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乞丐最后还是跟着你们回了安平?”萧意梧问。
“他叫莫何,如今是庆安楼的大厨。”
“大哥是个饕餮,见到好吃的就走不动路。莫何只有两条路,一条是被绑来安平,一条是主动来安平。他很识时务,选择了第二条。”
“庆安楼的鸡很难买到,你大哥很会做生意。”
庆安楼前两日才开张,当家招牌菜是极品叫花鸡,五两金子一只,每天只售三十只,卖完就歇店。萧意梧对这家店有点印象,是因为它开在最繁华的平安路上,路过好几次,都只见店门紧关,出于好奇,让手下人去打探,才知道那三十只鸡每天中午就被抢光,所以庆安楼只每日中午营业。
“王爷若是想尝尝,明日我让胭脂姐姐送两只到王府。”
“算了。还是我到楼里去吃。你我的关系,能不暴露在人前,最好是别暴露。”
“也好,刚做好的叫花鸡才是最好吃的。那主子可得派人早些去排队呀。”
萧意梧突然伸出手,捏了下闻歌小巧秀气的鼻子,“你大哥比你懂事多了。”
闻歌退后一步,捂着鼻子看着萧意梧,搞不懂这人怎么说动手就动手,又夸奖宋有为。
“我若去吃,任何时候,庆安楼的大门都会朝我敞开。”
闻歌悟了!这便是皇权!梧王驾临小小酒楼,便是已经打烊,从掌柜到大厨,都得殷勤侍候好了。
“是我见识浅薄了。”闻歌捏着鼻子说。
“我既希望你懂事一些,又希望你永远保持此刻的纯真。”萧意梧在心里默默地说。
萧意梧目光深邃如海,海面有粼粼波光闪动,光芒照耀在闻歌身上,似汹涌的浪潮,要将人吞没,卷入大海的深处。
这个女人,若是痛快嫁给他当侧妃,他们也不用这么遮遮掩掩的见面,她更不用忐忑区区一家酒楼的叫花鸡会很快卖光买不到。可有时候,得到的太容易,真的很好吗?那时候的她,还会觉得那荒野破庙的叫花鸡很好吃吗?
“你才刚到安平,对安平不熟悉,实属正常。”萧意梧收敛起心绪,用极致温柔的语气说。
“等过些日子,忙完了进宫的事,我要好好游览安平。”
他温柔时实在让人难以招架,简直要把她一颗心给融化了。夜风微微拂过脸颊,身旁的人呼吸可闻,闻歌抬起手,用手背给脸颊降了降温,心中翻腾的热意却久久未消。
“到时候我带你四处走走看看。”萧意梧不假思索地说。
“那可不行。”闻歌转头一笑,“你说了,我们的关系能不暴露还是不暴露的好呀。”
“傻。”萧意梧垂下眼睑,掩去眸中笑意,“易个容就好。”
“哇……”闻歌发出一声欢呼,“主子你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易容术是传说中才有。”
……
就这样绕着东城走了个大圈,足足用了一个时辰,走回宋府后巷时,两人的心情都很不错。
“多谢。”
闻歌莞尔一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王爷是该谢谢我。”
大半夜走这一遭,虽说还算愉悦,可实在不算什么好差事。
萧意梧被闻歌这不客气的态度惊了一下。换做大黎任何一个女子,别说是大半夜被唤醒,就算是天上下刀子,她们也会欢天喜地陪着他散步闲话。长久以来,无数女子的爱慕,越发堆高了萧意梧身为美男子的傲慢,让他将很多事情当成理所当然。他本以为,他的垂怜,不分时间,是女子,就会欣喜若狂。
这一刻,有人击碎了爱慕者们堆砌的王座。无论他是谁,今晚之举,扰人清梦,实属唐突。
“回去歇着吧。”
萧意梧有种感觉,如果他再留着她,她怕是会亮出爪子,狠狠给他来一下。他早知道的,这姑娘惯会装柔顺,骨子里却着实桀骜不驯。萧意梧心中其实有些不舍,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放松过。和她闲谈漫步,那些人事纷杂,如云雾散去,都变得不重要起来。他喜欢这一刻的存在,甚至生出了贪心,想要长久留住。
萧意梧这心思才刚起,闻歌就察觉到了,她微微一笑,“王爷,我感觉今夜蛊虫特别闹腾,让我心绪涌动,你呢?”
仿佛有盆凉水当头泼下!萧意梧心中刚滋生的小火苗噗地一下就灭了。她分明是在告诫他,他们彼此心中的波动,都不是真实的,是因为双栖蛊的存在。双栖蛊会让他们有种彼此喜欢的错觉!
“虫子终归只是虫子。它只能放大情绪,并不能无中生有。”萧意梧面上不动声色,冷淡地说完后,打了一个响指。
林胭脂一直不远不近地跟着他们,见状连忙上前来,要带着闻歌回房去。
“王爷。”被林胭脂带着正要跳下墙头,回到宋宅的闻歌突然想起什么,回过头来,朝着萧意梧笑喊,“生气这种事情,除了气坏自己,没有任何用处呢。”
“莫生气,莫生气。”
那抹淡青色的身影在墙头一跃而下,萧意梧便再也看不到她了。他也没急着离开,站在原地,那双瑞凤眼比任何时候都要有神采。
“莫生气。”久久之后,萧意梧突然笑了。他若是女子,这一笑,必然艳冠群芳。可惜深巷寂寥,月羞云遮,无人看到那让陋巷生辉的灿然一笑。
闻歌这边,回到房中,让林胭脂也去休息后,本来爬到脑子里的瞌睡虫奇异地跑光了,在床上翻来覆去也没睡着。她表面上开朗爱笑,实则心思有点重,难免想了很多。
若非自己主动提出,萧意梧一晚上都没提到双栖蛊,看来他生气的是别的事情。萧意梧今晚为何而来?是谁惹他那般生气?
又想,萧意梧那样聪明的人,大概察觉到她的试探了。
说来也真是巧,这边刚从林胭脂那得知萧意梧怀疑苏默河还活着,林家一行人就遇上了老叫花子莫何。宋有为是个精明的商人,他既然开了酒楼让莫何做大厨,就已经将莫何查了个底朝天。莫何虽是个老叫花子,但身份来历都很清楚,着实和苏默河八竿子打不着关系。
闻歌虽喜欢思虑,并不执着,第二日睡醒后,就将昨夜的事情埋进心底,依旧陪着林氏去西边的宋府。
下午的时候,林胭脂将一只长匣子交给闻歌,说是梧王所赐。闻歌打开来看,里面是一幅字,上面行云流水地写着昨晚她最后说的那句,“莫生气,莫生气。”
“字写得真好看。”闻歌从前大部分时候用树枝写写画画,虽然画儿很漂亮,但字如春蚓秋蛇,不太能见人,看到旁人的字好看,心里便先爱了三分。萧意梧给的砚台拿回来有些日子,却一次都没用过,看到这幅字,闻歌打算从今儿开始,还是要将字儿练起来。
“主子的笔墨,可不能轻易给人呢。”林胭脂凑在闻歌旁边,兴致勃勃地看字,啧啧称叹。
“收起来,好生放着。”闻歌一听,果然是萧意梧的墨宝,可不敢堂而皇之地挂在屋内。
林胭脂笑呵呵地将那幅字重新装进匣子,和闻歌重要的东西放在一处。