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了,人们已不知道此时是何时,该将它呼作“今天”,还是该称作“明天”。
醉仙楼的热闹有了消减衰颓的态势。
西南方的角落有张桌子,桌上有杯,杯中有酒。
坐在桌子旁的只有初新和露白两个人,一人喝酒,一人不喝。
露白终于还是没忍住,嘟嘴问道:“你就这么放走他了?”
初新猛灌下一口酒。他今晚已不知灌下了几口酒。他说:“没办法,就算我强留住他,他也绝不会说半个字。”
“为什么?”
“他怕死。”
怕死的人往往有时是最固执的人。
“你怎么知道他怕死?”露白不信。她不相信一个脊柱弯软,靠着一柄剑捆绑支撑求生的人会怕死。
“他若是不怕死,何必急急忙忙脱下他的衣服给我看他的后背?他若是不怕死,何必忍受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活在世上?”初新又倒了一杯酒,仿佛也被那种烧灼的疼痛感染。
露白若有所思。
“怕死”究竟算是懦弱,还是勇敢,其中的界限她好像分辨不清了。或许死亡本就是件容易的事情,能够昂首挺胸认真生活的人才真难得。
“你真的打算在这里一直等吗?”露白看了看留在醉仙楼中的客人,将自己的发梢绕在指尖把玩,困意已悄然来袭。
“嗯。”短短的一个字,可以表示很多意思。
初新这里的意思是肯定。
他本来还想解释自己等待的动机:也许有人会来告知他下一步的行动,也许宋允会在夜深时返回醉仙楼,也许洛阳城又会发生昨晚那般惊心动魄的事情……然而他什么都没说,就连劝露白先行离开的话也没讲。
这样寂寞的夜晚,若是一个人喝酒,无人相伴,实在是件过分难熬的事。
等待是否有意义呢?
没人清楚。可能到了第二天,宋允的手下又会来告诉他们:宋老板今天不来,他明天一定会来。
想到这里,他不禁笑出了声。
“有什么好笑的?”露白打了个哈欠。
初新不理会她的问题,反问道:“你困吗?”
露白也没有理会初新的问题,自顾自说道:“我小时候,在晚上,常常抱着那户人家的婴儿,催他入睡。他总是不肯乖乖闭眼,还喜欢叫嚷,害得我又困又怕。”
初新不说话了,他知道露白是孤女,孤女的生活总是不易的,没有黄金的童年,梦也碎得比较早,比较彻底。
“为了不被那家主人打,我一边哄,一边还要唱歌谣给他听。”
唱的是什么童谣呢?露白紧接着竟真的哼了起来:“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她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这哪是童谣,简直比鬼故事还吓人。
初新皱了皱眉,问道:“听了你唱歌,娃娃还能睡着?”
露白的眼睛瞪得很大,她那双明亮的眼中,突然闪动着惶惑和恐惧。她阴恻恻地告诉初新:“他睡着了,睡得很香,永远不会再醒来。”
初新听得有些发毛,半晌不敢说话。露白忽然扑哧一声笑了:“我跟你开玩笑呢。”
初新也笑了,苦笑:“这玩笑可并不好笑。”
他们二人的笑容冻结了,在同一时间。
因为他们都听到了醉仙楼外灰暗的街道上传来的歌谣声:“大兔子病了,二兔子瞧;三兔子买药,四兔子熬;五兔子死了,六兔子抬;七兔子挖坑,八兔子埋;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十兔子问她为什么哭?九兔子说: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他们望着彼此,想从对方脸上找见一点儿正常的神色,以确认童谣声是他们脑中的幻觉,可两人的眼神里分明装满了惊恐。
