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华第一次进入大汉的皇宫,八月二十五日,袁华初入洛阳皇宫。
洛阳的夏日清晨,阳光初升,微风轻拂,带着一丝凉意。袁华,作为不奴族的使臣,第一次踏入洛阳皇宫。他们一行百人,带着礼物车马,接受过严格的检查,跟随着鸿胪寺的官员,穿过宫门,踏入这片神秘而庄严的禁地。
宫墙高耸,青色的皇宫围墙在晨光中显得庄严肃穆。宫门两侧,石狮威严地守护着,仿佛在诉说着大汉的威严与荣耀。袁华跟随着鸿胪寺官员,沿着宽阔的御道前行。御道两旁,松柏挺拔,枝叶繁茂,为夏日的清晨带来了一丝清凉。袁华注意到,这些松柏的种植并非随意,而是经过精心的布局,显得整齐而有序,彰显着大汉的秩序与威严。
袁华的目光被远处的太液池吸引。湖水在晨光中波光粼粼,湖中荷花初绽,粉嫩的花瓣在绿叶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娇艳。湖边的假山怪石,错落有致,仿佛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袁华心中暗想,大汉的皇宫虽然质朴,但却有一种豪迈的气魄,这种气魄并非来自于奢华的装饰,而是来自于对自然的尊重与融合。
随着鸿胪寺官员的脚步,袁华走进了宫中的长廊。长廊立柱是红色的,两侧,宫女和太监们往来穿梭。他们的装束简洁大方,却显得庄重而得体。宫女们身着淡色的绢布长裙,裙摆轻盈飘逸,腰间系着一条黑色的腰带,显得纤细而优雅。她们的发髻简单而整齐,用一根木簪固定,发髻上没有过多的装饰,大汉崇拜自然之美,却显得清新自然。太监们的服饰则更为朴素,身着深色的直裰,衣料虽然简单,但裁剪得体,显得干练而庄重。他们的头上戴着黑色的幞头,简单而实用。
袁华注意到,鸿胪寺官员的装束也体现了大汉的风格。他们身着宽大的官袍,袍子的颜色以深色为主,显得庄重而威严。官袍上没有过多的装饰,只是在领口和袖口处绣着简单的花纹,显得简洁而大方。官员们的头上戴着黑色的进贤冠,冠上没有过多的装饰,却显得格外庄重。袁华心中暗想,大汉人的装束虽然简单,但却有一种庄重的气韵,这种气韵来自于对礼仪的尊重与传承。
袁华跟着鸿胪寺官员一路前行,心中充满了敬畏与好奇。他看到了宫中的御花园,园中奇花异草,争奇斗艳,但布局却显得简洁而自然,没有丝毫的奢华与矫情。他还看到了高大的宫殿,宫殿的建筑风格质朴而豪迈,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尽显皇家的威严与气派。宫殿的门上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但这些花纹并非繁复的装饰,而是简洁而大气的图案,彰显着大汉的气度与胸怀。
当他们来到一座宏伟的大殿前时,袁华的心跳不禁加速。这里是皇帝与朝臣处理政务的地方,也是他第一次踏入的殿堂。袁华抬头仰望,殿门高大而庄严,门上雕刻着简洁而大气的图案,显得格外神圣。
鸿胪寺官员停下脚步,转身对袁华说道:“袁华,今日你初入宫中,要谨记宫中的礼仪,不可失礼。”袁华点头,说道:“谢谢大人提点”
随着一声清脆的钟声,殿门缓缓开启,袁华只带了两名白马少年跟随着鸿胪寺官员踏入了大殿。殿内灯火通明,光线明亮,但正中的御座上,坐着两位,一位居中是年轻的皇帝,一位坐在旁边是邓太后,却都散发着一种威严的气息。袁华知道,从这一刻起,他的使命将和大汉的命运相连,福祸相依。
袁华按照大汉的礼仪,做足了全套。
反正对于跪拜和喊口号,他并不反感。因为很简单,这里是一群老祖宗,跪一下又何妨?
然后,是大汉鸿胪寺卿开始念文章,表扬不奴族和大汉的友谊,以及在匈奴战争中的英勇表现。
袁华悄悄的看了看北宫,好家伙这绝对比他曾经去的北京的太和殿要大的多了,立柱都是五人合抱,笔直之朱红色的大圆木,高达二十米,在这里袁华算是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栋梁之材”。
反正这建筑极其的大,宽度至少百米。
汉代啥东西都造的极为宽大,这可能是汉代人审美。
两边站着的官员绝对超过百人,文武百官确实没有夸大。
最有意思的是,地板油亮,不知如何保养的,难道是打蜡了?
只有皇帝和旁边的太后穿着鞋子,其他人都是穿着白色的布袜,一群穿白色的袜子的大臣,看着有些意思。
百官立于左右,倒是有六个人有座位,只是不知是何人有如此尊崇的地位?
宫殿里只有鸿胪寺卿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回响,所有人都安安静静的站着,没有一丝声响,显得非常肃穆,带着一点点威压。
这就是大汉的朝廷吗?
袁华是现代人,见过比这大的多的建筑物,可白马少年们没有见过啊!袁华偏头,偷偷看了看,左右的两个小家伙,他们的脑袋倒是没有乱动,但是小眼睛在左右看,对一切都无比好奇。
等到,鸿胪寺卿念完,皇帝点头,此时进入第二个环节,不奴族送礼物。
鸿胪寺卿大声喊道:“不奴族上前献礼!”
