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团一路南下,走得不疾不速。
相比边陲城镇的闻风而来,内陆的人们就含蓄多了,使团的交易主要集中在城镇的集市里,而不是驿站附近。
大城镇主要集中在水域的港口,或是陆路的交通要塞,便利的运输为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平时都有各类行商南北调剂,物资相当的充足。蒙萨使团的到来愈发使市面繁茂,各色人等都活跃起来。
每到一处,齐伦必定先去卖粮食的铺子,粮价显然是他关注的首要内容。其次是农具和种子,铁器铜器也是必看的,至于价格相对价高的陶瓷、丝绸、刺绣等等,当然也颇有兴致。
跟着齐伦的卫士们都觉得弄不懂齐先生的想法。若是要买些东西带回去送人,总要有个送的对象,有个具体点儿的念头吧,可现在什么都要看,什么都要问,实在不明白。
还弄不懂的是,齐先生很喜欢和别人攀谈。上至官员举人秀才,下至贩夫走卒,从天气如何到用膳吃什么,无所不谈。
比如现在,齐先生和杂货铺子门口的一名男子就谈得十分热乎。
这名男子无论怎么看,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到头,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农民。
浑身的皮肤晒得黑得冒油,赤脚穿一双草鞋,一身褐色的粗布衣裳,不知本来就是这颜色,还是被泥土沾染的,看起来污浊不堪,脸上皱纹深得能夹死蚊子,一口黄牙看着就难受。
卫士们都懒得看,无聊地数着地上的蚂蚁。
“这么说,今年还算是风调雨顺的喽。”齐先生声音温润,好像和隔壁的老友聊天一样。
草鞋男的声音倒还醇厚,搓着手答道:“可不是。雨水还算挺好,就是天热起来了。这青菜都不爱长,味道也差些,不清甜。自然也卖不出好价儿来。”他一边儿说还一边儿咂吧了一下嘴,表示不爱吃。
“为啥天热就味道差呢?”
“也不是说热就味道差。咋说好呢?你们读书人不懂。”草鞋男瞅了一阵子青石板的路牙子,终于想到了说法:“如果只是中午热,早晚冷的话,菜就好吃。中午越热,早晚越冷,菜就越好吃!等到了秋天,早上稍微下点儿霜,噢!那菜就甜着呢。”
“卖不出价儿来,那怎么还种呢?”齐伦想起了银钱的问题。
“总比闲着好啊。”草鞋男奇怪的看过来,“俺们都是劳碌命。哪能闲着啊,多少卖几个钱买些盐巴也好。闺女大了,也得买两块花布打扮打扮,回头找个好女婿也能多要些彩礼。”
田卫士也是农民出身,听了几句。不由得看过来,这家伙倒是实在,连多要彩礼这样上不得台面的话都说出来了。他便凑过去问道:“如今彩礼得多少?”
草鞋男给他唬得退后了两步,将田卫士打量了一番,大概也看出些农民气息来,放下心来又往回走了一步,笑道:“若是邻村儿近庄知根知底的。如今彩礼也就二十两银子,其他的新房、家具、酒席啥的另算。”
齐先生似乎没有就婚嫁话题继续的意思,点点头抬脚走了,卫士们连忙跟上去。
只是走了没多远,齐先生又在一个替人写书信的摊子前停了下来,不久又和那位代笔的老人家聊了起来。
这位老人家总有六十多了。留了一副山羊胡子,极平常的老童生样子,说起话来慢吞吞的,倒是有问必答,极有耐心。
几名卫士听了一阵子。似乎齐先生在打听来求代笔的大概都是些什么人,再有就是这老头儿读了多久的书啊,为什么干这个之类的问题,不久便不约而同的开始到处张望。
猛然文卫士大喝了一声:“嘿!小贼!”,同时刷地一伸手,已抓住了一名少年的手腕。
众人都吓了一跳,定睛看时,只见那被抓住的手中捏着一双细而扁长的竹签子,想来这竹签子应是做贼的工具。
齐先生也转过身来。那少年正是在他身后,不过是十一二岁的模样,瘦瘦小小,穿一件灰扑扑的短衣,整个人儿极不起眼儿。
令人愈发惊异的是那少年并不挣扎,没有慌乱的模样,也不开口求饶,只垂着眼看着地下。
文卫士生得高大,比那少年足足高出一个头去,恶狠狠将手一扭,登时将那少年的手腕拗了过去,冷声道:“交出来!”
