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宝骏当即决定与该厂保卫股取得联系,由侦查员悄然邀约黄俊捷老爷子前往辨认这个女子是否就是他所说的“时尚女”。
辨认属实的话,随即通过市纺织局调出该女子的档案。
中午,黄俊捷老爷子在该厂食堂吃了一餐四荤两素的份饭,专案组特地将其位置安排在食堂进门左侧的一个角落里,要求他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对每一个进食堂吃饭的女性员工进行辨认。
黄俊捷老爷子眼力很好,一边吃饭,一边漫不经心地朝走进食堂的七八个女员工略略一瞟,便认出了“时尚女”。
下午,应专案组之约, “星光棉纺厂”保卫股股长赵锐虎带着Y的档案袋来到了建国西路专案组驻地,介绍了Y的一些情况。
Y名叫陈彩蝶,祖籍太苏省柳叶县,1946年出生于惠安,其父陈盘石是十三码头海产市场经纪人,已故。
陈彩蝶于初中二年级时辍学考入惠安市第二护士学校,两年后毕业,在惠安市第二劳工医院谋得了一个护士岗位。
第二年,嫁给该院一个名叫庞博枫的外科医生。
庞博枫的前妻也是该院护士,两年前因车祸去世,陈彩蝶嫁给庞医生是沪上俗称的“填房”——正规叫法应该是“续弦”。
陈彩蝶在婚姻方面的遭遇有点儿悲剧的意味。
她嫁的这个庞博枫是个留日医科生,抗战时竟跟日本人勾搭上了,谋得一份第二职业——驻沪日军宪兵司令部特高课的秘密情报员。
这样,抗战结束后,国民党政权从日军档案中获知此情况,自然要找他算一算账。
虽然庞医生没给宪兵队送过几次情报,可是像他这种没有背景、没有后台的小角色,惩罚是逃不了的,他于1957年6月被判了五年徒刑。
厄运尚未结束。判刑后,有个上诉期,上诉期过后方才押解监狱。
庞博枫自认倒霉,没有上诉,乖乖地待在看守所等着押解提绿水监狱。
可是,也就不过三天,他忽然和其他二十多个犯人一起被叫出监房。
去哪里?龙华刑场!庞博枫竟然与那些已判死刑的犯人一并被枪决了。
执行死刑后,看守所的摩托车才急如星火地赶到刑场,说提错了一个犯人。
那该怎么善后呢?追究责任,国家赔偿?做梦去吧!
于是,陈彩蝶在刚刚收到丈夫被判五年徒刑的判决书后,又收到了一份由国民组织惠安市地方法院送达的判决书:
因发现汉奸庞博枫有新的罪行,故撤销原判,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陈彩蝶成了寡妇。而外界以为她的丈夫真是欠下血债的汉奸骨干分子,连亲友中也有人对其侧目以对。
不得已,陈彩蝶辞去了第二劳工医院的工作,参加了一家教会出资办的初级医士培训学校。
两年后陈彩蝶从该校毕业时,已经能够看看一般的毛病,以及处理轻微外伤了。
这时,惠安已经解放,有记者在报纸上报道了国民党错杀庞博枫的内幕,作为对国民党政权腐败行径的揭露。
亲朋好友对陈彩蝶的认识这才有了些改变。
陈彩蝶的姑夫是“星光棉纺厂”的主要股东之一,正好厂医退休,要招一名新厂医,姑夫就把陈彩蝶推荐过去了。
在“星光棉纺厂”上上下下的印象中,陈彩蝶是一个工作认真、待人和善、少言寡语的人,大家对她的评价都不错。
唯一对她看不惯的是,她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另类。
新中国成立后,对社会意识形态方面宣传的主旋律是“艰苦朴素”,因此,陈彩蝶的做法是跟当时社会风尚格格不入的,属于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
陈彩蝶的另一做法也让人疑惑,那就是给她介绍对象,她一律婉言谢绝,似乎是一心一意要奉行独身主义。
不过,据厂里的人说,他曾听见过厂里最近有人议论,说看见陈打扮得妖里妖气的和一个男子挽着胳膊进了京南路晨曦电影院。
还有人看见她和一个男子在茉莉花镇酒家吃饭,至于这两个男子是不是同一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专案组决定按照事先制定的策略,暂不跟陈彩蝶接触,先对其进行外围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