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修心中一动,有了计较。
他唤来石飞、李流、罗面生和陈武,吩咐他们挑选几名机灵的士兵,暗中前去探查那些劫匪的底细。
他寻思着,这些匪徒常年为祸地方,想必搜刮了不少民脂民膏,若能剿灭,正好可以将这些财物用于军中,也算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见陈修已有定计,那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女镖师,也就是周昌的夫人,主动请缨,愿带人前去一探究竟。
陈修略一思索,便点头应允。
周昌见状,也并未阻拦,显然对自家夫人的本事十分信任。
石飞几人离开后,押镖队伍依旧有条不紊的继续行走,陈修继续研习替身术。
他寻劈下路边一段粗壮的树干,抽出匕首,在马背上飞快地雕琢起来。
木屑纷飞间,一个与他身形相仿的人像逐渐显现。
他定了定神,回忆着秘籍中记载的每一个细节,尝试着调动体内灵元。
灵元如丝如缕,缓缓从丹田涌出,沿着经脉流向指尖。
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灵元,试图将它们附着在木像之上,并按照秘籍所述,在木像表面构建出那个繁复至极的符文。
然而,灵元才刚一接触木像,便如无根之萍般,瞬间溃散。
陈修眉头紧锁,琢磨着秘籍上的描述,思考着失败的原因,是灵元控制不够精细,还是符文构建的顺序有误?
他又继续试。
一次、两次、三次……陈修浑然忘我,不知疲倦地尝试着,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浸湿了鬓角。
他紧咬牙关,一次次失败带来的挫败感如潮水般涌来,却被他强行压下。
这替身术,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百倍,每一个步骤都如履薄冰,容不得半点差池,稍有不慎,便前功尽弃。
灵元如抽丝剥茧,每一次的调动都耗费他极大的精神力。
遍遍失败,一遍遍咬牙挺着,直到天黑得像锅底,他才停下来,把没弄完的木头人收起来,揉了揉酸胀的眉心。
队伍已经进了牧州地界,眼前是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地。
或许是连日的风雪也疲倦了,天地间难得放晴,众人抓紧这喘息之机,连夜赶路。
平原上的道比山路好走多了,马蹄子踩上去也没那么沉了。
一直走到半夜,大伙儿才停下来歇口气。
士兵们从包里掏出硬邦邦的干粮,就着化了的雪水,几口就吞了下去。
寒风依旧凛冽,普通武人在临时搭起的帐篷里抓紧时间睡觉,二阶以上实力武者则大多数打坐调息,聚集丹田灵元,恢复体力。
陈修也感觉有些疲惫,白天刻画木雕耗费了他太多精神力,一进篷帐,便倒头就睡。
以他三阶修为,原本半个月不眠不休也无妨,只需运转丹田灵气调息即可。
但今日精神力消耗过巨,光靠灵气恢复甚慢,唯有沉睡才能快速缓解。
就这么连着走了五天,还没走出这片平原。
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分不清哪里是天,哪里是地。
枯黄的草地上结着一层亮晶晶的冰,风一吹,卷起地上的冰碴子,发出“沙沙”的声,像是在给这单调的景色伴奏。
远处能看到牧民的帐篷,有的三五个凑在一起,有的隔得老远,几里地都看不到一个,也没个人影。
陈修身后的普通骑兵,一个个冻得浑身打颤,嘴唇发紫,牙齿咯咯作响。
盔甲里面厚厚的棉衣也挡不住这刺骨的寒风,他们紧紧裹着衣服,把头缩进衣领里,尽量减少热量的散失。
陈修虽然瞧见了,但也没说什么,这也算是让他们练练,适应适应这鬼天气。
这些士兵,大多是邺城保卫战中活下来的,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但还需要更多的磨砺,才能成为真正的精兵。
平原行至第八日,牧民开始多了起来。
远处传来一阵阵欢快的乐声,夹杂着人们的欢呼声,打破了连日来的沉寂。
陈修举目远眺,只见前方不远处聚集着一大群人,似乎正在举行什么集会。
走近了才发现,原来是一场热闹的喜事。
牧民们都穿着过节的衣服,又唱又跳,脸上乐开了花。
场面极为热闹,宽阔的空地上,搭起了数十座巨大帐篷,每个帐篷都足以容纳上百人。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味和奶茶的甜香,令人食欲大动。
陈修见状,就让队伍停下来歇会儿,顺便买点牛羊肉,给大伙儿改善改善伙食。
连着吃了好几天干粮,士兵们早就吃够了,一听说能买肉吃,一个个都来劲了。
陈修和周昌带着几名亲兵,朝集市走去。
牧民们看到这支军容整齐的队伍,都投来了好奇的目光。
周昌则熟门熟路地找到一家卖肉的摊位,与摊主讨价还价起来。
他用牧州话跟摊主聊得火热,很快就谈好价钱,买了十几头肥牛羊。
正当周昌打算付钱,带着众人继续赶路时,一位头戴镶嵌着红宝石的毡帽、身穿紫红色锦缎长袍中年男子,大约五十多岁,络腮胡,满面红光,带着几个随从走了过来,一看就是这群牧民的首领。
他先是打量了一番陈修等人,然后笑容满面地递上一张精致的请帖,用不太标准的官话说道:“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今天是我儿子大喜的日子,如果不嫌弃,能不能赏个脸来参加婚礼,喝杯喜酒?”