那少年仍是不说话,只用另一只手伸进衣襟里,掏出一个荷包来,扔在地下。
田卫士一眼认出正是齐先生的,忙捡起来递给齐先生查看。
刚刚被偷去,里边儿的东西都还在。
齐先生摆摆手,说了一声:“算了。”示意文卫士放人。
文卫士心有不甘,叫了一声:“先生!”大概想着这么放了也太便宜这小子了,至少也得痛打一顿啊。
“放人!”齐先生忽然生气了。
文卫士只得顺手搡了一把,将那少年放了。
那少年也没有撒腿就跑,而是揉了揉手腕,将一直捏着的竹签子收进了袖子,然后才极自然地混进人群,转眼不见了。
齐先生也无心再与人攀谈,只默然向前走去。
周围看热闹的人哄笑了一声,也散了。
一直回到下榻的客栈,齐先生都没有再说一句话,直接进了自己的屋子将门“扑”地关了,将赶着上来服侍的仆妇和卫士们一道关在了外头。
瞎子也能看出来齐先生情绪很坏。
田卫士生气地埋怨起来:“文老二,都是你!不就是个小蟊贼么?先生让你放了,赶紧放了不就得了,还要当面顶撞先生!这下好了,如今可怎么办?!”
文卫士心中也有两分懊悔,早知道先生如此在意,还不如爽快些的好,口中却不肯承认:“田老大,你少在这里得得,谁说就是因为这事儿?先生一向随和,怎么会计较这些?必定是想起了别的事体。”
田老大那里肯依,还要再说时,双手端着热水的仆妇拦着二人道:“二位爷慢吵,能不能先帮忙敲敲门,让奴婢把水送进去。”
这个……当然不行。
意识到自己是在齐先生的门外争吵,二人都像兔子似的转眼窜不见了。
仆妇看着二人的背影,好整以暇地将热水放在地下,又取来一个小凳,将面巾和皂角等物摆在凳上,之后才退下了。这客栈已经被包了下来,住在上房的都是贵客,派过来服侍的仆妇也都是见多识广的灵巧人儿。
齐伦和衣躺在榻上,根本没留意门外来的动静。
他的左手不知不觉抚上了右腕,这只手腕曾经被打断过两次。
其实,徒手要比用竹签子好用。齐伦心里忽然想到。
那些卫士不知道的是,围观的人群里至少有五个人是那名少年的同伴。有经验的人一看就能发觉,因为那些人的目光和一般人好奇的目光完全不同,带着一种随时准备出击的警觉。
像狗,猎狗。他们私下里就偷偷叫这些带队的小头目“猎狗”。
五六个猎狗通常监控着周围十来个半大的少年。如果某一个失手被抓住了,这些猎狗们就会赶过去窥伺。
若是失主拿回东西就算了,或是不怎么重的打上几下,猎狗们一般并不现身,不过如果眼看打得太重,或是要交到衙门里,那么就会有一只猎狗出面做和事佬,劝解几句,试图息事宁人。
平息的工作要是没成功,又会再有两三只猎狗出面,“顺路”、“帮忙”将小贼送到衙门里去。自然,这个“衙门”,其实是自家的堂口。
一般经过这些步骤,事情都会了结,极少遇到不依不饶的主儿。只是,有的人下手又快又狠,还是难免会受伤。
比如有一次,他遇到过一个矮胖子。
他喜欢挑胖子下手,越胖越好。胖子一般都有钱,没钱哪能吃那么胖?再者,胖子肉多,感觉比较迟钝,反应也不怎么灵敏,容易得手。
可这个矮胖子虽然肉多得快走不动了,反应却很快,居然整个人压在了他身上。右手被扭住压在底下,就这样断了。
虽然后来被猎狗们救了出来,可回去之后他挨了一顿好的,不是因为失手被抓,而是因为“眼光太差”。
“那个胖家伙穿个打补丁的绸布衫,一看就落魄了!这种人又没钱,心情又坏,你去惹他干嘛!”猎狗训斥他。
作为附加惩罚,连着三天光着身子跪爬着服侍所有的猎狗,人人都可以随时想打哪就打哪儿,作为样板“警告”别的少年。
身体的痛楚和侮辱让齐伦彻底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明白了行尸走肉的意思。
三天之后,他终于得到允许,趴在草席上沉沉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
在梦里,世界变得完全不同,每个人都有东西吃,都有衣服穿,都有房子住,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很高兴,脸上带着笑容,对着他笑。当他在梦中的街道上穿行,每个人都对他行礼,对他说,多谢。
醒来之后,齐伦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财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