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神色黯然,我便知她定是想起什么伤心的往事了,遂打断她的思绪,道:“还是我去找吃的吧,你在附近寻点柴火,留着待会儿用。”
嫣然听我这么一说,收回了自己的思绪,起身去捡柴火了。
我们所在的位置不是山,也不是树林,而是一片草甸子,附近根本没什么猎物可打,我骑上马,一气跑出了二三里,遇到一大片庄稼地,就在那片庄稼地里挖了几颗白薯,几颗红薯,又掰了几穗嫩玉米。
末了,又在挖白薯红薯和掰玉米的地方,留了点儿碎银子,算是买人家的东西。
回去时,张嬷嬷,车夫和嫣然的小弟都已经醒来了,他们有的在套车,有的在帮嫣然捡柴火,小娃子正蹲在溪边看鱼。
见我回来了,嫣然迎了过来,从我的手中接过了东西。
我下了马,拿宝刀在昨天生篝火的地方挖了个坑,把‘买’来的红薯、白薯和玉米埋进坑里,用嫣然捡来的柴火在上面燃了起来。
嫣然在一边儿看着我的动作,好奇的说:“为什么不把这些食物放在火上烤,反而要埋进地里呢?”
她虽然心思成熟、举止稳重,但对这些野外的生活常识却一无所知,也只有这个时候,她才能露出与她年龄相符的神色来,一脸疑惑的看着我,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
我把原因细细的帮她解释了,也不知为什么,在她的面前,我的耐心总是好的不可思议,从小,爹娘就说我是一个性子偏冷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现在,我觉得自己并不是偏冷的性子,只是外冷内热而已。
食物烤好了,灭了火,掘开土,把食物挖了出来,立刻散发出一阵扑鼻的香气。及至吃到嘴里,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好吃,这点子小手艺,换来了嫣然一阵钦佩的注视,让我不禁生出几分小得意!
吃过饭,我们上了车,继续往农安的方向去了,一路上慢悠悠的,且走且停,直到晌午,才赶到农安县城。
农安县是一座富饶秀丽,临海而据的小县城,到达后,我打听出了沈家所在的位置,便马不停蹄的赶了过去。
到了沈家,菊花姐姐见到我突然造访,非常高兴,不停的拉着我问东问西,还抱怨说,我要是早来一天就好了,我长姐和姐夫昨晚才离开的…。
我嘴里说着遗憾,心中却有几分窃喜,要是姐姐还在这里的话,见到我如此帮嫣然,一定会就此事大做文章的,我可不想嫣然误会我,以为我是有所图才帮她的。
沈家人也对我们极其热情,伯母崔氏张罗着叫下人备饭,打扫房间给我们休息,伯父则热情的陪着我说话。
菊花姐姐的丈夫叫戴向臣,也陪着我坐了一会儿,他是一个高大微胖的男子,性情开朗,说话幽默,这个人长的很像姐姐从前的一个心腹太监,不过,听说那个太监在很多年前出外经商时被人杀死了,不然我真的会把他们当成一个人的。
说话间,我把嫣然介绍给了菊花姐姐,并委托他们照顾她。
菊花姐姐是个热心肠的女子,爽快的答应下来,还叫人把菊花的弟弟带出去,跟她的几个包子一起玩儿。
嫣然跟菊花姐姐一见如故,聊了一会儿后,就像十几年的老友似的无话不谈了,听到嫣然说想要在胭脂铺子找工作,菊花姐姐更是爽快的答应开一家胭脂铺子,交由嫣然打理。
嫣然虽然制作香料或胭脂的手艺高超,但却没有钱开自己的铺子,若去不熟识的铺子给人家做事,她一个年轻女儿家,生的又这样齐整标致,所以担心会遇到心怀不轨的东家或伙计,如今菊花姐姐一句话,就把她所有的顾虑都打消了,她顿时高兴起来,对菊花姐姐感激不已。
见菊花姐姐对她这么照顾,我也就放心了,第二天一早,就向菊花姐姐一家辞行,打算回通州去处理一下朝庆长公主之事。
菊花姐姐没有挽留我,只背着人时笑眯眯的对我说:“姐姐是个粗枝大叶的,也不知能不能照顾好你的嫣然,你最好尽快禀报了家里,快些把她娶回去,免得留在我身边儿有什么差池。”
我怔了一下,随即辩驳说:“姐姐误会了,我只是看嫣然姑娘可怜,随手帮她一下而,并没有要娶她的心思。”
“真没有?”