陈修有些意外,他没想到会在这里收到婚礼请帖。
他看向周昌,想听听他的意见。
周昌乐呵呵地接过了请帖,回头跟陈修说:“陈千户,这平原上的人啊,最是热情好客,碰上这种大喜事儿,他们都喜欢请过路的人一块儿热闹热闹,这是表示友好呢。兄弟们也赶了这么久的路,正好趁这机会放松放松。”
陈修点点头,既然周昌说不耽误事儿,那看看这边的风俗也挺好。
于是,陈修和周昌便被请到了上座,身边环绕着此地大大小小的头领,看来能参加这场婚礼的,身份都不一般。
“远方的客人,你们是从邺州来的?”那位头戴镶嵌红宝石毡帽的头领坐在主位,吩咐下人给陈修和周昌斟满马奶酒,热情地问道。
周昌回道:“我们正是从邺城而来,要前往羽州!”
“哎呦,那可够远的!”头领惊了下,又问:“听说前些日子邺城打了个大胜仗,还出了个少年英雄,叫陈修!不知道两位可曾见过?”
陈修心里微微惊讶,没想到自己的名声都传到这牧州草原上来了。
周昌听了头领的问话,嘿嘿一笑,拿手指着陈修说:“头领大人您说的这位少年英雄,不就是他嘛。”
“真的假的?!”头领吃了一惊,赶忙站起来,上上下下地打量起陈修。
只见他眼睛明亮,鼻梁挺直,嘴唇紧抿,透着一股坚毅之气,虽年纪轻轻,却自有一股沉稳的气度,让人不敢小觑。
陈修也站起身来,拱手道:“正是在下陈修,邺城一战,侥幸得胜,实在不足挂齿。今日能在此与诸位相遇,实乃缘分,陈修敬各位一杯!”
他说完,端起面前的酒碗,一饮而尽。
那马奶酒入口微酸,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回味甘甜,与邺城的酒水大不相同。
见陈修如此豪爽,众头领纷纷叫好,也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果然是英雄出少年,不简单呐!”头领满脸赞赏,来到陈修身边,拉着他的手,热情地说道,“来来来,陈千户,快请入座!今日你我相遇,便是有缘,定要不醉不归!”
陈修也不推辞,便在头领身旁坐下。
席间,众人推杯换盏,气氛热烈。
头领们对陈修在邺城的事迹颇为好奇,纷纷询问细节。
陈修便挑些能说的,简单讲了讲,引得众人一阵惊叹。
正聊着呢,婚礼正式开始了。
这草原上的婚礼,果然与邺城大不相同。
没有繁琐的礼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有的只是无尽的欢乐与奔放。
新娘子没有像邺城女子那样戴着红盖头,而是大大方方地拉着新郎的手,围着篝火又唱又跳。
她穿了身火红的嫁衣,上面绣着草原上特有的花,腰上系着条银色的腰带。
这位新娘的身材与邺城女子大相径庭,她身材高挑,肌肉紧实,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透着一股野性的美。
新郎相比之下,显得有些瘦弱,但他看向新娘的眼神里,充满了爱意与温柔,丝毫不在意旁人的目光。
看来,这草原上对女子的审美,与其他地方确实大不相同,他们更欣赏这种充满力量与活力的美。
陈修见状,便向身旁的头领问道:“头领大人,令公子在何处高就?我观他身上隐有灵元波动,想必也是一位武道高手吧?”
他方才就注意到,这新郎虽然看似文弱,体内却蕴含着一股不弱的灵元之力,竟是一位二阶后期的武修。
头领闻言,脸上露出自豪的神色,捋着胡须笑道:“陈千户好眼力!犬子自幼便对驯马骑射极有天赋,尤其喜爱与各种兽类打交道。十三岁那年,我便咬牙将他送往枫叶国,拜入当地一位着名的御兽大师门下,潜心修习御兽之术。这孩子也是争气,学有所成,前些日子才刚刚归来。我这当爹的,见他年纪也不小了,便想着赶紧给他把婚事办了,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御兽之术?
陈修心中一动,邺城之战时,那些操控着凶猛异兽的蛮族士兵,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若非自己早有准备,以火铳破之,恐怕邺城早已沦陷。若是能掌握这御兽之术,岂不是如虎添翼?
他顿时对这门术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正思索间,新郎新娘已携手来到近前,向在座的宾客敬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