着“纸巾”,温柔地擦拭着我嘴边或衣服上的“污垢”。待我安然坐好后,她一定还会端着一杯温水,喂我喝下。
因为她的酒量很好。
所以在人多的“酒场”里,她还常常会替我挡酒。几次都令那些试图让我在酒桌上出丑的“狐朋狗友”们,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那一晚,喝酒的只有我们三人。
一杯“扁二”下肚后,我不免胡言乱语、“挥斥方遒”起来。“舞悬”至嚣张处,更是摔摔打打,好像地球已经容不下我了一般。
在之前的一次“装逼”中,我曾经单手拍碎过一个瓷杯。
诧异之余,我却爱上了那种“技惊四座”的感觉。
那时的我,特喜欢身边的人,用看“虎逼”一样的眼神看我。
所以,那也便成了我每次“喝多”时,必有的“保留曲目”。
夜路走得多了,难免遇到鬼。
在那顿只有我们三人的酒桌上,我终于“演砸”了!
瓷与玻璃,属性不同。
那天被我拍碎的,是一个玻璃杯。
在我的罪魁祸“手”上,虽不至于血肉模糊,却也“猩红”了一片。
事关“面子”,我当然没有“龇牙咧嘴”,可还是疼的冷汗直流。
婷婷“花容失色”,丁祥“冷眼观瞧”。
相较之下,我突然就明白了,那双冷漠眼神的主人,似乎从来就没有落入过我的“掌控”。
也是那一刻,我决心暗下,一定要找到一个机会,让他认清自己的地位。
随着我的原因,我身边的朋友们,也会管他叫一声“大哥”。
不知道是不是叫的久了,他还真就把自己当成了“大哥”呢?
在让他认清现实之前,我还是会继续“捧”他。直等到将他捧到天边时,才会将他摔到粉碎!
殊不知,正是这次莫名其妙的“较劲儿”,也给我未来的命运转折,埋下了深深地伏笔。
其实在被大帝“砍伤”手指之前,我的双手便已经习惯了与纱布为伍。
那一晚,同样是右手缠好纱布的我,酒后的表演才刚刚开始。
在我的执拗下,他俩被迫着陪我找了一个20块钱一晚的“小旅馆”开房。
一张双人床,挤了我们三个人。
现在想想,我他妈有可能是真的喝多了。不然怎么会很不知廉耻的,躺在他俩中间,把自己脱得只剩下了三角裤衩呢?
那一晚,没有故事发生。
也不可能有故事发生。
两人和衣而眠,中间夹着一个“不要脸”的我。“兄妹”三人,又能有什么故事呢?
但这一晚,当我带着婷婷,途径“地下”潜入“豪宅”,蹑手蹑脚地去到“客房”中,双双躺倒在那张大床上时,我真的很想有点“故事”发生。
命运其实挺奇妙的。
两次与她共处一室,我的右手都是缠满了纱布。
或许老天一直在对我暗示着,有了婷婷以后,我将终于能够告别自己的“右手”。
这一天,滴酒未沾的我,还是给自己脱到了只剩下一条三角裤衩。
我叫她“白痴”,不代表她就真是“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