菊花姐姐看着我,促狭的笑起来,说:“姐姐虽然不是个激灵的,但你的眼睛都沾到人家身上了,瞎子都能看出你的心思,又何必不敢承认呢!”
我的眼睛有沾到她的身上吗?
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的表现,我大囧,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
但是,目前为止,我还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思,毕竟,选择与自己共度一生的人,不是一件小事,我不想这么轻易的下决定,而且嫣然的年纪还小,再过一两年考虑这个问题也不迟!
……
回到通州,已经是下午了,我找了家看起来体面的酒楼去吃饭,准备今晚去董家“问候”,吃饭时,却意外听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昨天,朝庆长公主和驸马被通州府府尹大人打入大牢了,听说是因为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还有别的案子在里面。
这个消息已经传的人尽皆知,满大街的人都在议论此事。
我忙叫过小二,给了他一两银子,向他询问此事,小二接过银子,千恩万谢了一番,眉飞色舞的说:“爷,这事儿是千真万确的,小人的哥哥就在衙门里当差,昨儿一早还是他们亲自去的董家呢。”
因为一两银子的缘故,小二对我说的很详细,连一些外人不知道的内部消息都对我说了。
“小人听哥哥说,咱们陛下和皇后娘娘在此地微服私巡,前儿夜里在半路上遇到些被砍了胳膊腿儿的打手,细问之下才知道是朝庆长公主买凶杀人不成,反被人给弄残的。陛下气朝庆长公主目无法纪,擅自杀人,便去了通州府尹的府衙,给府尹大人下了一道密旨,令他拿下朝庆长公主夫妇,解递二人上京受罚,现在还没有启程,都还在大牢里拘着呢……”
原来是姐姐和姐夫做的,倒是省了我的事儿了,不然,我今晚难免要在董家大开杀戒了……
……
京城,穆府
杜氏街接到采薇的信,得知文儿在通州认识一个女子,并对其十分上心后,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说话声都高了好几度。
“相公,要是文儿真的开窍了,你说他能不能把那个女子带回来?”
她拿着信,高兴的向穆仲卿询问。此时,穆仲卿也十分高兴,儿子终于知道对女人好了,他抱孙有望,焉能不喜?
“我估摸着差不多,那姑娘已经无依无靠,又得罪了董家,文儿怎能放心留她一个人在那里呢?”
杜氏听了,心中越发高兴起来,吩咐丫头们打扫院落,给未来的儿媳布置屋子,还着意在未来儿媳的房间里添了不少的古董,玩器,并准备了丰厚的见面礼,就等着儿媳妇上门了……
菲儿听说弟弟有了心仪的女子,自然也跟着高兴,特意回了娘家一趟,送了许多好东西过来,留着给将来的弟媳妇用。
如今的菲儿,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采薇一样,她依旧保持着少女般清纯美丽的脸蛋儿和窈窕婀娜的身姿,依旧是莫子期心中的挚爱和最美的妻子。
成亲十几年了,莫子期对菲儿还保持着刚结婚时的恩爱甜蜜,只要不是上朝的时间,他大半的时间都是跟菲儿在一起,每天下朝回家的第一件事,也是找菲儿,若菲儿不在家或者没能立刻跟他相见,他就会坐立不安,煎熬不已,直到见到菲儿,他才会安下心来,继续做那个高冷的美男子。
他们的四个孩子也十分乖巧懂事,孩子们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各个生得貌美无匹,聪慧过人,让人羡慕。
长女莫兰已经十二岁,是个名震京城的小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更是写得一手令人拍案叫绝的梅花纂字,小小年纪,便已经是京城的名人了;次女莫嫣,九岁,喜音律,善歌舞,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虽然在大晋人的眼中,歌舞乃是下九流之辈所行之事,但莫嫣乃是名门淑女,并不指望靠歌舞谋生计的,她爱好歌舞也只是自己怡情而已,不给外人观看的,等将来嫁人了,她的丈夫一定会因为她的才能格外爱她;幺女莫佳,还是个六岁的小娃子,目前尚未看出有什么特殊的还好和才华,只是爱吃而已;最后一个孩儿是男丁,三岁,是老国公爷和老夫人、以及莫远山夫妻的心头至宝,大名莫承祖,小名顺哥儿,是理国公府仅有的两个重孙辈儿的男丁之一,比金蛋还金贵的小公子。
这四个孩子每日承欢膝下,让菲儿和莫子期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又温馨,对他们来说,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而又甜蜜的!