一班子大臣,对这个环节也无甚兴趣,小国寡民,能有什么礼物是我大汉没有的?一群大臣,眼观鼻,眼睛微微垂下,好像有点想睡觉的样子。
袁华可不能让他们睡着了,不然他会觉得没有面子,所以这一次他要直接开大招轰晕他们。
袁华挥动左手,带着两个少年,先踏前十数步来到大厅的中央,说道:“不奴族有四件礼物送于大汉”
他听了听,让少年将一个一米半长卷轴交给鸿胪寺卿,说道:“第一件礼物,为天下之图,包括天下所有浩大之疆域,大汉亦在其中。”
鸿胪寺卿让人展开卷轴,给皇帝,太后和群臣观看。
袁华指着地图的一角说道:“此为大汉!”
所有人这时议论纷纷,这时的大汉已经知道了罗马,贵霜,帕提亚,但大汉对于这个天下到底有多大,毫无正确概念。
大汉朝始终认为自己是天下的正中,始终认为其他的国家都是边角料,大汉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真正的中央之国!
可这张世界地图,亚欧大陆,非洲大陆,南北美洲,大洋洲,南极洲,这么多地方,大汉怎么只有小小的一块?
另外,地图为什么这么画?
袁华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这次让殿外的少年们拿来一个地球仪,这是用圆形的木头做的,死沉,死沉。
穿在一个金属底座上,可以旋转。
他讲解了自己从黑海,到地中海,到大西洋,经过非洲中继停靠,转到南美洲,然后穿越火地岛,最后横渡太平洋回到大汉的事情。
大汉朝廷,整个都陷入了沉默。这是真的吗?今天这不奴族一上来就打懵他们了。
接着,袁华继续震撼他们,他让身边白马少年取来种子,先抓起一把玉米,说道:“我们在美洲已经种过两季这种作物,我们叫它,玉米!收获能比小麦和粟多两成。能在旱地种植,不需要水田。”
众官员全部震惊了,这是啥概念?多两成粮食收入?那就是天下可以多养活两成人口,就是天下会多了两成财富!
大司农司马苞先坐不住了,他走出去取一粒种子。所有官员都激动了,也不顾礼制,居然纷纷上前,要取一粒粮食种子看看。
在大汉看来,粮食种子,简直就是天下最重要的东西。大汉以农业立国,天下有生民五千万,每日耗费之粮食无数,没有比农业还重要的事情。
鸿胪寺卿连忙提醒,“各位,各位,请归位!”
这时邓太后点头之后,皇帝陛下开口说道:“取种子与众卿一观。”
宫人拿来一个白玉盘,穿白衣的白马少年将一包玉米种子倒进盘子里,一粒粒饱满的种子落在白玉盘中,哗啦啦的响,简直就是人间最美的音乐。
先给太后和皇帝各取了一粒,又分给众官员,每人一粒。
袁华又让少年取来一小包,说道:“玉米可以蒸熟,大家可以品尝,回味甘甜。”
皇帝命宫人取来一小包种子,去蒸熟。
等待众人安静,袁华再次取出一个奇形怪状的红色根茎,说道:“这是我不奴族送于大汉的另外一种粮食种子。”
大司农问道:“此为何物?亩产几何?”
袁华严肃而认真的说道:“此为红薯,亩产是粟和麦的十倍!”,袁华他们也在新世界城种过了。第一次种植,这东西的亩产就能达到一千二百斤,没有开玩笑。
大司农和众官员,全部都愣住了,石化当场。
袁华还加上了一个杀手锏,说道:“山地,缺水之地,皆可种植,产量不少于千斤!”
我勒个去啊!
这一次连皇帝和太后都猛然站起来了,大司农直接一步跨出,大声问道:“汝再说一次,亩产多少斤?”
袁华笑道,“亩产千斤!味甘甜”
他让白马少年取来一小袋红薯,送给身边的宫人。宫人看向皇帝和太后,两人齐齐点头,宫人立刻带着红薯跑出了宫殿,这一次他们也知道了不得了。
袁华指着地图上的美洲说道:“这两种种子,是我们不奴族从美洲原住民的手里获得,他们培育了万年, 才有今日之种子,我们还需要再次育种,日后收获会更多。”
大司农看着袁华,他说话都有些颤抖,“你。。。你。。。可知道,我大汉天子面前无戏言!”
袁华点头,看向皇帝和太后,深深鞠躬说道:“华所说皆是事实,我提供这些种子,大汉可以派最好的农夫耕种,一试便知!”
此时,邓太后突然说话了,“若这种子真有如此产量,袁华,你不奴族,对我大汉功德无量。”
是啊!
亩产千斤!
活人无数啊!
袁华作揖道:“愿这些种子在大汉生根发芽,愿大汉再无饥饿之人。”
大司农感慨道:“若山地,缺水之地真可种植,亩产亦不求千斤,就算只得五百斤,我大汉亦可以无饥饿之民啊!老朽,便也要称您先生了。”
袁华笑道,“不必如此,我袁华亦是大汉子民,此为我之责任!”
此时,鸿胪寺卿提醒道,“袁先生,还有两个礼物需要呈献。。。”
他没有注意,他从称呼袁华的名字,已经变成了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