初新双手扒拉着窗牖,轻轻探出脑袋,发现街心有个灰袍人站立着,怀中似乎抱着什么东西,他的脸隐没在黑色中,可从双脚站立的方向可以辨认,他正面朝醉仙楼,更确切些,刚好面朝着初新。
“你也会唱这童谣?”初新索性大大方方地将半个身子都露在窗外面,问那灰袍人。
“这可不是什么童谣,”灰袍人的衣角微摆,他的声音也缥缈得像洛河四月的风,“这是杀人的暗语。”
灰袍人怀中的东西猛地飞来,初新想躲,却发现自己已进退两难,只能伸手去接。他暗叹不妙,自己从狭小的窗户中探出上半身的举动并不明智,可接住却发现那只是一个布包裹,什么危险似乎都没有。包裹中有一团软绵绵的东西,初新再去看灰袍人时,街道上只剩下了两个醉汉。
他把包裹放到桌面上,露白问:“这是什么?”他只能摇摇头,因为他不知道这是什么。
哭声,沉闷的哭声响起。
初新惊诧之中打开了严实的包裹,里面是一个婴孩和一卷纸。
“呀,是个孩子,”露白皱起眉,“看起来不过半年大。”
“这可不是孩子,是块烫手的山芋。”初新摇了摇那张纸,无奈地说道,“这大概就是他们派给我的任务。”
纸上只写了十六个字:今夜婴童,明朝天子,劝君善待,毋使遭灾。
露白接过纸张,默念了几遍,看看初新,又看看哭泣的婴孩,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她到底是个女人,女人天生具有母性,尤其因为前半生孤苦,露白很喜欢小孩子,越小的便越喜欢。她把婴童抱在怀里,一边轻晃,一边哼唱着曲调,唱的竟还是那首关于兔子的童谣。
初新实在不想再听见那首童谣了,可他克制住了喝止露白的念头,他想着,或许露白只会这么一首童谣。虽然根据灰袍人的说辞,这已不能算是童谣了。
十六个字他很快就倒背如流,可他不明白,这个孩子为什么是“明朝天子”。
他只感觉麻烦在接近。
一个接一个的麻烦。
醉仙楼的歌舞忽然失色,所有酒客不再醉醺醺,他们的眼睛在初新看来都变得凶残贪婪,这地方已不知不觉成了修罗场。
修罗毕生是战斗为旨趣,以战斗为意义,修罗场便是他们死斗的尸坑。
人的感觉真是奇妙,明明什么都没变,弹指间却又像什么都变了。
“我们得离开这里。”
“什么?”
“离开这里,回一家酒馆。”
他清楚此事非同小可,他一定要换一个熟悉的地方,没有太多埋伏的地方度过今晚。
可当他和露白站起时,初新才明白,自己根本插翅也难逃。
醉仙楼内的布置在他眼中,竟像是一道道巧妙的屏障,恰巧让他身处的这个角落成了一片死地。
为什么自己在坐到这里之前没有发现呢?还是无论自己坐在什么位置,桌椅板凳酒坛子都能摆成令自己难受已极的阵型。
正当初新头皮发麻时,从大门外走进一个人。
他一身素缟,腰际佩剑,剑的样式很独特,很细,颜色却很亮。
“金丝剑!”露白惊呼。
湘东云中剑灵隽的佩剑正是金丝剑,来者也正是湘东云中剑。
初新的手握紧。
“坐。”灵隽指着角落的一张桌子说。他的眼神飘忽,说不清他在看什么,可初新却感觉到,灵隽正在和自己说话。
他只能坐下。
他坐下的位置恰好是他站起来的地方。
灵隽慢慢地朝他走来,步法漂亮而干脆,很快就到了他跟前。
一同来的还有一股凌厉的剑意,沾到即可伤人的杀气。
“阁下是来杀人的?”初新不动声色,右手却已摆好架势,随时可以拔剑。
“是,来杀这孩子。”灵隽瞥了瞥露白怀中熟睡的婴孩,吓得露白抱得更紧了些。
“几个月大的孩子你也要杀?”初新的嗓音里满是讥诮,他认为像灵隽这样的剑客不该做如此败类的勾当。
“你不懂,”灵隽的脸上只有一抹莫名的悲戚,“他是个男孩,半岁大了,虚岁便是两岁。”
初新确实不懂。
他发现人和人有时真的很难沟通,他发现洛阳城里任何人说的话似乎都藏着无穷的玄机。
他唯一懂的就是,不论露白怀中的婴孩多大,都是一条生命,一条宝贵的生命。
这是他拔剑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