除了顺哥,家里还有莫子净前妻生下的一个儿子,大名莫承勋,如今已经是是十多岁的半大小子了,正在皇家学院里念书,听说书读的不错,只是有些顽皮,不大听管教。
莫子净的四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他在杨氏死后的第三年,又娶了一房继妻,也是杨氏族里的女子,大概是杨家怕莫子净再娶,会虐待杨氏生的几个孩子,或者莫子净会偏爱继妻生的子嗣,疏远杨氏的孩子们,所以便把族里一个样貌秀丽的女儿嫁了过来,占住了杨氏的位置。
这个继妻小杨氏,是杨氏家族的远枝,家中早就败落了,一直靠大房接济度日,那时让她嫁到理国公府来做正妻,她还惊喜万分,以为天大的馅饼砸在了她的身上,却不知在出嫁的前一天,被杨家的主母叫过去,一碗绝育汤断了她日后争荣夸贵的心思。
原来,她只是一个代替杨氏的活牌位而已,让她嫁到了理国公府,也=是为了照顾大杨氏的几个孩子,占住理国公府大少夫人的位置,其实她一点儿权利都没有,连给她陪嫁的嫁妆都不由她说了算,只是暂时放在她手里,留着将来给承勋娶媳妇用。
莫子净在娶了小杨氏不久,就知道了这件事,他虽然恼恨杨家的做法,但毕竟跟大杨氏恩爱十几年,大杨氏又是年轻早逝,所以不忍苛责岳家,只好咽下了这口气,只是这些年来,一直对小杨氏淡淡的,平时多半宿在书房里,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宿在小杨氏处,一来全她正妻的体面,二来解决一下生理需求,至于夫妻间该有的感情,早在他直到她不能生育的时候,就荡然无存了。
虽然没有丈夫的怜爱疼惜,但小杨氏在理国公府过得还不算艰难,理国公府的人都很好,就算后来都知道了杨家对她所做的事,也没有人为难她,她的两个妯娌也很好相处,其中穆氏掌管理国公府的中馈,她和子离的媳妇唤云平时不大管事,但该有的份例从不短少,逢年过节的,还能分得许多好东西。
靠着这些东西,她已经能很好地赡养多病的父母和几个年幼的小兄弟,所以,即便是没有丈夫的爱,她过得也还算可以,只是没有原来预想的那般富贵威风罢了。
莫子离已经在两年前娶了唤云为妻,其实,早在四五年前白氏就做主给唤云开脸儿了,府中上下一直称唤云为云姨娘,莫子离待她算不上好,但也不坏,至少不排斥她的服侍,两年前,唤云为他诞下一女,老夫人开了口,将她扶了正,成了莫子离的正室夫人。
唤云很满足,从一个衣食艰难,三餐不继的农家女,摇身一变成了华光万丈的理国公府少夫人,虽然丈夫只是把她当成了某人的影子,但是她并不觉得委屈。
她很爱他,很爱很爱,爱到了骨头里,所以,她愿意等下去,她相信,只要她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终有一日,他会忘记那个人,心中只有她自己的!
闲话休叙。
且说菲儿把东西送来后,也一直板着指头盼望着见到弟媳妇的日子,武儿也期待不已,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值得大哥等了这么多年。
武儿已经二十一岁了,是个性情温和,与世无争的胖子。虽不是那种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肥胖,但也身材匀称的文儿比起来,略胖些也是有的。
他虽然身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却不愿出仕,考中的那个功名,也只是为了安慰父亲而已,其实,他喜欢的和长姐一样——经商!
从小时候长姐带领他们开第一间铺子开始,他就对经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取代姐姐,成为大晋国最富有的人,然而,这个愿望她却从未跟家人提起过。
父亲一直希望他和哥哥能官拜公卿,光耀门楣,而在大晋,人的等级划分是非常严格的,士农工商,商人是社会的最底层人士,一般公卿之家是不屑于为之的。想当初家里是因为吃不上饭了,才同意长姐出去做生意的。
现在,家里已经广厦千万间,奴婢仆从无数,根本就不需要他再去做生意赚钱养家了,所以,就算他提出要去做生意,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瞒着家里偷偷的开了两家铺子,一家是皮草行,一家是典当行,生意都十分火爆,每月赚三五百两银子绰绰有余。
可惜,他做生意须得偷偷摸摸的瞒着家里,不然,若让他放手去做的话,每年赚三五万两银子也不在话下!
现在正是腊月,他的皮草行生意最红火的季节,每天都有几百两银子的交易。他也赚的钵满盆盈,十分惬意。
为了迎接未来的嫂子,他还特意留了两张上好的墨狐皮,准备给未来的嫂子当做见面礼,家中过年的东西都已经置办齐备,就等着哥哥嫂子回来过年了。
腊月十九这天,他正在家里陪父亲下棋,忽见他的小厮药锄走进来,对他说:“公子,适才建安侯世子派人送信过来,中午要请您在聚香阁吃饭,您看……”
穆仲卿听了,撂下棋子说:“既然是同窗相邀,就去吧,男子汉大丈夫,须得广交好友才能在外面吃得开,但记住了,不可到外面胡闹,更不可在外面做什么有辱家门的事……”
武儿答应着,虽药锄出来了,一到外面,药锄便小声道:“公子,适才咱们皮草行来了个花子,拿着一份皮草行十几年前的地契房契,说咱们皮草行是他的,他只是离开了十几年,因故没能按时打理皮草行而已,还要去应天府告您,说您巧取豪夺,强抢民财。”
穆崇武诧异的说:“我真金白银买下的皮草行,怎么会是他的呢?八成是个疯子或是骗子吧?”
药锄道:“这个花子咱们铺子里有个老伙计认识,从前是咱们这家铺子第一个主人的入赘女婿,咱们这家皮草行当初就是为了考验他开起来的,等这个人入赘后,老东家就把这皮草行给了他,让他做了皮草行的掌柜。谁知这小子是个蠢货,成亲第三天便闹着要回去祭祖,其实,祭祖是假,回去见他的姘头才是真的呢。再后来,不知怎地,听说为了给他的妓女姘头赎身,偷了人家东西,被下了大牢,一关就是十年。”
穆崇武想了想,说:“你说的这个人,我恍惚记得小时候听母亲和姐姐说起,好像是从前青县县令沈家招赘的女婿,叫李靖还是李青了?还是个秀才呢,别人都叫他李生,当时他入赘沈家,很多人都说他有福气,去了沈姐姐那个好的女人,没成想竟混到这般田地了,真真是可惜了!”
“就是呢,奴才也是听人说的,这花子曾经是个秀才,还是廪生呢,可惜为了个妓女,先是被革了秀才的功名,然后又为她坐了十年的大牢,出来时差点儿死了,那妓女却早就嫁人生子了,他人在病重,无处可去,还是庙里的和尚好心收留了他,让他在庙里养病,听说养了两三年才养好,病一好就挣扎着,一路要饭进京,找沈大人和他娘子了。”
“呵呵,他大概还想着沈姐姐能为他守身如玉,或者还在等着让他做夫婿吧,真是可笑啊!”武儿憨厚,很少笑话人,今儿听了李生的行径后,竟破天荒的笑起来。
药锄也笑了:“就是呢,想当初那么好的机会他没有把握,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才想起后悔,见沈家搬走了,居然还异想天开的想收回铺子,天下间怎么会有这般厚颜无耻的人?”
武儿笑道:“凭他怎么无耻,不是他的,终究到不了他的手去,他要是不服,就让他告去,别说他手里的两张地契早被作废,就算是没作废的,也没见谁能在大晋国告赢了我们穆家!”
不是武儿狂,在大晋国,确实没几人敢招惹穆家人的,不过,穆家人却低调的很,从不生事惹事,就算是有人不长眼睛惹到了他们,只要不是很过分,穆仲卿一般都会选择隐忍,也会告诫儿子们隐忍,而不是仗着自家的身份去压人。不过这次,武儿可不会忍,对于这种死不要脸的人,没有忍耐的必要。
药锄见主子这般态度,道:“是,奴才知道怎么去做了。”说完,弓着身子退出去了。
武儿停留了片刻,转身去料理别的事物了。
……
奢华锦绣的寿仙宫里,檀香在青铜降龙博山炉中丝丝渺渺地轻吐而出,玉雕的门户,木兰木雕刻的掾,文杏木装潢的梁,宫殿宽广得说话仿佛都会有回声。
铺着锦被的火炕上,采薇斜斜倚在攒花织锦引枕上,正在静静的午睡,马上过年了,宫里事多,怕瑾儿料理不好,她和南宫逸从外面赶了回来,这些天一直留在宫里,处理政务以及后宫之事。
此时正是晌午,一天中最容易困倦的时候,采薇看了一会儿账本,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坐在她对面的南宫逸见了,便轻轻的将她从炕桌上抱下去,让她舒服的躺在枕头上,又帮她盖上了锦被,自己却无心在批阅折子,索性便坐在她的身边,支着下颌看他的娘子入睡。
虽然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但他的娘子脸上却一点儿三十岁女人该有的痕迹都没有,她的皮肤依旧光嫩白皙,粉润透明,像十几岁的少女一般,又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即使枕边放着的把玩过的玉连环都抵不上她肤色的白皙莹润。
她静静地熟睡着,呼吸平缓,胸口前系的蝴蝶流苏随之起伏。银红色的帷幔笼住了这帧美人春睡图,整幅画面浓丽而暧昧。
他望着她,眸光中包含着深情的宠溺,娶了她十几年了,他一天比一天爱她,甚至到了跟她分开一会儿就难受的地步,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竟然会如此的眷恋一个人,爱她爱到了骨髓血液里!
他爱她,不仅仅因为她的美丽,美丽只是他爱她的原因中得一小部分,但更多的,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心灵相通,情投意合。
十几年的光阴,让他们深深的渗入到了彼此的生命里,成了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算是没有中云雨蛊,他们中的那一个先离开了人世,另一个也绝不会苟活下去,因为失去了彼此,对他们来说生命便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这种想法很自私,但爱情就是自私的,也是无法用理智来控制盒衡量的,他们就是这么爱彼此,无法控制的爱……
忽的,采薇纤长浓密的睫毛如振翅的蝶翼般颤了颤,随后两片桃花般娇艳的唇瓣微微张开,伴着一声婉转甜腻的呵气,那双波光潋滟的凤眸缓缓睁开,刹那间,勾魂摄魄,满室生辉。
“怎么这么快就醒了?”望着她潋滟的嘴唇,他忍不住上去啄了一下,笑问。
采薇微微撑起身体,换了个姿势靠在枕上,百蝶穿花被顺着她身体的曲线滑到腰际,她活动着脖颈,说:“鹦哥来信了,把我吵醒了。”
南宫逸问:“怎么了?”
采薇说:“文儿明天就到家了,还有,我那弟媳妇的胭脂铺子也已经开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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